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固定坪數分配所暗藏的契約陷阱

【240811約定固定坪數分配所暗藏的契約陷阱◎文/陳泰源】

關於合建糾紛案「松蔦青語」,目前仍在官司中,進度如何,非本篇重點。主要是針對,之前開庭進行的「提問鑑定人」程序,我認為有些內容,屬於大眾都該學習的知識,所以,日後只要有空,會再陸續整理並分享。

不過,容我先強調,

這份由「臺北市建築師公會」聲稱是透過「抽籤機制」選出「江文宗建築師」所做的鑑定報告書,其內容,偏頗不公又錯誤百出,已到了讓人覺得其心可議的程度。所以,請別被我截圖報告書裡那「似是而非」的論述給誤導了哦!

接下來,進入主題,

鑑定報告書提到,不論總樓地板面積增減,地主仍得分回450坪,坪數固定,不會減少,不影響地主的分配利益,若分獎勵容積,恐有「不當得利」疑慮。

然,我提問的題目是:

合建是「互易契約」,也就是,當新大樓蓋好後,建商會開「等比例價值的建物發票」賣給地主,地主會開「等比例價值的土地收據」賣給建商,供建商作為「購地成本支出」使用;

因此,若地主不能按比例分配獎勵容積,那麼,「危老獎勵條例」上路前與後,建商開的「建物發票金額」則為固定,沒有增加,但是,地主卻要開更多金額、單坪數百萬元的土地收據「免費」給建商「報帳節稅用」,同時還可「獨享」數百建坪、單坪均價約80萬元之全部獎勵容積(數字金額以本案為例)。這樣一來一回,……請問鑑定人,是否,建商《大家地產》才有「不當得利」之疑慮?

這題,鑑定人是以含糊其辭的方式帶過。

【與建商打交道,你該這麼做】

記得,不論獎勵容積的名目為何,縱然是建商自費的「容積移轉」也是一樣,統統都會稀釋地主的土地。(當然,容積移轉的分配比例應與其它獎勵容積不同)

因此,在建商提供的契約書裡,只要你發現,有特別約定將任何獎勵容積予以「降低分配比例」,甚至是「排除、不分配」等字眼時,便能肯定,對方就是利用資訊不對稱使出陷阱條文,企圖「免費取得」你的土地並「獨吞」全部建坪獎勵的黑心建商。

【後記】

2024年07月05日上午,是我父母與「黑心建商大家地產卓家雄」的民事訴訟之二審開庭的日子,那次開庭,是本案歷次以來耗時最久的一次,因為要「提問鑑定人」;

礙於時間有限,我的題目,只能被迫取捨;然而,我所準備的題目裡,有些其實跟人人吸收皆有幫助的「通案」有關,基於公義心,我免費公開,願你在跟建商打交道的時候,可以避免被蒙騙。

還記得,我在農曆年節期間,沒日、沒夜、沒休假,共寫了13篇連載文章,來破解這份鑑定報告書,實在辛苦。(倘若還沒看過,可搜尋關鍵字「江文宗建築師太離譜鑑定」即可找到。)

後來,又為了那次的提問,可說是做足了功課,總共準備了35題,不僅讓書記官跟委任律師都嚇一跳,我也因此,在反覆研究的過程中,於「辨識歪理、看穿條文陷阱」的功力又提升不少。

「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學到。」這句話果然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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