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025#大家地產 #卓家雄 操弄媒體第四權,無查證、無平衡,把 #假新聞 當廣告用,將 #松蔦青語 善良地主 抹黑成貪婪悔約之負面印象,應有刑事處罰之必要】
步驟一:
Google關鍵字「媒體自律公約」即可出現,由「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刊登的「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新聞自律公約」,裡面有關「爆料新聞報導」,特別指出,應「查證」,並在遵守「平衡」原則下進行採訪、報導。
也就是說,如果只是單純行銷商品,愛怎麼置入,沒人管得著,至少不能「廣告不實」;但若是同一則「爆料新聞」裡,必須要有「查證」也要有「平衡」,也就是必須將兩造說法一併放入,才是「真新聞」。
接下來,我要讓各位知道,「O」是如何把「爆料新聞」用「不實廣告」的方式來使用,聯手建商,抹黑地主之我父母。
步驟二:
這是某位記者,將「O」的「google雲端硬碟連結」轉傳給我→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EPmf0BU7M3h8dXYCS65jyo5qM_ZT0B2K ,我們點進去看就知道。
步驟三:
點進去看了以後,你會發現,有「大家地產新聞稿_「松蔦青語」建商大家地產 提告房仲地主陳泰源損害賠償」的檔案與建商的照片和影片。
步驟四:
當我們把檔案打開來看,裡面就是O親筆所寫的「2020年7月14日新聞稿」,為何我敢確定這份稿子是她寫的呢?因為檔案的最下方「媒體聯絡人」留的就是她的連絡資訊。而且這也是「她的google雲端硬碟」,鐵證如山。
步驟五:
接著我們來google關鍵字「松蔦青語+陳泰源」,你就會發現以下兩篇報導。
【自由】「松蔦青語」建商大家地產 提告房仲地主陳泰源損害賠償→https://market.ltn.com.tw/article/8665 ,自由,在最下面右下角有出現,難以注意到的「廣告」二字。
【住展】「松蔦青語」產權無虞 全案銀行信託有保障-安信建經履約保證買屋最安心→https://www.myhousing.com.tw/real-estate-news/estate-news-all/6031/ ,住展,內容有註明:大家地產/工商報導、本文由大家地產提供,不代表本刊立場。
由此可推論,O確實可以透過「下預算」的方式(怎麼可能免費?),把「爆料新聞」當「廣告」用,違反NCC媒體自律公約所述的「查證」與「平衡」,進而影響民眾「知的權利」,這樣「操弄媒體第四權」,當然也跟「公共利益」有關。
步驟六:
我們來跟O寫的新聞稿和「自由時報」以及「住展雜誌」這兩則「廣告新聞」的內容,你就會發現,除了標題不同,內容根本就是100%抄襲、複製貼上。
而且內容把我一家人寫得如此不堪、說我父母是不按照契約走的悔約之人、說我父母是貪婪之人,還謊稱我父母有分危老50坪,但事實是1坪都沒有分到。
假新聞內文還提到:「事實上,陳泰源家地主戶從103年4月起,多次要求前建商分配更多土地坪數與車位」。
事實是,我父母是最早與建商簽約的地主,且雙方就坪數與車位之約定皆在同一天約定,何來多次要求分配?
假新聞亦記載:「這次又對大家公司提出更多的條件要求,但我們在顧及公司本身權益與其他地主分配公平性下,無法答應他的要求」。
事實是,O的業主《大家地產》隱瞞欺騙地主我父母,私自申請危老容積獎勵並企圖獨吞全部利益,又違反合建契約約定之店面面寬,甚至將平面車位改為機械車位,逼迫我父母接受既成事實。
尤其看到最後一段,連所謂「第三方客觀看法」中華民國危老重建協會理事長黃乙方也是O或建商找來的假中立。自己找來的專家,說他是「第三方客觀」,然後也是講地主的壞話……
我就問,這種「爆料類新聞」可以「置入」成這樣嗎?
所以我說:O「把爆料新聞當廣告用」,又廣告不實(因為抹黑我全家,完全沒有採訪我們,沒有我方的說法,我爸媽的說法完全是O自己寫的,O根本沒採訪我爸媽」,我指摘O,到底何來誹謗?
#程克琳法官把清白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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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