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程》第101頁~第140頁◎聖嚴法師

【2024年06月份閱讀筆記:《歸程》第101頁~第140頁◎聖嚴法師】
1.坐在黃包車上,使我盡情地做了一次對於上海市的遊覽觀光。上海市的範圍的確大得驚人,從外灘到滬西,黃包車走了個把小時,若從滬西一直走到徐家匯土山灣一帶,只怕還得加上一倍以上的時間。看看黃包車伕,臭汗淋漓,氣喘如牛,可見這一碗飯是多麼難吃,坐在上面,直覺於心不忍。......↓
2.狼山各房的人,大部分都到了上海,上海的兩座大聖寺,就做了狼山子孫的避難所。兩座大聖寺的歷史都不久,滬西的一座,到抗戰期間才由一班在上海經商的南通人發起籌建,聘請我的曾師組貫通老人擔任住持。
3.我在上海的幾年之中,都是過得經懺生活,在大聖寺做小和尚,固然不用說了,後來到了靜安寺,做了學僧,還是沒有離開經懺。經懺,似乎危害了數百年來的中國佛教。尤其是在清代乾嘉以後,中國的佛教只剩下徒有其表的空架子,佛教沒有人才也沒有作為,大叢林,已跟社會脫節,民間所知的佛教就只有經懺薦亡的型態,維持著佛教的慧命。我不是詛咒經懺的人,水能覆舟也能載舟,水的本身是沒有罪的。佛教這種「消災」與「薦亡」的佛事,非常可能是受了道教所謂「作法」的刺激所應運而生。
4.末流的佛教,已不知其運用道理,竟至於成為經懺門庭的工具,僧人墮落的淵藪,腐化佛教的象徵,迷信色彩的總和,我們身為如來的弟子,對此流弊之形成,必須找出它的源頭,然後予以糾正和改良。所以我不反對經懺佛事,但卻不得不要求改良。
5.祝生、度亡、消災、祈福,乃是宗教必具條件;齋僧、布施、誦經、禮拜,也確是佛陀鼓勵我們來做的遺教。然而,佛教的僧尼僅以經懺作為謀生工具,佛教的寺院僅以經懺作為牟利的行業,那就太不合「法」也太罪過了。商業化的佛事,無異是我們自招侮辱。
6.所謂翻堂,適用一堂的人約八、九個和尚,做兩家以上的佛事,這一家念完一卷經,馬上再趕到另一家去,然後又趕回這一家來。有時在本寺翻堂,往往是寺內與殯儀館之間,在一家殯儀館內的兩個至三個廳之間翻堂,就這麼翻來翻去,趕來趕去,從不坐汽車,因為單子很小,要是坐了小汽車,單子白做恐還要賠老本。所謂「趕經懺」,這就是最好的解釋。「應赴」就是人家一請和尚,和尚們除非生病,否則不論天寒地凍、積雪三尺、狂風暴雨,都是有請必應,有應必赴。
7.也不知道哪來的精力,天天跟著「師父們」趕進趕出,往往是日以繼夜,夜以繼日,白天翻了三個堂,晚上又要放焰口,焰口下台已是十點多鐘,拖著兩條腿子回寺,正想倒頭睡覺,偏又接到殯儀館的臨時通知,某某廳的某府要七個和尚繫念伴屍。剛接這家殯儀館,另一家殯儀館也來電話,於是,夜裡也得翻堂。在繫念台上,坐中主壇的人,往往白了一段就又昏沉地睡了過去,旁邊的人推他一把,他竟又睡眼矇矓地找不到下文。我是經常被人驚醒:「小和尚要跌下來啦!」這種情形,特別是在農曆七月,一個月下來,真要把我累死!但我有一個自討苦吃的怪癖,人家愈是不給我體惜,我就愈加做得賣力。
8.作為一個經懺僧,乃是出賣的青春,年紀輕,嗓音好,能唱、能念、能演,加上再能吹打,相貌又好,他就會受到各寺廟的歡迎,齋主歡迎,同住的師父們也歡迎。如果年紀一過四十、五十,那就人老珠黃不值錢了,到了晚年若無自己的小廟可歸,很可能連死的地方也找不到一處。有次常州天寧寺的退居證蓮老和尚告訴過我:「天寧寺往往在天亮後打開山門時,會發現出家人的屍體躺在門前,那都是趕了一生經懺的出家人,死無葬身之地,所以送到天寧寺的門口來死,希望天寧寺布施幾十斤柴炭,抬到化身窯裡燒掉。」可見經懺僧的下場是何等淒涼。
9.民間迷信陰曆七月是鬼月,所以很多人家要追薦亡魂。這是根據中國古代祭祖的遺規而來。其實這全是佛教的東西,所謂地官下降,是採自佛教所形六齋日天神下屆巡查人間善惡的思想,所謂解脫惡鬼也是學自佛教的產物,佛教未傳中國以前,中國上沒有地獄及餓鬼的詞彙。
10.在佛教的信仰,七月十五日是出家人除夏安居「僧自恣日」,也就是生活檢討會,互相請人檢討各自在這安居期中所犯的過失。因為出家人經過三個月的安居修持,必有很多已證了果、悟了道的,所以佛陀也感到很歡喜,因此又稱為「佛歡喜日」,也將此日稱為「盂蘭盆會」。道教利用佛教而倡中元節度亡,佛教的地藏王菩薩,發願要度盡地獄的一切眾生,地藏王的生日正好又在陰曆的七月三十日。於是將這些信仰混合起來就變成了中國民間盛傳的「鬼月」。於是一些禪和子與學僧,為了找幾文零用錢就去「趕七月」。這純粹是為了經濟問題。
