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地產107訴聲11裁定:前建商總座「無金流轉售」卓家雄?松蔦青語合建地主落入「買賣附買回」連環套!
【260903大家地產107訴聲11裁定:前建商總座「無金流轉售」卓家雄?松蔦青語合建地主落入「買賣附買回」連環套!】 如果你是地主,某天,建商找你談合建,聲稱「為了確保地主的權利」,要求你先將土地過戶給建商,以利建商去整合其他該土地的共有人,於是簽了一份「(先)買賣(蓋好後)附買回」的合建契約書,你會/該答應嗎? 又就本案而言,抑鬱而終的已故地主/陳明材「主觀認為被騙」而將房產過戶給了「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之「個人名下」後,蘇義閔又在未經地主同意的前提下擅自過戶給了「大家地產(負責人卓家雄)」。這樣「轉手→再轉手→再信託」的暗黑手法,到底築起了怎樣的法律高牆,讓受害地主求償無門? 而已故地主/陳明材,到底是否有從「寶吉第建設」那邊拿到房產買賣的價金?縱使有,金額是否與該土地市價之行情相符?以及蘇義閔將地主的土地「賣」給了「大家地產」到底有沒有金流? 看完這份令人難過又怵目驚心的裁定內容後,你就會知道,「松蔦青語」合建案的受害地主,不是只有我父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