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臉《鏡週刊》!揭穿與黑心建商聯手,用8個謊言抹黑我家!

新聞稿》「我的目的,是揭穿假新聞、追求真相」─ 房仲作家陳泰源,針對《鏡週刊》不實報導發布嚴正聲明,揭露黑心建商與媒體聯手抹黑實情

針對《鏡週刊》於2025年9月16日連載發布多達五篇、惡意抹黑的系列報導,房仲作家陳泰源今發布嚴正聲明,逐一打臉報導中的8個不實指控,並公開指出報導背後的金主與動機。陳泰源表示,此舉並非為了個人名譽,而是為了教育大眾辨識真相,揭露黑心建商與媒體聯手「下預算」製造假新聞的慣用伎倆。......↓

陳泰源指出,該系列報導是《鏡週刊》與《黑心建商─大家地產─卓家雄》聯手操作的結果。他以時間序為證:早在今年四月,《鏡週刊》就曾發布一篇明顯偏頗的報導,經他向雅虎投訴後,該報導已被雅虎判斷為「確實是假新聞」而下架。然而,陳泰源多次發信給《鏡週刊》要求平衡報導,皆未獲回應。直到這次,一個長達五年的陳年糾紛,在以引導式偏見性提問當事人、且內容充滿惡意抹黑的情況下,竟能登上五個篇幅的連載報導。他質疑,若非建商在背後「下預算」,實難以解釋此現象。

以下為陳泰源逐一揭露的報導謊言:

一、建商的「雙面手法」:對法院說一套,對銀行說一套

報導指控陳父反悔,導致鄰居無法過戶,但事實是:建商《大家地產》對銀行主張要將房子過戶給鄰居,卻在法院上始終堅稱該產權屬於陳父。這份聲明書是在建商承諾過戶後,陳家才配合地主簽署,然而建商卻臨時反悔,導致後續糾紛。報導不僅未提及聲明書的緣由,更刻意隱瞞建商對銀行與法院說法不一的矛盾。

二、「照單全收」的背後:是吞地主權益

報導稱「新建商對於舊建商簽的協議也照單全收」,但陳泰源指出,實際情況是建商將獎勵容積全吞、將店面從三間改為四間並自佔兩間,甚至將平面車位變更為機械車位。此外,身為第一位簽約的地主,陳家竟被「優先」分配到價值最低的低樓層。

三、用「增值」混淆視聽,陳家賺很大是媒體操作,鄰居被騙才是真

報導聲稱陳家可分得市價近5億元房產,但刻意忽略台灣房產自2020年起的整體增值趨勢。事實上,陳家以原本約70坪土地的老透天,換得45坪土地的新建物,價值對等。而報導所謂「其他地主分到的房產僅陳家的10分之1」,其實是因獎勵容積被建商全吞,導致地主權益受損。

四、建商假意和解,卻偷襲上訴

報導指控陳家「又上訴」,但事實是,二審判決後,陳家向建商承諾若其不上訴,陳家也不會上訴。然而,建商卻在法定上訴期限「倒數第二天」偷偷上訴,迫使陳家只能在最後一天被動地跟著上訴。

五、「相談甚歡」變「事態嚴重」?《鏡週刊》為何要配合建商製造「地主內鬨」?

報導稱陳家與鄰居們會面「事態嚴重」,但事實是,雙方現場氣氛融洽、洽談甚歡,且鄰居們的委任律師也認同陳家的主張,雙方已達成共識,接下來將一起與建商談判。陳泰源質疑,建商選在此時透過《鏡週刊》抹黑,其意圖明顯是為了分化地主。

六、「三份協議一次簽」變成「三次陸續要求加碼」?

報導稱陳父「三度簽訂補充協議,同意加碼」,但事實上,所謂的三份協議是在「同一天簽三張」,並非三次加碼。此外,前建商倒閉前,《大家地產》就是「共同起造人」,這顯示了這場倒閉與接手早有預謀。

七、300坪月租28萬是「貪婪」?《鏡週刊》記者不是笨就是壞?

報導指控陳家租金補貼達28萬元很貪婪,但陳泰源解釋,該房產位於饒河夜市,整棟四層樓透天使用面積近300坪,月租28萬元明顯是破盤價。建商過去曾隱瞞陳家未拿700萬元保證金的事實,如今卻「話術顛倒」,刻意混淆視聽。

八、《鏡週刊》查到了嗎?陳家「第二筆祖產」在哪裡?

