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份閱讀筆記:《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

2021年01月份閱讀筆記:《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封面~第17頁】

1.凡事宗教,無不信奉神的創造及神的主宰,佛教卻是徹底的無神論者。

2.佛教似宗教而又非宗教,類哲學而又非哲學,通科學而又非科學,這是佛教的最大特色。

3.佛教的根本精神,因為民間的固有習俗加上神道怪誕的傳說而湮沒,許多人竟把佛教看作牛鬼蛇神的低級迷信。

4.正信的佛教是什麼?所謂的正信,就是正確的信仰、正當的信譽、正軌的信解、正直的言行、真正的信賴。

5.正信的內容應具備三條件:永久性、普遍性、必然性。換句話說便是,過去一向如此、現在到處如此、未來必將如此。凡事經不起這三個條件的考驗,都不是正信,而是迷信。

6.一般民眾,始終在儒、釋、道三教混雜信仰的觀念中生活,比如對鬼神的崇拜及人死即鬼的信念,都不是佛教的產物。

7ͅ.正信的佛教裡沒有創世主得觀念,佛陀是人間的覺悟者,卻無能改變世間已有的狀態,佛陀雖能化度眾生,眾生能否得度,尚需由眾生能否靠自己努力決定。

8ͅ.佛陀不以創世主自居,甚至不希望徒眾們對佛陀做形式上的崇拜,能夠實踐佛的言教,就等於見佛敬佛。

9ͅ.佛陀不是幻術家及魔術師,他無法「代人贖罪」,他是教我們一切要對自己負責:種瓜得瓜,種豆得豆。

1ͅ0.佛陀是印度古代梵文的音譯,簡譯為佛,含有,自己覺悟、覺悟他人、覺悟一切而無所不知、無時不覺的意思。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36頁~第41頁】......↓

1.事物的出現是因緣的聚合,事物的消失是因緣的分散,這就叫「緣生/起,緣滅」。

2.ͅ正因為宇宙的萬事萬物都是緣生緣滅且變化無常,也就證明一切,都是假有、暫有、幻有的。從一個水面泡沫乃至外星球都不是永恆的,就證明一切都是空的,佛教稱此道理為「緣生性空」,佛教又被稱為空門,原因就在此。

3.佛教的「空」指的是不實在,而非不存在,就像一輛汽車,以化學家的角度去分析,汽車就不實在了,汽車僅是各種元素及關係的結合而已。

4.佛教講緣生性空,是著重於本質的透視,警惕我人是生存於幻妄的境界中,別被幻妄的名利物慾所犧牲,這就叫做看破、放下。若能悟透緣生性空的道理,便能不受一切幻境的誘逼,不作幻境的奴才,而得自由自在,那就是一種解脫生死的功夫。

5.佛教的戒律,並不像其他宗教是出自於「與神的約定」,也不像其他宗教含有神秘性,而是根據倫理的要求而來,所以是純理性的。

6.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私通)、不妄語、不飲酒。十善:救生、布施、梵行、誠實、和諍、愛語、質直、清淨、慈悲、正見。

7.作了惡是犯戒,不作善亦是犯戒。但不知者不算,如果不知道做的事是犯戒,雖做了也不算犯戒。但如果存心犯戒,縱然結果沒破戒,還是有罪。

8.素食雖是佛教鼓勵的事,但卻並不要求所有教徒非得一律吃素,素食是大乘佛教的特色,是為慈悲一切有情眾生的緣故,所以南傳地區的佛教國家乃至出家的比丘、西藏的喇嘛都不堅守素食,但,他們不親自殺生。

9.五戒的第一條就是「不殺生」,若能實行素食是最好的,但不吃素也不要緊,但不可親自屠殺,也不可指揮他人屠殺,買屠死的魚肉回家無妨,買活跳蝦、活鯉魚直接料理就不行。

10.佛教戒律中並無戒菸,甚至為了防止熱帶性疾病,佛陀也准許比丘吸菸,只是為了風俗與威儀,中國佛教一向不主張吸菸。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42頁~第49頁】

1.有害身心的麻醉品及刺激品,例如毒品,佛教是禁止的,包含酒也是,佛教觀點,飲酒本身並非罪惡,而是飲酒之後可能引起的罪惡行為。

2.賭博是勞神傷財敗家喪志也是一種詐欺行為,所以佛教是嚴禁賭博的。

3.ͅͅ信佛未必要出家,佛教的宗旨在解脫生死,出家後若不實修,未必能解脫生死;不出家如能修持,也未必不能。

4.按照大乘佛教的觀點,為了化度眾生,菩薩隨類應現,到處化身,最常是化現「在家人」的身份,所以,真正行菩薩道的佛教徒,是不一定要出家的。

5.出家的佛教徒是佛教的骨架,在家的佛教徒是佛教的皮肉。本體上,出家的重要;作用上,在家的重要。因此,信了佛,可以出家,但不是必須出家。

6.ͅ本質上來說,佛教是主張平等的,人人有信佛的權利,人人有成佛的可能。但在修行的層次、術業有專攻與先後的不同,才有九種等級:近事男、近事女、近住男、近住女、沙彌、沙彌尼、式叉摩尼、比丘、比丘尼。

7.若要加入正信的佛教成為佛教徒,必須經過「三皈」儀式,就像國王加冕、總統就職、黨員入黨。是打開內心的效忠宣誓、懇切的承諾、渴望的祈求、生命的新生。否則,縱然信佛拜佛,仍是沒有註冊的旁聽生。這也對於信仰心理的堅定與否,具有很大的作用。

