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度,妨害壞人名譽

【240823二度,妨害壞人名譽】

前幾天,又收到警局通知,於是,今天上午去做筆錄。原以為,是那個黑心建商,結果是,黑心建商長年委託的「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嗯,反正是共犯結構,誰告我,都不意外。......↓

只能說,看來,妳比妳的業主,更恨我,否則也不會,對我的第一次提告「妨害名譽」預計9月24日宣判都等不及,就急著又要再告我第二遍。

如果妳以為,

一直告我,會讓我覺得很煩,那麼,妳的確得逞了;我確實覺得很煩,但也隨著跑警局、接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上法院的頻率變多,也使得愈來愈麻木無感(算是一種成長,也是一種免疫吧?);比較不爽的是,妳一直浪費司法資源跟我的寶貴時間,所以,我為了讓這無謂的消耗變得有意義些,當然得撰文做個紀念才行。

但如果妳以為,

我會因此感到害怕而龜縮,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我若不勇敢,沒人替我堅強」是我的座右銘,只要是我認為對的事,縱然再害怕,也會堅持到底。

至於,妳又拿我過去寫妳的內容來告,我就不懂了:

是誰,幫黑心建商發布假新聞來抹黑我全家?是妳;

是誰,親寫、惡意植入錯誤資訊的稿子,不以黑心建商或公關公司的名義發布「聲明稿」,而是發給媒體、掛不同記者的姓名,通篇無我方說法之平衡,讓閱讀大眾以為,是經過查證、較具公信力的「新聞稿」形式,來毀謗我全家?是妳;

是誰,對媒體高層「溝通」,將我過去投訴過的報導給下架不見?是妳;

是妳,把我家的悲劇,刊登在妳的公關公司官網,還歸類在屬於妳的「成功案例」資料夾,洋洋得意又指名道姓我陳泰源一家人,說妳動用「3家電視台、30則網路新聞、還找了YT訂閱數破50萬人的網紅、搭配輿論導向(暗示一堆匿名假帳號留言帶風向)」鋪天蓋地、抹黑我全家名譽,影射我父母是貪婪地主;除了證明妳操控媒體的能力有多棒棒,也替妳自己,招攬其他潛在客戶宣傳用。

像這樣傷口上撒鹽的行為,我為何不能回擊罵妳?我基於「捍衛我家族名譽」及「妳濫用媒體第四權,屬可受公評之事」,再加上我跟媒體投訴的新聞,妳都能下架使其變不見,導致我只能卑微地用比較少人看得見的個人臉書來捍衛;如今,妳連我的粉專也要管,是怎樣,完全不給我發聲的管道嗎?

妳躲在幕後,用筆殺人,被我揪出並依據事實來評論,妳在「完全無法指出我哪裡講錯」的前提下,竟然還好意思告我?……好好的行銷能力,不拿來讓世界變得更真善美,卻拿來助紂為虐,像妳這種典型的惡人先告狀,就是得遇上我這種,無懼威脅的人來替天行道!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