報導聲稱陳家「祖產一堆」,但陳泰源強調,該房產是其父母唯一的祖產。否則,父母為何至今在外租屋?他質疑《鏡週刊》未經查證,就將不實訊息植入新聞。

陳泰源在聲明中表示,黑心建商透過媒體抹黑、離間地主,是其慣用伎倆。他不計個人名譽受損,將持續揭露真相,因為「持續揭露真相」才是他的初衷。

他在此誠懇呼籲其他媒體,勿直接轉載此篇不實報導,以免成為黑心建商的幫兇。他建議各家媒體可採用其聲明稿進行平衡報導,讓《大家地產─卓家雄》知道,並非所有媒體都唯利是圖,也讓《鏡週刊》知道,有計畫性的「假平衡」報導,終將害得其公信力蕩然無存。

【250917打臉《鏡週刊》!揭穿黑心建商與媒體聯手,如何用8個謊言抹黑我家!】

爭取「更多」從來不是我的目的,揭穿假新聞、追求「真相」才是。

在解釋前,先讓世人知道,為什麼《黑心建商─大家地產─卓家雄》是《鏡週刊》的金主,這個質疑是有所本的。

以下是今年的時間序:

4月11日,《鏡週刊》發布假新聞……↓

標題為《「松蔦青語」雙鐵建案爭議 高院二審還大家地產公道》。該則報導,除了「沒有採訪我家說法」;短短4段落,就植入了4點「完全不是事實」的假訊息。更別說我爸媽官司只輸約1成,卻被寫得《大家地產》好像贏9成。

說明連結在此→https://reurl.cc/QagepO

8月16日,我mail以下內容給《鏡週刊》至今無回應……↓

《大家營造─卓家雄》為了阻止北投爛尾樓《泊山妍》重生,將八千萬「不實本票」洗真,透過《O》發假新聞說「檢察官認證無假債權」。被我公布「假新聞稿」之後,我被告洩漏個資,獲不起訴處分。

說明連結在此→https://reurl.cc/2QezQE

8月20日,我mail以下內容給《鏡週刊》至今無回應……↓

我過去指摘《O》透過假新聞「洗白黑心建商」並「下架我投訴的新聞」;以及《大家地產─卓家雄》做了哪些罄竹難書且毫無誠信的破事,被他倆聯手提告,獲不起訴處分。

說明連結在此→https://reurl.cc/vL20eN

8月29日,我mail以下內容給《鏡週刊》至今無回應……↓

我把4月11日《鏡週刊》發布的《「松蔦青語」雙鐵建案爭議 高院二審還大家地產公道》為何是假新聞的說明,mail給《鏡週刊》和「轉載」該報導的《雅虎》。

結果,經《雅虎》查證後判斷《鏡週刊》發布的那則「確實是假新聞」而下架了。但《鏡週刊》卻將錯誤的假新聞放任至今。

A.以上種種,《鏡週刊》從未回應過我。

B.我本身只是個小有名氣的房仲,並非扯到我就能博得高流量的大人物。

C.《松蔦青語》合建糾紛已長達5年,早於2020年剛發生時,就已被各家媒體大肆炒過一輪,後來民事一審判決出爐時也有媒體報導過;更別說二審判決《大家地產》慘輸9成後,《鏡週刊》還協助散布假新聞。

綜上A、B、C,

相信有點年資的記者都同意,要媒體再以後續追蹤,報導一個已經長達5年糾紛的案外案,若沒人在背後「下預算」,實在難以登上新聞版面。畢竟這已不太算「新」聞,中立媒體只會興趣缺缺。

這使我高度質疑《鏡週刊》為了利益,甘願成為《大家地產》的打手,不為過吧?