8.佛教是無神論的宗教,所以不把佛陀當神道來崇拜,也不以為佛是獨一無二/唯一的,更不以為佛陀能創造萬物或赦免人的罪惡。

9.佛教徒看佛陀,如同學生看老師,老師能教導學生,使學生改變氣質、修身養性,卻不能代為學習,也不能代替升學。

10.佛教徒對於佛陀,相同於子女對父母的孝敬,事出於報恩的情懷,正信的佛教徒,絕對不會是為了避禍致福而崇拜佛陀。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56頁~第61頁】

1.佛教相信懺悔的功能。除了重大如殺生、偷盜、邪淫、大妄語(妄稱自己是聖人)等「已遂罪」必須隨業受報之外,其他的「未遂罪」諸如過失犯戒等,均可依照佛所規定的方法懺悔。

2.懺悔的作用,是毫不容情地自我反省與檢束,是「自覺心」的警惕和「自尊心」的洗瀝。只要有改過的決心,往事已過便不復追究。心地便會從罪惡感中得到解救,恢復平靜。

3.犯罪之後,必須坦誠發露,以情節輕重,向眾人、三數人、一人,乃至自對良心,吐露所犯的罪刑,懇切悔過並決志不復犯,否則,這一罪惡的陰影將永藏心底,也成為他日感受報應的種子,懺悔後,這一罪惡所感的種子,也就隨即消失。

4.佛教的懺悔,絕不同於基督教的祈求上帝赦罪,佛教不相信有任何神祇能夠赦人的罪,佛教的懺悔是在洗刷污染的心,使之恢復清靜。

5.佛教毫不懷疑天堂與地獄的存在,因為天堂與地獄都在生死範圍的輪迴之中。佛教相信,只要不出生死的界線,天堂與地獄,人人都有經驗的可能,甚至可說,人人都曾去過。

6.福報享盡了,天堂的眾生可以下地獄,苦報受完了,地獄的眾生可以生天堂。所以佛教相信,天堂雖好,不是究竟的樂土,地獄雖苦,也有出離的日子。

7.天堂有分等次,地獄也有分層級。佛教所說的天堂,共分三界二十八天。至於地獄,大大小小無量數目,但主要還是可以分為三大類:根本地獄、近邊地獄、孤獨地獄。

8.大體上來說,佛教是相信有閻王的,許多佛經中都可見到閻王的記載,但閻王不是佛教首先發現的,而是接受了印度古宗教的觀念而加以佛教化的。

9.閻王在地獄中的地位相當於上帝在天上的地位,佛教既不崇拜上帝,自然也不會崇拜閻王。正信的佛教,也不承認人死後必須經過閻王的審判,只承認鬼道及地獄道的眾生,與閻王的職權有關。

10.閻王派獄卒來捉拿將死之人,那是民間的傳說,站在「唯識所現」的觀點上,佛教並不反對如此的傳說。那是自識的變現,所以佛典中也有類似的記載。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62頁~第71頁】

1.清朝的紀曉嵐,在他的筆記中,對於地獄及閻王,雖信而不得其解:為何凡從陰間得來的消息,只有中國人而不見外國人?紀曉嵐如果懂得佛教所說的「唯識所現」的道理,這疑問便迎刃而解。中國人的心中只存有中國型的陰間,當然現不出聯合國型的陰間了。

2.佛教相信超渡作用的,但也有一定的限度,超渡只是一種次要的力量,不是主要的。修善的主要時間是在生前,若在死後由活人超渡死人,雖以修善的功德回向給死人,死人也僅得到七分之一的利益,其餘的六分仍屬活人所得。

3.超渡,乃是超生樂土而度脫苦趣的意思。是仗著家屬親友們為其所修善業力量的感應,並非僧尼誦經的本身,而是藉著超渡者的善業及誦經者的修持而起的感應。因此,正信的佛教,超渡工作的主體並非僧尼,而是亡者的家屬。

4.僧尼誦經,是日常,是修持,目的不是超渡亡者。佛教中雖有以誦經來超渡亡者,那是希望各人親自誦經,萬一自己不會,或以為誦經量太少,才請出家人代誦。

5.超渡的期限,最好在死了七七四十九日之前,因為佛教相信,除非福業特大可立即生天,罪業特重立即墜落地獄,一般人,死後尚有四十九日的緩衝期間,等待業緣的成熟再決定輪迴的去向。超過四十九日後再做超渡,只能增加他的福,減少他的苦,但已不能改變他已經投生的處所了。

6.佛教確切相信,自己所修的功德可以迴向給他人。迴向是一種心力的感應,就像太陽通過反射物的折射,使其黑暗處,雖未直接曝曬,卻接受了迴向而來的太陽光。

7.把功德迴向給他人,自己的功德仍然絲毫不損,佛經中有個比喻:一盞燈,可以點燃許多燈,點亮其他燈的這盞燈,並不會因此減弱自身的燈光。這也是慈悲心的自然流露。

8.佛教確實相信輪迴這檔事,除了已經解脫生死的聖者之外,一切的眾生都不能不受輪迴的限制。輪迴指的不是迴環,而是上下浮沈的生死流轉。

9.佛教特別重視人生善惡的行為責任,因為造作業力的主因是在人間。

10.臨終之時,如果心念惡劣比如恐怖焦慮貪戀等,那就很難不墮惡道了,所以佛教主張,人在臨或新(剛)死時,家屬不可哭,應代他布施修福,並使他知道同時宣說,他一生所做的善業功德,使他心得安慰並看破放下,這種臨死前的心念傾向,便可使亡者不致下墮,這就是佛教主張「臨終助念佛號」的原因。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72頁~第81頁】

