230524ETtoday房產雲 房仲自家危老改建大踩雷!集心酸大成吐「這種建商不要碰」
日前東區指摽危老案,地主與建商爆發糾紛,目前還在羅生門階段,各說各話。最新一集《地產詹哥老實說》邀請房市作家陳泰源,他以自身經歷為基礎,闡述與建商合作應注意的地方,其中最重要的是合作流程、以及契約擬定,以免吃了大虧。......↓
危老改建沒有基地規模限制,只要屋齡超過30年,房屋被視為危險建物就可重建,且花費時間普遍比都更快,近年可說是遍地開花,尤其是台北市精華區,但其中最困難一點是需達到100%住戶同意。
陳泰源表示,危老可分為建商合建、委建2種,委建通常較無爭議,是地主自己掏錢,再找建商、營造廠、或建經公司進行全案管理,基本上地主有近100%掌控權,分回的比例也較高,普遍來說可拿到8成。
而若與建商合建,出錢的是建商,他們的心態會覺得,「地主只是單純出土地,且已辦理信託,由銀行保管中,建案的規劃需以公司利潤最大化為準則。」地主在合建的機制中,比較沒有發語權,分回的比例約為6~7成,其中要取決於地段的精華度,若是在鍍金的大安、信義區,地主就能分回比較多。
陳泰源以自身經歷,分享與建商合建應注意的事項。他說,就算這家建商評價好,還是要請律師、審約專家,替雙方擬出公平對等的契約,千萬不要以爲自己看都看得懂,往往會掉入陷阱中,告上法院曠日費時,得不償失。
陳泰源舉例,當初他與建商的合建契約,白紙黑字承諾給平面車位,但最終卻是機械。對建商來說,可以少挖幾層地下室,相當省錢,之後若地主抗議,大不了就上法院,最後補上車位價差即可。
陳泰源也提醒,契約中不能只有「建商答應什麼」,一定要繼續逐條註記,若沒履約該如何處置,就像離婚協議書那樣。此外,他也強調,在建商整合期間,盡量跟他們簽落日條款,最好每半年簽一次約,免得被整合能力差的公司卡住進度了。
最後,陳泰源說,與建商合建正確的流程是:先拿設計圖選屋,把相關分回條件確定之後,再送信託,之後才搬家、拆屋,不然就可能像他一樣,家被拆掉後,才發現當初跟建商談好的條件不一樣。
【房仲自家危老改建大踩雷!集心酸大成吐「這種建商不要碰」】
感謝《#地產詹哥老實說》的邀約,讓我可以針對「地主與建商打交道」來做知識分享。
好奇妙?
這篇報導,通篇沒有提到我的書名,可是為什麼google「#這個房仲太狠了」關鍵字並按「新聞」欄位竟然可搜尋到?……莫非,ETtoday房產雲也在幫我打書?太感謝了!(淚)
說到東區指標性危老建案,地主與建商 #連雲建設 爆發糾紛,目前雖處於「羅生門」階段,
但相信我,由於黑心建商們都知道,改建糾紛,沒有刑事坐牢風險,只有民事賠償責任,因此都「敢」不按照契約走;也因為房子在建商手上,還得由地主「先」拿出高額裁判費並「主動」提告,再經過「曠日廢時」的訴訟與「精神折磨」加「部份退讓」,最終才能取得「不完美正義」;
而且,黑心建商都仗著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記者又在「時間來不及」或「無法查證」的前提下,只能「平衡報導」;
因此,黑心建商只要委託行銷/公關公司操作、對有正義感的記者恐嚇、對媒體亂講話、下預算發布假新聞混淆視聽、聯手房地產網紅鋪天蓋地抹黑地主,上了法院,還真的一點事情也沒有。
以上,就是 #松蔦青語 之 我與爸媽 PK #大家地產卓家雄 鬥法過程中的血淋淋經驗!
這次節目受訪,
由於「#委建」比較沒爭議(其實坑也不小,只是我沒有機會接觸,無法幫大家揭開陷阱),所以我主要針對「#合建」來做解說,
合建:顧名思義就是「合作」,理論上,地主與建商應該是「對等」關係。
但,許多不肖建商的腦袋有洞,認為地主只是「單純」出土地「而已」,建商是出錢蓋房子,營建成本的風險由建商承擔,因此總認為「建商說了算」。→→→這絕對是錯誤的觀念,也難怪每次爆發糾紛,幾乎都是建商 #不按照契約走。
第一、錢,去借就有;土地,若沒有,建商就是變不出把戲;所以,地主還是比較大!
第二、建商可以不按照契約走、亂蓋房子,信託之後,也可以從銀行端取得授權,拿「地主的土地」去申請「獎勵容積」進而「#免費稀釋」地主的土地(難怪建商不愛買斷,這樣坑騙掏空才賺啊!)。
第三、倘若房市反轉向下,建商發現無利可圖,便宣布倒閉斷尾,但房子又已經被拆了,地主則流落在外租屋、還得自費把房子蓋回來的窘境。
所以,合建,地主的風險也不小;合建,應該是,
針對「分回給地主的部分」還是得「客變」處理;其餘屬於建商的坪數,基於「銷售、去化速度」等考量,則/才可依市場分析來做規畫。
總之,大家要記得,中小型建商的口袋就是比較淺,沒有買斷的實力;
加上蓋房子這塊領域的水很深,政府、內政部長林右昌 又漠視不願推 #定型化契約,放任黑心建商大搞 #資訊不對稱 來進行「五鬼搬運」;
所以,「賣斷」才是最省煩惱、也是最有智慧的決定!
但若你就是想分回房子住在原地,就請你努力將自身的專業度提高到跟建商同等級(但還不夠,因為,建商被建商騙,也有發生過),或者花錢找專業的不動產律師把關條文、審約,以及該篇報導裡提到的合建SOP、順序不能走反;
如此,你家才能避免發生類似我家的慘痛教訓。
ETtoday房產雲→https://house.ettoday.net/news/2505056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留言
張貼留言
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