==正式進入主題==

針對《鏡週刊》「連載5篇」的抹黑報導:

第一則、新聞傳真/合建換到5億新屋仍不滿足 房仲作家槓建商害慘鄰居→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916soc001
第二則、房仲作家害鄰居/危老合建換5億房產還要更多 知名房仲作家作梗害慘鄰→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916soc002
第三則、房仲作家害鄰居1/楊丞琳、許瑋甯同學身分受矚目 陳泰源護祖產槓建商拖累老鄰居→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916soc003
第四則、房仲作家害鄰居2/遭爆靠合建賺飽飽卻賣慘 陳泰源饒河商圈祖產換利鉅額曝光→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916soc004
第五則、房仲作家害鄰居3/遭爆害鄰窮到只剩下房子 「饒河街王永慶」後代回應了→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50916soc005

以下,是我的說明……↓

【建商的「雙面手法」:對法院說一套,對銀行說一套】

假新聞一、

陳父寫下聲明,要銀行答應讓無爭議的鄰居先過戶,但後來又改口不認,把責任推給新建商,讓鄰居對建商很不滿,陳父還邀鄰居一起提告,直到最近有人聯絡銀行,才知道陳父在搞鬼,老鄰居的信任全沒了。

事實一、

1.所謂「2023年我父母聲明不要的,無爭議」的房子,當年的《大家地產》既「堅持不同意」過戶給「其他地主」,也「主張」那些房子「屬於我父母」。

2.依據目前民事二審判決結果,那些「2023年我父母聲明不要的,屬於其他地主的」房子,二審法院判「部分屬於我父母的。

3.如今雙方都上訴三審中,所以,那些房子,到底哪幾間屬於誰的?就法律上而言,至今仍處「產權歸屬不明」。

4.《大家地產》對「信託銀行」的主張,現在的確是「要把2023年我父母不要的那些房子,過戶給其他地主」;但是,《大家地產》在「法院」卻未曾改變,始終主張仍屬於「我父母」的。

換句話說,《大家地產》對「法院」主張「這些房子是我父母的」,卻對「信託銀行」說「這些房子是隔壁地主的」……???

綜上1、2、3、4,

《鏡週刊》是不是應該反過來要求《大家地產》在「信託銀行」與「法院」之「主張,必須一致」才行?還是《鏡週刊》根本不在乎真相?

另外,《鏡週刊》沒有提及,那紙聲明書誕生的真相:

A.2023年,《大家地產─卓家雄》先對其他地主說,只要「我父母」出具聲明書,他就願意將「不屬於我父母的無爭議房子」過戶給其他地主。

B.於是,「其他地主」跑來找「我父母」,「我父母」就配合「其他地主」,寫了這張聲明書。

C.我父母同時轉達:這一次若建商不願過戶,下次就必須連同「我方的房子」一起過戶。

D.「其他地主」取得聲明書之後,回頭找《大家地產─卓家雄》,結果,建商反悔了。

《大家地產》對「其他地主」表示:

等我建商官司打贏後,就讓「我父母」分配那些便宜的低樓層;到時候,我建商再把價值較高的中間樓層,過戶給你們(其他地主)。

換言之,2023年《大家地產》不過戶給「其他地主」,是「其他地主」基於「我父母官司若輸,對其他地主而言」所產生的「利益」,他們雙方之間,達成的「合意/協議」。

於是,其他地主就「配合」《大家地產》,拖到2025年的現在。

綜上A、B、C、D,如今回頭怪罪「我父母」?有天理嗎?

【「照單全收」的背後:是吞地主權益】

假新聞二、

(前)建商後來無預警宣布倒閉,改由共同起造人成立的新建設公司(大家地產)接手合建案,新建商對於陳家與舊建商簽的協議也照單全收。

事實二、

1.獎勵容積全吞,叫作照單全收?

2.店面三改四,建商吃兩間,我父母店面縮水,叫作照單全收?

3.平面車位變機械,叫作照單全收?

4.我父母是「第一個簽約」,所以「優先」分配「整層最沒價值低樓層」叫作照單全收?

【用「增值」混淆視聽,陳家賺很大是媒體操作,鄰居被騙才是真】

假新聞三、

合建後,陳家還可分市價近5億元房產,其他鄰居分到的房產僅陳家的10分之1。

事實三、

a.請問全台任何一個房產,從2020年至2025年的如今,誰沒增值?

b.原本2020年「約70坪土地 + 老透天」等於市值約3至4億元,換成2025年「45坪土地(約25坪土地割給建商) + 新建物」等於市值5億元,怎麼了嗎?

c.其他地主被「前建商」詐騙,獎勵容積被「接手建商」全吞,分到剩餘僅有10分1,還無法露臉接受「電視台」記者後續採訪,只能由建商「代為發聲」,《鏡週刊》還配合造謠,難道不可惡?