1.民間信仰,以為人死後即是鬼,這在佛教的輪迴觀中是不能成立的,因為鬼道只是六道輪迴的其中一道,所以人死後,也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生於鬼道。

2.佛教不相信有一個永恆不變的靈魂,如果相信了靈魂的實在,那就不是正信的佛教徒,而是「神我外道」。

3.中國民間對於靈魂的迷信更是根深蒂固,最大的錯誤是,以為人死後的靈魂就是鬼,甚至以為靈魂是「三魂七魄」組成的集合體。

4.人與鬼,皆是六道眾生之二(另有四),生為人固然有生死,生為鬼同樣也有生死,人是胎生,鬼是化生。

5.正信的佛教,並不接受靈魂的觀念,因為這在緣起緣滅的理論上不能成立。心理現象的產生就是由精神的變動而來,心靈現象變動了,促成人我行為的善惡,善惡的行為又會反轉影響到心理,我們的前程遠景,便是靠這種心理促成行為,行為影響心理的循環作用而定。試問:靈魂的不變性、永恆性,是可能的嗎?死後沒有固定的靈魂,活著,我們的身心也都在剎那間,不停變了又變。

6.佛教看物質、精神都是「因緣生法」,因緣聚合即生,因緣分散即滅,大至宇宙,小至一個原子,無一不是藉了內因與外緣的聚集而存在,除去了因與緣的要素,一物也不可能存在。所以從根本上來看,是空無一物的,也就是「自性本空」,這在物理化學的解釋上也說得通。

7.正信的佛教,唯有崇拜佛、法、僧共三寶,絕不崇拜神鬼。但是,佛教並不否認神鬼的存在,因為神鬼也是六道輪迴之二,僅對鬼神保持若干程度的禮遇,如果佛教徒崇拜鬼神,原則上是有罪的。同時,善神會自動護持皈依了三寶的人,故也不敢接受三寶弟子的崇拜。

8.佛教深信祈禱的功能,從靈驗的程度上考察,佛教遠比其他宗教的祈禱功能更顯著有力可靠。一個虔敬的三寶弟子本來就有善神的護持,只要信念堅強,遇到突發的變故,雖不臨時祈禱也會逢凶化吉。

9.祈禱的功能是由堅強的信念中產生,凡事信念堅強的人,也就等於時刻都在祈禱的功能之中。

10.不過,佛教雖然深信祈禱的功能,卻不強調祈禱是萬能。例如:生病就該看醫生吃藥,而非祈禱。佛法主要是醫眾生的心病;醫藥,能治血肉之軀的身病。有了病痛,祈禱是應該的,診療也是必須的。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82頁~第90頁】

1.關於燒紙錢,佛教並沒有這一項迷信,燒紙錢是從漢朝開始,認為人死後一定會變成鬼,陰間跟陽間一樣,生活都需要用到錢,這是種低級的迷信,再說一次,人死後變成鬼的機率僅六分之一,因為鬼只是六道輪迴之一而已。

2.佛教不相信燒紙錢可以供死去的人享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親屬可以用布施、供佛、齋僧的功德迴向、超渡亡靈,其他都是無用的迷信。

3.佛教更主張人死後,不可用貴重的棺木或高價的衣服,也不可動用過多的人力與物力,應該換上日常所穿的乾淨舊衣服,將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給貧苦人家,唯有如此,亡靈才能得到真正的益處。把好好的、珍貴的東西燒了、埋了,是愚蠢的行為。

4.今日許多僧尼,發明了一種叫往生錢的紙錢,在小張黃紙上用紅水印上梵文的往生咒,就當作鬼用的錢。其實誦咒的功效與燒紙的作用根本是兩回事,根據佛經,印好的經是燒不得的,燒了是有罪的。有些僧尼為人家誦經都要寫文疏,宣讀之後即予焚化,這是學「符籙派」等道教的迷信,在佛教裡毫無根據。佛教主張,虔誠心的感應,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

5.佛教相信因果定律的正確性,有人懷疑因果律,是因為僅站在當下「這一生」的立足點上,來看善惡報應的不公平,錯覺「好人命短,禍害千年」。

6.佛教的因果律是通看三世的:現在,過去數生,未來數生。現在這一生,若將過去及未來的生命之流連貫起來看,實在渺小。今生多半的遭遇,是由於往事業力的果報,今生的所作所為,多半到後世感報。把三世看通了,心也就平服了。

7.佛教認為,除了重大業力不能轉變而被稱為定業之外,人是可以憑後天的努力來改善先天的業因的。比如前世造成你今世是窮人,不要緊,只要肯努力,窮困的生活是可以改造的。所以,佛教的因果律,不是宿命論也不是定命論,而是不折不扣的努力論。

