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單」統帥大樓等不到拆除就震倒 他3個月前才買入

240424年代+壹電視 「紅單」統帥大樓等不到拆除就震倒 他3個月前才買入

天搖地動,23號凌晨連兩次規模6以上的餘震導致災情不斷。

而位於明禮路的統帥大樓在0403強震後就被貼上紅單,還等不到拆除就支撐不住倒塌,不少住戶相當心疼,根據了解統帥大樓位於市中心蛋黃區,不少人搶著入手,而在今年1月有屋主才剛花738萬元買一戶,沒想到剛入住3個月就倒塌,不但無家可歸還得繼續繳清好幾百萬元的貸款。......↓

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 表示:一般來說只要你房子是有貸款的話,銀行本來就是會強迫你購買地震險,因為地震險的理賠是有上限的,大概才150萬元,所以只能說是不無小補。

不過房仲提到當你貸款買房時,銀行就會要求要保地震險,雖然理賠是有上限的不過也是不無小補。

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 表示:簽約之後但還沒有過戶,但房子理論上是屬於買家的,所以買家這時應該要去承擔這個房子倒塌的風險。

房仲也表示如果是剛交屋甚至是剛簽約的人都必須自己承擔風險,不過0403強震後,內政部也特別設立新的補貼方案,增加受災戶的補貼金額,讓他們能盡快回復平靜。

【「紅單」統帥大樓等不到拆除就震倒 他3個月前才買入】

如果你買了某間房子,然後沒多久就因地震而倒塌,有何救濟方式嗎?

除了報導裡指出內政部有特別設立新的補貼方案之外,一般來說,只要你房子有貸款,銀行本來就是會強迫你購買地震險(不然銀行怎敢借你錢?),但是!!!

一來,地震險的理賠金額是有上限的,google到的資訊是頂多150萬元,因此……只能說不無小補。(苦笑)

二來,這個理賠金額,你應該也拿不到,畢竟銀行是你的債主,有優先償債權。所以算是一種「你幫銀行買地震險;保險費你出,理賠金額銀行拿走」的概念……聽起來是不是很慘又似乎不合理?

再來,假設已經簽約了但還沒有交屋,結果房子就倒了,又該怎麼辦?

以房仲實務經驗來說,別說是簽約後、交屋前,光是斡旋轉定金後、尚未簽約前,客戶若反悔的話,房仲都能向悔方主張索取仲介服務費了呢!

所以推論法理角度,

簽約後但還沒過戶交屋,理論上,房子已經屬於買家的了,所以應該由買家自認倒楣,可是情理上,確實有點說不過去,所以還是得看實務個案情況及法官心證。

尤其以統帥大樓為例,它在倒塌前就曾被貼過「黃單」,所以如果屋主在賣統帥大樓時,沒有告知社區曾被貼黃單這個「足以影響購買意願的告知義務之關鍵資訊」時,說不定就能解約成功。

至於,記者問我:將來如果在地震帶上蓋房子,房價是否會比較便宜?

我的觀點是:

凡事都一體兩面,你當然可以說,因為在地震帶上,所以將來蓋房子時,比較少人敢買,所以價格上會比較便宜。

但你也可以說,就是因為這棟新大樓蓋在地震帶上,所以必須符合最新的建築工法、耐震係數肯定夠高,建商一定會特別謹慎用心、蓋得更扎實、牢固、更不敢偷工減料,所以房價就不一定便宜。

壹電視新聞→https://www.nexttv.com.tw/NextTV/News/Home/LatestNews/2024-04-24/1562407.html

年代新聞→https://www.eracom.com.tw/EraNews/Home/Society/2024-04-24/1562409.html

年代原影→https://youtu.be/zUttJkzOmGU

買房寶典《這個房仲太狠了!》→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951394

記者-徐立勤、楊雅竹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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