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志明記者無良:「平衡報導」失能!58篇不起訴被消失!超偏頗假新聞來了!

【250731呂志明記者無良:「平衡報導」失能!58篇不起訴被消失!超偏頗假新聞來了!】

一早進公司,發現有關自己的新聞,標題為《PO文辱建商、公關公司黑心 知名房仲作家陳泰源被起訴》,媒體是《太報》,記者是「呂志明」。......↓

原以為,是冷飯熱炒的舊事重提,讓其看起來像「新」聞,因為我根本還沒收到起訴書。

PS:之前我有罵過鍾依恬,說她無恥、不要臉、下地獄而被起訴過。那一次,是我自己白癡,人生第一次被告,完全沒經驗,也不認為自己有錯,所以沒請律師。加上覺得是男生罵女生有點用詞過重,碰巧那時她父喪,我基於同情而認罪。沒想到從此後患無窮,官司接踵而來、被告得沒完沒了。(強調,我現在並不是重新罵她,只是陳述往事。)

經查,想不到,竟然是地檢署在7月31日,也就是今天上午官網公布後沒多久,記者就「幾近零時差」趕在不到中午前的11點36分就報導此事。

再來,從地檢署目前公開的資料,明明只看得到我部分起訴、部分不起訴的「罪名」而已;但從報導裡卻可以發現,「呂志明記者」竟然知道我被起訴的文章總共(只)有三篇,日期為:2024年2月8日、5月11日、5月21日。

這讓我合理推論,呂志明應是「資深」的司法記者,否則不太可能「有管道」可以這麼快就得知我被起訴的詳細內容,因為連我的律師都還查不到。

但是,「呂志明記者」卻刻意忽略了「大家地產卓家雄」與「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其實總共告我「高達61篇貼文」這個事實。

重點是,61篇中只成立3篇;換言之,有高達58篇不起訴,這代表過去我對這群共犯結構所做所為的指控,幾乎都「未被司法認定不實」。

包括:黑心建商(獨吞危老獎勵、店面縮水惡搞、車位平面變機械)、單方面發假新聞抹黑我全家還下架我投訴的新聞之無良公關(新聞稿植入假訊息、且無涉及個資保護問題)、北投爛尾樓《泊山妍》假債權(確實8千萬債權非常有問題,檢察官「並無認證」債權為真)。

然而,你「呂志明」身為「資深」司法記者,竟然膽敢違反「媒體自律公約」的「平衡報導原則」,在無視於我絕大多數案件不起訴的前提下,你未經進一步查證、採訪,也未詢問我的回應,就急著在第一時間發布報導,並且下了對我如此不友善的「偏頗標題」與「一面倒且存在錯誤的內文」。不僅明顯失職,也讓人合理懷疑,背後有人指使你這麼做。

而且,我被起訴的這3篇貼文,其中2篇甚至「完全沒有指名道姓」。看到這裡的感想是,除了「我萬萬沒想到」沒指名道姓罵人還可以被起訴之外,我的委任律師也依據目前的資訊推論,我被起訴的罪名,極有可能只是「公然侮辱」,而非你「呂志明」報導內文寫的「加重誹謗」。

所以,我在此公開對《太報》記者「呂志明」提醒,等我收到起訴書,如果,我被起訴的是「公然侮辱」而不是你報導內文的「加重誹謗」,你就等著被我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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