8.佛教徒,不會希望以生天(往生極樂世界)為最終目的,因為生天仍在輪迴生死的凡界(依舊是六道輪迴中的其中一道)。正信的佛教徒,都願解脫生死,唯有脫離生死六道輪迴,才會得到永恆的安樂。
9.極樂世界,是由阿彌陀佛的願力所成的佛國淨土「之一」而已,西方極樂世界只是無量佛國淨土中的一個,所以,佛教徒之中,也有不願往西方極樂而願往生其他世界的,例如東晉的道安大師,唐代的玄奘大師及窺基大師,以及近代的太虛大師,都願往生本界(大千世界)。如果是悲願宏深的佛教徒,也有不願往生他方佛土,而願意生生世世在人間度化的。

10.即使是五逆十惡之人,若能於臨終時,至心稱念阿彌陀佛,便可帶業往生極樂世界下品下生的蓮華之中,過了十二大劫之後,蓮華開放,得見觀音、勢至二大菩薩為之說法,經過開示→悟透,便可破除一切的善惡觀念,業障消除,不再沉淪生死。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91頁~第106頁】

1.佛教稱神蹟為神通,並且分為六大類:神足通、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漏盡通。

2.佛教並不以為神通是萬能的,因為眾生的生死福禍都是出於善惡業力的自作自受,神通再廣大,也不能破壞因果律則。因為佛陀知道,神通可轟動一時,如果現得不能恰到好處便會招致相反的惡果。

3.佛教徒對於佛菩薩的聖像有崇高的敬意,正信的佛教徒,並不會把塑畫雕刻的聖像當作就是佛菩薩本身,所以絕對不同於低級信仰的庶物崇拜。貼切的比喻是打靶,射手(我)要想射中靶子的紅心(佛菩薩),必須先通過瞄準口及瞄準星(塑畫或雕刻的聖像)。但如果是一個已經悟透的佛教徒,就根本用不著透過(木)偶像來作為感通感應的媒介。

4.佛教徒反對自殺,如果自殺,是有罪的。自殺是沒用的,業報未盡,即使自殺,也將再接受另一期的生死。就像欠債人從A躲到B處,債務仍存在。

5.佛教不鼓勵自私,如果是為了救濟眾生,在必要時可以捨身,如果是為了維護信仰,必要時可以殉教。一個真正的菩薩道的實行者,應該是,頭目身肉無一不能施捨的。

6.世間的快樂是瞬間的,世間的痛苦是長久的,為了厭離這個苦多樂少的世間,所以要求解脫生死,可見,佛教是厭世也是出世的。

7.佛教不是自私自利的宗教,除了自己出離,也設法使得一切眾生都能出離,因此必須更積極肯定人性的行為價值,並發揮人生的道德價值,否則,自己在群眾之中沒有過人貢獻,沒有特殊服務或卓越表現,群眾豈能心悅誠服接受化導?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以入世為手段。厭世是入世的起發,出世是入世的目的。

8.時間及空間的觀念,乃是屬於凡夫的分別作用,僅是物理世界的標誌。到了純精神界,空間大小與時間長短根本無從安立。就拿人的夢境來說,就已經不受時間與空間的限制了,更何況出世的聖人?

9.「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是佛教的教訓,就像世俗說的「浪子回頭金不換」一樣。

10.佛教相信,再過一個相當長遠的時間,大約是五十六億年之後,一定在地球尚未毀滅之前,另有一位佛陀在人間出現,稱為彌勒世尊。那時的人間,無論是道德、物質,都能使地球成為安樂、莊嚴、美化、自由、清靜、平整、善良、互助的。那時的世界、語言、思想也是統一的,全世界的人都像家人一樣。彌勒佛出世距今的時間雖遠,正信的佛教徒卻深信那個時間必將來臨。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120頁~第128頁】

1.到了大乘經中,更加鼓勵大施大捨,為了救濟眾生可以犧牲自己的一切,像這樣的菩薩行,就是大苦行。

2.正信的佛教徒,必須檢束身心、刻苦自勵、待人要厚、自供要薄。唯有降低物欲生活,才能提高精神領域。精勤於道業修持、努力於事業發展、貢獻於大眾公益,發大願心,為全體人類義務勞役乃至犧牲自己而救濟他人,這便是佛教的苦行。

3.六根清靜,在一般不知佛法的人的解釋,是非常膚淺的,以為只要是出家的僧尼就是六根清靜之人,稍微沾染男歡女愛酒色財氣就稱做「六根不淨」。其實,六根清靜這四字大有道理。

4.佛教看宇宙人生,不是唯物論,也不是唯心論,更不是唯神論,而是主張因緣和合的「緣生論者」。所以,佛教看一個人的構成,是從心理、生理、物理等三方面來分析的。而所謂的「六根」,指的是生理學的全部範圍:眼(視神經)、耳(聽神經)、鼻(嗅神經)、舌(味神經)、身(感觸神經)、意(腦神經)。

5.試著比喻:六根是鏡子,六塵是被鏡子所照的影像,六識是判別鏡中所照影像的人。「六塵」就是物理學上的反應,眼睛看見顏色,耳朵所聽聞、品嚐的酸甜苦辣、身體處碰的粗細軟硬冷熱等。

6.如果只有六根與六塵,少了六識(判別力),那就不是活人,而是活死人。作善作惡,皆為六識的主張,卻反應在六根的作用。例如:眼貪色、耳貪聲、舌貪味、身貪細滑、意貪樂。合起來就是「貪、瞋、癡」的三毒交加。