11.自古以來,中國佛教就不曾有過系統化及永久性的教育制度與教育機構,都是從實際的修持生活中完成,是潛移默化,而非計畫性的普及教育。
12.因為佛教沒有人才,為有自求保障的力量,所以張之洞的《勤學篇》一發表,各地共鳴,廟產興學的運動衣時風行全國,沒收寺產,乃至搶奪寺產,致令數十萬寺廟,百萬以上的僧尼,張皇失措,無以自救。民國成立後,張之洞的陰魂不散,西元1928年又有身為內政部長的基督徒薛篤弼,成立「廟產興學促進會」,沒收寺產,興辦學校。到了西元1930年,國民政府又頒布「監督寺廟條例」,規定所有寺廟財產應依其多寡而用以經營小學校、圖書館、救濟院、貧民工廠、合作社等社會慈善福利事業。寺院的住持們為了保護寺產不被政府沒收,清末之際,竟有依賴日本的保護而請日本向清政府交涉的。
13.我積極爭取,終於讓我達成目的,兩個原因:第一,郎山的鄰庵有位育杖法師在靜安寺佛學院當了教務主任,他也從旁再三鼓勵要我的上人送一個小和尚去讀書,狼山七個房頭,我出家的那個房頭從未出過一個出人頭地的人才,所以我的上人被育杖法師說服了;第二,小廟上又從南通帶來了一個小和尚,使我有了替身。
14.臨去報到前夕,我的師公朗慧做了一篇短文,題目是「我的志願」,要我把它背熟了,好在臨場運用,這篇短文我是背熟了,但到了靜安寺教務處,出的題目卻是「我對佛教的將來」。真是要命,我對佛教毫無認識,哪能看到佛教的將來?呆想了一會,還是把我師公代寫的那篇短文末寫了一遍,戰戰競競地繳了卷。該是多們幸運,當時就給我閱卷,育杖法師看了還頻頻點頭並且傳給其他幾位法師,然後便以教務主任的口吻對我說:「你的字要多練。」隨即便請監學守成法師給我送單。這簡直使我高興得幾乎要掉下淚來,那麼順利,那麼簡單,便通過了一場入學考試。
15.現在想來,我師公代寫的那篇短文也是馬馬虎虎的,也許他故意要投合我的程度才寫得那樣地馬虎,但我竟憑那篇馬虎的短文考進了靜安寺佛學院。我後來知道,其實,憑教務主任介紹的學僧,即使不用考試也會通融入學的,在我以後進去的就有好幾位同學便是單憑一紙大牌法師的介紹信而來的。正因如此,同學們的程度參差不齊,有的已經在好幾個佛學院裡畢過業了,有的便像我這樣的蹩腳生。
16.當時我實足年齡尚不滿17歲,是全班同學中最小的一個,直到西元1948年夏季畢業,我還是全班最小的一個。不過我的身材卻是應該坐在後面聽課的人了,故也很少有人欺侮我小的。
17.我的要好心很強,上課時除了用心聽,也不放棄黑板上的每一個字,下課後乃至到了晚上自修,我便整理筆記,不懂的便請教老同學。當時我人緣很好,大家都很願意幫助我,不過有時候也會笑我神經過敏,小題大作,不該注意的也去打破砂鍋問到底。
18.德悟與密迦,因悉意改革,並為附近寺產地皮的問題得罪了許多人,終於被人以「漢奸和尚」的罪名告下了獄,其實,像他們倆人也夠上漢奸的罪名,上海市民中的漢奸那就太多了!在敵偽時代的抗戰期中,為了寺務的整頓而想不跟偽政府的軍政機構所接觸,那是可能的事嗎?只怪他們有了給人家抓住的把柄,又有什麼話說?
19.靜安寺從歷史上說,那是上海最古的古剎,雖經過歷代的變亂摧殘,寺中已無法找到一樣數百年以上的古蹟,如果說它尚有甚麼古蹟遺留下來的話,那就是一年一度的廟會香期。這是純粹佛教化的香期,它是農曆四月初八的佛誕節。這與神廟的廟會有許多不同,第一不唱戲,第二不供葷腥,第三不遊行,第四不發仙方不出籤條。但是從四月初七的下午直到初九的下午,敬香的、還願的、遊覽的、看熱鬧的,簡直是人山人海,通宵達旦,川流不息。
20.凡做佛事,開到牌的,都有單銀,只是單子很低,比如我是比較會做佛事的學僧,除了不能坐正施食,樣樣都可以,收入單銀已可列為二、三等,但我記得,每月發一次單銀,只能買到三、四條的固本牌肥皂,想買一部《辭海》要積蓄好幾個月,要添一件長衫,幾乎要等上半年。
21.我們學僧生活,以一般來說已是水準以上,京滬線上乃至浙江的幾家佛學院,生活過得都很清苦,我們靜安寺則得天獨厚,天天都有四菜一湯,常常也有人來打羅漢齋與豆腐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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