【建商假意和解,卻偷襲上訴】

假新聞四、

今年3月2審判決出爐,陳家又上訴,鄰居們擔心沒完沒了,決定邀陳家出面協調。

事實四、

時間序如下……↓

二審判決出爐,我父母跟建商說:「你們不上訴,我們就不上訴」。

於是,建商就回覆「不上訴」,但卻遲遲不來辦理過戶,讓我們枯等又覺得詭異。

沒想到,建商趕在法定上訴期間「倒數第二天」偷偷跑去搶先上訴,我父母才被迫以「個人名義」壓線最後一天跑去上訴三審,並後補律師委任狀。

也就是說,我父母是「被迫」上訴;結果卻被《鏡週刊》寫成這樣?

【「相談甚歡」變「事態嚴重」?《鏡週刊》為何要配合建商製造「地主內鬨」?】

假新聞五、

地方人士帶著3位鄰居到某律師事務所與陳泰源父母碰面,大家認識幾十年,見面還得有律師見證,可見事態嚴重。

事實五、

a.明明現場氣氛融融、洽談甚歡。

b.明明「其他地主」的委任律師,「相當認同我父母」的主張,所以有了「共識」,接下來準備要一起去跟建商談。

c.所謂「其他地主」,至今仍每天用line傳早安圖給我爸媽。

綜上a、b、c,請問:

哪裡「事態嚴重」?談判前,建商透過《鏡週刊》抹黑我家,建商用意為何?

【「三份協議一次簽」變成「三次陸續要求加碼」?】

假新聞六、

建商還與陳父三度簽訂補充協議,同意陳家加碼,後來卻無預警宣布倒閉,改由共同起造人成立的新建設公司接手合建案,新建商對於陳家與舊建商簽的協議也照單全收。

事實六、

1.所謂「三度」簽訂補充協議,是「同一天,簽三張」,何來我爸媽「加碼」?

2.前建商《寶吉第》倒閉前,《大家地產》就是「共同起造人」。嗯,承認就好。

【300坪月租28萬是「貪婪」?《鏡週刊》記者不是笨就是壞?】

假新聞七、

C小姐表示,陳泰源說沒拿到近700萬元「合建保證金」,事實上卻是舊建商跟陳家協議,用更多的坪數代替保證金、每月租金補貼增至28萬元。

事實七、

1.《大家地產》5年前的說法是,「我父母」每月租金補貼其實是「減至」28萬元。

請問,饒河夜市裡,整棟4層樓透天使用近300坪,月租28萬元,是貴?還是便宜?……300坪月租只要28萬元,明明就是破盤價,怎麼被寫成貪婪?記者到底懂不懂行情?

2.《大家地產》5年前,對媒體說,「我父母」要很多、很貪心,卻「隱瞞」我父母沒拿700萬元合建保證金以「換取」更新後的坪數的事實;如今卻「話術顛倒」講,很會嘛~

【《鏡週刊》查到了嗎?陳家「第二筆祖產」在哪裡?】

假新聞八、

陳家祖產一堆,陳卻說那是唯一祖產。

事實八、

1.那的確是我父母的唯一祖產啊?否則我父母為何至今在外「租」屋?

2.我爺爺留下的,難道都不用分給其他伯父、姑姑嗎?

3.《鏡週刊》有查到我父母有「第二筆」祖產嗎?沒有查到就把「假訊息」植入新聞裡喔?

【不計個人毀譽,堅持真相】

有過「和黑心建商鬥法」的人都知道,建商透過媒體「抹黑」地主貪婪,再使「離間計」挑撥其他地主使之無法團結,向來是老套的慣用伎倆。

所以,我不會執著「我全家名譽受損」,因為「持續揭露真相」才是我的初衷,也才對得起,內心不願向惡勢力低頭的自己。

最後誠懇呼籲其它媒體:

關於此次《鏡週刊》的不實報導,請別「直接轉載」複製貼上,別讓自家媒體成為黑心建商的幫兇;而是「採用本篇我方聲明稿」予以「平衡」之後再報導。

一定要讓《大家地產─卓家雄》知道,不是每家媒體都唯利是圖。

也要讓《鏡週刊》和採訪的「張馥暄記者」知道,像這種有計畫性地設計、電話中先入為主的引導性偏見提問、再斷章取義我方說法的「假平衡」報導,終將害得「公信力」蕩然無存。

#張馥暄記者 #鏡週刊 #下預算 #假新聞 #黑心建商 #大家地產 #松蔦青語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