7.修持需從身心兩方面著手,把不好的念頭修掉是為「修心」,主要工夫是「禪定」。把不好的行為修掉是為修身,因此「修身」也可稱做「修行」。修身主要工夫是「持戒」,目的在守護六根的根門,不讓壞事從六根進入心田。

8.妄想是促成六根造業的導火線,佛教的戒律就是妄想與六根之間的保險絲或滅火器。

9.色塵來了眼根應付,聲塵來了耳根應付,如果,六根不執六塵,六根就能從六塵之中得到解脫,自由的六根,就是清靜的六根,自然可以彼此互用而不分界限了。(例如用眼睛聞、用鼻子聽)這才是所謂的六根清淨。

10.不懂佛法的人,會誤以為,「酒、色、財、氣」皆空,就是所謂的四大皆空。這根本是牛頭不對馬嘴。因為佛教指的四大是「地、水、火、風」等四大物質。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129頁~第136頁】

1.中國的五行是「金、木、水、火、土),印度古《吠陀》本集所說的世界形成是基於「地、水、風、火、空」的五種自然因素;古希臘哲學家恩比多克里斯也曾提出「氣、水、土、火」為宇宙間不變的四大元素。這些都是物理元素,也是唯物論的先驅。

2.佛教的四大皆空,是沿用印度的思想加以佛教化。因為地、水、火、風等四大元素是宇宙物理的。如果化為人體生理,毛髮骨肉屬於地,血液分泌屬於水,體溫屬火,呼吸屬風。若從物性上說,堅硬屬地,濕潤屬水,溫暖屬火,流動屬風。但無論怎樣區分,始終無法概括「精神界」。所以,唯物論者以四大為宇宙的根源,佛教絕對不同意這樣的說法。

3.佛教所講的四大,也有小乘與大乘的不同,小乘所說的四大是指四種「物質」現象的基本「因緣」,也就是地、水、火、風。一切物像皆由四大調和而成,四大和諧便欣欣向榮,四大矛盾便歸於毀滅,物理如此,生理也如此,所以佛教徒把生病稱為「四大違和」。一旦把我(自己)看空(不實在而非不存在),便會進入小乘的涅槃境界不再輪迴生死。

4.大乘佛教所說的四大,指的不是元素,而是物態現象。小乘佛教不是唯物論,而是多元論,也是緣生論。佛教的「空」不僅空去四大,也要空去五蘊,而四大只是五蘊中的一蘊而已。

5.五蘊:色、受、想、行、識。色屬物質界,四大便是色蘊。其他四個屬於精神界。所以,佛教才不只是講四大皆空,而是要進一步講五蘊皆空。

6.其實,佛教對於孝順父母的教訓,在大小乘的經律之中可謂多得不勝枚舉,佛教不但不反孝,甚至是極端崇孝的。

7.佛教雖以出世離欲的出家生活為可貴,但也不強制人出家,甚至在戒律之中有明文規定,父母不允許的,便不能出家;如果父母貧窮無人奉養,出家的兒女仍應盡心奉養,否則便得重罪。但如果要狹隘又幼稚認為一定要婚嫁生育才算孝道,那也無言了......。

8.佛教所講的孝道觀念,實在不是那些信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人們所能瞭解。今天固然有父母,在過去及未來的無量生死之中,也有無量無數的父母。孝養今生的父母,也要救濟過去及未來的父母,在菩薩眼中:一切男子皆我父,一切女人皆我母。所以廣度眾生也等於孝敬父母。佛教才不像孟子批評的那樣「視人之父若已父,是無父也」,佛教對於廣度眾生,是報父母之恩的擴大。所以,佛教徒要先孝順父母,然後再去布施放生及供養三寶。

9.世俗習慣,生日便要歡樂吃喝稱為慶生或祝壽,這對佛教徒來說是不正確的想法。以佛教來說,生日正是母難日,應該把懷念母親的情緒提高,應該特別懷念父母的生育、教養之恩,自身也能得到植福延壽,否則,大張宴席造成雞鴨魚牛羊等的殺劫,不是祝壽而是折福。

10.根據記載,佛陀曾對比丘們告誡女色的可怕,女色是魔、是蛇。其實,佛陀的本意未必重男輕女,因為色欲是屬於男女雙方的,對男說女色可厭,對女說男色可厭。所以,佛學的觀點,男女是平等的,就連成羅漢、成菩薩、根本是沒有男女差別的。比如觀音也常現「女身」,因為女人的氣質比較能近乎慈悲的菩薩精神。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137頁~第144頁】

1.佛教絕不勉強改變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出家只是生活方式之一種。家庭才是佛教建設的根基所在。

2.「異教」原是猶太及基督教給異民族的鄙稱,我們用「外道」取代,且不做鄙想。佛教沒有種族歧視與宗教歧視。

3.對於佛教徒而言,並不要求「先」改變對方的宗教信仰才可以結婚,但是,對於一個正信且有修養的佛教徒,必定能在婚「後」的夫婦生活中,促成對方改信佛教。

4.一個正信的佛教徒,不但不要求配偶必須先放棄原有的宗教信仰,甚至可以先去投合對方的宗教信仰,結婚之後再來潛移默化。這就是「先使自己同於他,再使他來同於己」。當然,婚姻是終生大事,不必利用婚姻作為傳教的手段而招致不幸。

5.宗教的容忍/包容,應該使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正信比迷信好,有信仰也比沒信仰好。佛教本來就不是家族化的宗教,而是自由化的宗教。佛陀不障礙他人信仰外道,佛陀也不反對他人供養外道。

6.由於找不到明確的證據,因此,佛教並不強調佛化婚禮的重要性,凡是公開的婚姻,都會受到佛教的認可。佛教嚴禁私通,私通稱為淫邪,是犯罪的行為。

7.但佛教仍鼓勵佛教徒舉行佛化婚禮,因為佛化家庭至少是一個持修五戒十善的家庭,一個和樂慈愛的家庭。

8.比丘戒的規定中,並沒有說出家人不能做證婚人,也沒說可以。以解脫道觀點最好不做證婚人,若以菩薩道觀點,為了佛化社會的理由,出家人為人證婚,當可視為接引的方便。

9.佛教對離婚的看法,在佛典中找不到明確的證據,佛教主張婚姻的美滿與責任,相親相愛、互相尊敬、各守本分和責任。嚴禁邪淫/私通。即使婚姻破裂了,佛教也主張破鏡重圓。

10.但是,佛經中也沒有說離婚是犯戒的行為,所以,假設是感情的衝突、趣味不投、甚至虐待家暴,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是可以離婚的。但如果是為了滿足情慾的理由而離婚,那是不道德的也是罪惡的。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145頁~第154頁】

1.中國的古俗,男子喪妻再娶稱為續絃,女子喪夫則要守寡終生,這種重男輕女的貞操觀念,在印度並不如此。以印度而言,丈夫若他往六年仍不得其音訊者,妻即可與其他男子通。佛經中,俗人出家必須先捨其妻子,任妻自由,所以,失去丈夫的女子改嫁,在佛教裡是允許的,也是道德的。

2.佛教不承認基督教所說的「原罪」,就算有罪,也是前輩子的行為造作,佛教稱之為「業」。

3.嬰兒期間,尚沒有自我判別能力,佛教認為,信仰必須出於自我意志,所以佛教主張,七歲以上的兒童才可以出家。

4.節制生育在佛教中尚未被討論,但根據佛教的基本原則,只要不犯墮胎殺生戒,結紮是不反對的,為了生活的負擔節制生育,是道德的。但,不論被墮的胎兒是否已經成形,凡是墮胎便是犯殺人罪,所以佛教反對以墮胎作為節育的手段。

5.節育的方式很多,除了結紮,包含服用避孕藥讓精卵失其功能,或者在子宮內安置避孕器,佛教認為這「可能」是道德的(爭議中),因此,佛教最贊成的「節育」就是「節欲/慾」。

6.佛教徒是崇恩主義的宗教,父母、眾生、國家、三寶,稱為四恩。不是為了求取,而是基於一種報恩心態,因此,一個正信的佛教徒,不容懷疑他的國家意識與愛國心。例如玄奘大師在印度留下輝煌的成果,雖然他在印度受到崇高敬仰,但仍念念不忘返回祖國/中國的懷抱。

7.佛教徒絕對不是帝國主義者,而是徹底的無政府主義或世界大同主義,甚至是宇宙大同胞主義,因為佛教徒愛全人類乃至愛一切眾生(包含動物)。民族主義只是宇宙大同胞主義的基礎,佛教徒必須先從熱愛他的國家民族做起,否則無從生根。

8.佛教不是政治性宗教,所以不會有政治的欲望。但是,政治是治理眾人的事,佛教徒既然是眾人之一,自然也不能脫離政治。

9.政治應該解釋為政權與治權,政權屬人民,治權屬政府。佛教徒至少應該享有政權的權利,例如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就像近代中國高僧太虛大師曾主張「問政而不干治」。所以,對於治權的掌握,是不應該的,但對於政權的過問,是應該的,因此,佛教徒可以參選民代發聲。(偏立法/民代,不偏執法/行政)

10.一個有理想熱情抱負的在家佛教徒,從事軍政工作是應當的,但根據佛制戒律,僧尼可向軍人說法,但不可參加軍中工作,如果國法強制僧尼入營,便是強迫反俗,這是目前中國或台灣佛教徒的不爭氣,在泰國,僧人不用服兵役,但也不能利用僧人身份逃避兵役。就連美國的基督徒,也都獲得兵役法的保護,可以以軍中牧師或其他重要性服務,來代替兵役。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155頁~第166頁】

1.不論是佛教的本質還是史實,佛教確實是世界各個宗教當中最愛好和平的宗教。因為佛教主張慈悲主義,給予眾生之樂為慈,給予眾生拔濟為悲,在慈悲主義下,不會見到可憎恨之人,只會看見可憐憫的人。

2.在佛教的觀念中,戰爭是最殘忍的事,佛教徒寧可犧牲自己的生命,來感化強暴,換取和平,不願以牙還牙。這也是為何,在佛教歷史中,佛教徒遭受到異教或政治迫害時,除了從容殉教,從未有過暴力的反抗,因為佛教徒不願他人流血。

3.在佛經中,雖有提到「以金剛怒目」的精神摧毀邪魔惡怪,但那是屬於精神界的修持工夫,而非現象界(現實)的實力表現。

4.菩薩如果看見壞蛋殺人作惡,菩薩為了不讓那名壞人因為殺了人而墮入無間地獄,寧可自己先把他殺了,讓自己墮入地獄。這種出於悲憫之心的「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殺人,佛教是允許的。

5.孟子主張人性本善,荀子主張人性本惡,揚雄主張人是善惡混合,公孫子則主張人性本無善惡。大致上,後人比較喜歡靠在孟子的說法,主要是因為孔孟是中國主流/儒家的、所謂的正統思想。佛教也主張人性本善,但跟孟子無關,而是佛主張,眾生皆具如來智慧德相,眾生皆有佛性。

6.但其實,佛教的本質,不屬於性善或性惡,因為,眾生皆有佛性是性善。可眾生皆由於尚未成佛才來輪迴六道,這是性惡論。從根本上來說,無論中國哲學所討論的性善或性惡,皆僅僅討論當下一生的本性問題。可是對於「今生以前」的善惡行為(也就是業),他們沒能力追究,今生死後的善惡行為,他們也無從追究。

7.佛教看眾生,是從無始以前看起,一直看到最終目的的達成,也就是成佛。所以僅從一生來看善惡,根本不能論斷。善與惡,理性與物性,接與生俱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佛教也不等於揚雄的善惡混合論。佛教主張,煩惱是惡,佛性是善。

8.佛教的目的,既不講惡,也不講善,因為善惡是世間觀,縱然在世間法,善惡也沒有絕對。因此,佛菩薩本身沒有善惡可言,他們看眾生也沒有善惡區別,也唯有如此,才能平等普渡眾生。

9.嚴格來說,佛教的善惡觀念是不具永恆性的,如果硬要冠上「人性本?」論,那只好勉強稱作「善惡解脫論」吧!

10.佛教有許多的宗派,這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但總結一句,那只是支節的分門別類,而非根本思想上的左出右入,正因如此,不久的將來,統一的佛教,必將出現。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167頁~第184頁】

1.禪宗主張參禪習定,但禪定,未必就是佛教的禪宗。禪宗這名詞是由中國創立的,佛陀時代並沒有這名詞,而且禪宗重於悟,而不重於定。

2.佛教的解脫道的修持法,是以戒為起步,以定為重心,以慧為目的。戒定慧稱為三無漏學。缺一不可且互相關連。由戒生定,由定發慧,由慧起修,直向解脫。其中的定,指的就是禪定。

3.佛教的禪定中也有分大乘與小乘,小乘禪以解脫生死為目的,大乘禪以藝術化的生活為目的。中國的禪宗,以為擔柴挑水都是禪,吃飯睡覺也是定,是重於精神的寧靜不動,而不執著肉體的枯坐守寂。

4.禪是梵語「禪那」的音譯,是靜慮的意思,所以也可以翻譯為定。但禪定二字尚有區別,禪是色界的心境,定是心統一境。禪的範圍小,定的範圍大,禪是定的其中一種。

5.禪定未必就是禪宗,世界各宗教,凡事有神秘效驗的,無非是從禪定工夫而來,無論是持咒、祈禱、禮拜、誦經,得到的結果多是禪定的作用。

6.禪宗主張頓悟,不立文字直指心源。所謂的頓悟,乃是最後一念的點破或最後一緣的成熟,並無神秘可言。

7.佛教的各宗各派,是由於學佛者的根性與時代環境的不同而產生,所以,站在佛教的根本立場,宗派其實是多餘的。修學佛法,選擇近於自己根性或興趣的即可。

8.佛教的內容,雖不是科學但不違背科學,不是哲學但超乎哲學,雖不是文學確有文學,雖不是美學但創化了美學,雖是無神論的宗教,卻也不缺宗教的素質。→中國的大乘八宗,唯識近於科學,三論近於哲學,華嚴及天台近於文學,真言及淨土近於美學。

9.基督教講「信望愛」,佛教則強調「信願行」,佛教以眾生為本身,基督則以上帝為主。信願行本身,不一定要有慧解的支持,不懂教義或無能接受教義的人們,同樣可以信佛學佛。正因如此,禪宗也就最適合中國人「不求甚解」而崇實惠的口味。

10.佛教的本質是崇尚智慧的,與其說智慧是入佛的方法,不如說智慧是修學佛法的目的。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185頁~第199頁】

1.一個正信的佛教徒,對於佛經,應具有極崇高的虔敬,但卻不必字字接受,因為相傳數千年,必有以訛傳訛等誤傳之情事。對於佛經的內容,可以探求瞭解,但也要保留審查態度(如有審查能力的話)。佛經大致上來說都是正確可奉行的,所以對一般人來說,不得懷疑佛經的可靠與真實。

2.人人可理解佛法,但理解不透,最好請教有素養的法師,而非自行妄斷義理。

3.現在的一般年輕人,都詛咒佛教典籍難懂難讀,那是他們看得太少,也沒有按照順序看。若真想看,應該先由阿舍經看起,接著再看法華經、華嚴經、涅槃經、般若經。我敢保證,絕對不會比基督教的新約與舊約難懂。但如果是大、小乘諸家的論典,若沒有相當高的佛學素養,看了,的確像是在看「天書」。

4.其實,基督徒中,很少有人把《舊約》讀完的,想讀完舊約實在要一點耐心。新約的四福音的確是比較易讀的。四福音當中以《馬太福音》寫得最好。

5.若從傳播的角度,佛教絕對贊成文藝化或通俗化,但若從研究的角度,則不能不深邃化。所以,我們提倡通俗,卻不該詛咒難懂。

6.佛教,不但不禁止,反而還鼓勵佛教徒多看異教的書籍。因為凡事信仰佛教並且對佛教有了相當程度的認識之後,要他改信其他宗教也是辦不到的。又因佛教不是獨斷信仰,所以也不否定異教的價值。

7.佛教稱異教徒為「外道」,意指不向內求明心見性,而朝外求神鬼的賜與。正信的佛教,雖然自信,卻不歧視其他宗教的價值。因為,能夠共同為人天的善業而建設,豈不是比破壞人間,更夠資格做為佛教的朋友?所以,佛教鼓勵異教改信佛教,但絕對不用排他的手段去摧殘異教。

8.一般無宗教信仰者往往以為,佛教所謂的「苦」與基督教所謂的「罪」是一樣的。事實上完全不相干。佛教講的苦,是由眾生自己的業感報應而來,是個人要負責的事,與上帝無關,也跟祖先無關。由惑造業,由業感苦,因苦生惑,周而復始。

9.佛教講三界的生死是苦海,眾生的感受無非就是苦,所以持修的目的是在脫苦。基督教講人類都是罪人,是由於人類的第一祖先亞當和夏娃,不聽上帝的警告而偷嚐禁果,所以人類有生命和智慧,卻也得罪了上帝,上帝要罰亞當和夏娃的後代子孫都要受苦,這就是「原罪」。基督教信仰上帝,是因為上帝派他的獨生子耶穌上了十字架,代替「信他的人」贖了罪。

10.佛菩薩只能教導我們如何解脫,卻不能代替我們解脫,這與耶穌代替「信他的人」贖罪,根本不能並論。因為佛教不承認眾生是由上帝的懲罰而得罪,也不承認人類祖先的罪會遺傳到子孫身上,上帝不能代人贖罪,就跟我吃飯不能使你飽一樣簡單。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200頁~第229頁】

1.中國儒家的上帝,是泛神哲學的,只受人愛而不能要求他來愛人的上帝,也是所謂不可知論者的上帝。基督教的上帝,是人格的神,是宇宙的創造主,是萬能的主宰神。而宇宙的起源,無論是宗教還是哲學,往往是相信神化的,就像希臘的宙斯,羅馬的裘比特。印度古代,是多神崇拜的,中國道教的上帝是玉皇大帝,與儒家的上帝跟基督教的上帝和印度教的上帝都不同。

2.各天的天主都有若干的嬌慢習氣,對他們的屬下臣民總愛說,只有他自己才是獨一無二的造物主或主宰神,就像人間的君王愛自稱「寡人」,除了他,天下再也沒有比他更大的。其實,宇宙根本不可能由某神的一神之力而創造,宇宙是由眾生的業力所感,眾緣所成。

3.所以,佛教承認上帝的存在,但不相信上帝是宇宙的創造主。不崇拜上帝,也不怕上帝。佛教不以為上帝有創造萬物的能力,也不承認上帝有主宰眾生福禍的權威。縱然上帝會參與人間的福禍事業,那也是由於人類自身業力所感而來,所謂「自助而後人助」就是這個道理。

4.「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出自於易經。佛教認為,寄望於子孫的果報是不可靠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的因果觀告訴我們,一切行為,均由各自負責,縱然今生不報,來生也必報。

5.有一種外道的神教,動輒抹煞異己的一切價值,佛教,絕不武斷,也絕不輕易否定他人的真理,只是把各種真理分成了種類與等級。世間萬象都是真理的一部分,因此,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若想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

6.和尚一詞,是西域語言轉音而來,在印度,世俗間的博士為「烏邪」,到了中國則被譯成和尚,所以印度的外道也會有和尚,和尚並非佛教專有名詞。

7.尼姑也是中國人的俗稱,但並不符合佛制的要求,在印度,尼音代表女性,有尊貴的意思,不限佛教出家女專用,小的叫沙彌尼/女,大的叫比丘尼/女。

8.居士,也非佛教專用,在印度,居士也非佛教所創,凡是居家之士,便可稱居士,佛教對在家的信徒尊稱為居士是有由來的,也含有尊為大菩薩的意味在內。

9.比丘分為:經師、律師、論師、法師、禪師共五類。

10.菩薩的報身固然是莊嚴的天人相,但化身為了隨類應化,往往成了各色各類的身份,羅漢必須是出家的僧尼,僧尼是佛法的住持者,菩薩則沒有固定身份,為了開化眾生,並不要求眾生知道他是菩薩,如有必要,往往化身外道屠夫乃至魔王。

【學佛入門2—正信的佛教,第230頁~封底】

1.佛教是徹底的無政府主義,也沒有主從隸屬的分限,在佛法的原則下,人人平等自主。佛陀往往也說「我在僧中」而不以領袖自居。法王的王字是「於法自在」而非統領。佛教沒有政治型態的組織,也沒有階級大小類別。在中國歷史上縱然有「僧官」的設置,也是政府出自於控制而設,並非佛教本身的組織。

2.基督教從《舊約》開始便有強烈的政治型態及政治意識,嚴密組織與集權的統治,乃是基督教會的特色。這也是外道(天主、基督、回教、道教等其他)的活動力表面上看來比佛教強大,也比佛教更能受到政府重視的原因,因為他們的力量集中。

3.佛教並沒有過類似梵諦岡式的統一教會,但已有了象徵性的「世界佛教徒聯誼會」。那是中國已故的太虛大師發起的,但功能停留在「聯誼」,全球性的佛教行政組織,是今後時代所急需,期盼聯誼會能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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