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曝光!《基泰大直》之「預售承購戶」及「損鄰都更案」最新進展!

【250420真相曝光!《基泰大直》之「預售承購戶」及「損鄰都更案」最新進展!】

關於《基泰大直》,自從2023年9月7日因「偷工減料」及「人禍疏失」導致損鄰,不僅弄倒他人房子造成住戶流離失所,連預售案也遭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勒令停工至今。

因此《基泰建設》(以下簡稱基泰)同時面臨兩大問題:......↓

A.爭取損鄰之地主們共25戶百分百同意都更。

B.與預售案承購戶們解約。

然,近期有記者採訪了當事人與官方說法,報導此案最新進度(基泰發言人、損鄰都更案自救會之同意與基泰合建代表人、台北市政府都更處)。可由於該報導,唯二,少了「尚未解約之預售承購戶」及「不同意與基泰合建之損鄰戶」的說法,加上這兩群之部分受害者,已委任同一名律師處理,所以對於該報導內容,認為有補充必要。

【首先:報導更正】

報導原文……↓

台北市都更處主秘謝明同最新表示:「該都更新案,基泰於今年1月20日申請報核,同意比例為100%,於2月10日、3月4日退請補正,於3月17日申請續審中。」

最新進展……↓

A.同意比例並非100%,總共25戶當中,仍有3戶不同意。

B.台北市政府於2月10日第一次退補正、3月4日第二次退補正,補正後仍不符規定,於是在4月2日「正式駁回」該都更報核案。(證據01)

【再來:預售承購戶】

損鄰前,承購戶們均依基泰的通知按期繳付分期款,未曾延遲。

損鄰後,基泰非但沒積極爭取復工,反而寄發存證信函,指承購戶「違約」或「雙方已合意解約」等理由,聲稱承購戶與基泰之間的買賣契約「已經解除」(證據02),要承購戶前往信託銀行辦理退還已繳價金......???

而在價金信託履約擔保機制,若非「承購戶持法院判決」認定買賣契約因建商違約而解除契約之情形外,承購戶若想退還價金,通常須由建商與承購戶提出「雙方合意解除」之證明文件。於是,基泰公司人員私下不斷傳訊息,要承購戶「先」解約「再」談補償或賠償。

但是,基泰不承認違約,也尚未經法院判決,承購戶擔心有假藉「辦理退還信託帳戶價金」行拐騙承購戶「合意解約」、企圖免其違約責任之嫌。(證據03)就連之前辦理退款的其他買家,也已傳出埋怨信託銀行「為何未提醒」合意解約退款會「一併拋棄」對基泰的違約金請求權?

然而,

損鄰事件導致預售案遭勒令停工,是「司法認證」可「歸責」於基泰(證據04),基泰若無法如期依約交屋,違約方,當屬基泰。

加上基泰目前仍沒有、也無法辦理復工,又早已公然將此「預售」與「損鄰戶」兩塊基地合併成都更案整合中,顯然,根本已無繼續興建原預售案之意願,更不可能完成預售契約載明的「最晚於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使用執照」之約定(證據05),已有無法依約完工與交屋的「客觀事實」。

可是,基泰卻只想著:如何免付違約金。

【接著:損鄰地主之同意都更、不同意與基泰合建戶】

該都更案,問題重重,絕非僅利益分配,也就是說,不同意與基泰合建,不等於反對都更,而是反對和沒有誠信的建商合建。

首先,各家媒體報導一直強調,「室內一坪換一坪」是業界之最,所以,地主不同意與基泰簽合建契約就是貪婪?事實上,這個「室內一坪換一坪」,有三大貓膩。

第一、「室內一坪換一坪」屬「固定坪數」分法,在地坪不變的前提下,容積率愈低,建商愈虧,容積率愈高,建商愈賺,甚至高到一定程度時,建商反而能謀取暴利,因為地主的分配,已被「固定」。

以該案為例,雖是住三容積率225%,但是,「中央和市府送的獎勵」容積加上同樣會稀釋地主土地的容積移轉/移入,加總起來可衝滿100%等於450%(225*2),……這樣的條件,若「室內一坪換一坪」是「內含應給地主的損鄰賠償」,其他任何建商,都能辦得到。

第二、損鄰戶們的土地持分,一樓約16坪,二至五樓約9坪,也就是說,一樓戶的土地持分是樓上戶的1.9倍。結果,一樓戶卻因有地下室,被基泰強迫扣掉三分之二價值。

你我都知道,不論建物是地下室、店面、住宅、低樓層、高樓層,各戶持有的土地坪效,都是一樣的,結果被基泰「偷換概念」,話術一樓擁有「建物」地下室所以「土地坪效」要扣三分之二,擺明就是「拿一樓的土地效益,拐來賠償給二至五樓,等於基泰沒賠」。

第三、假設基地100坪,A地主持有10坪,也就是占比10%;因此,不論建案蓋10樓、20樓甚至是101大樓,每一層樓,一樓到頂樓,A地主都有貢獻「單層」樓地板面積的10%。

所以,基泰話術「原地主住在低樓層,所以更新後的價值只能以低樓層計算」,等到更新後才恍然發現,原來「我土地貢獻高樓層的價值」已被契約陷阱的「水平、由下」給拉低了。

重點是,這個「室內一坪換一坪」的框架裡:

1.多少比例,屬於「地主的本來貢獻」之法定/基準容積?

2.多少比例,是中央政府與地方市政府「送的」獎勵容積?

3.多少比例,才是屬於基泰的「真正賠償」?

時至今日,基泰都不願意正面講清楚以上三點。

此外,

A.基泰始終不願意對都更案的公設比,給予「超%的補償機制」。並話術「只要把公設『灌』到市場能接受的上限,表示能賣的權狀坪愈多,對地主和建商都是雙贏。」(人證06)……問題是,不同意戶就是不接受高公設比的房子啊!

B.當時承諾平面車位,後來契約寫「如有平面,地主優先選」(證據07),公聽會簡報檔(證據08)亦明載一個車位價值308萬元(顯然是坡平),可是建築師於現場又承認有規劃機械車位(行情不到200萬)。預售案基地215坪都能規劃坡平了,如今合併變成478坪卻不願承諾坡平車位?這樣的條件,真的有比其它建商給的好?

C.已被駁回的都更案,規劃地上20層樓的建物,地下室竟只預計挖一層,還話術是「新加坡式建築」?……問題是,新加坡沒有地震啊大哥!縱使基泰、建築師、市府都更處皆拍胸脯保證安全無虞,身為房子被弄倒的受災戶,依舊不放心啊?

D.基泰「先前」給地主簽的合建契約,載明「鋼骨鋼筋混凝土/SRC」,如今改口說是「誤植」,「後來」公聽會變成「鋼筋混凝土/RC」。

E.基泰「先前」給地主簽的合建契約,載明「單層高度不低於3.4米」,如今改口說是「誤植」,「後來」變成「不低於3.3米」。

F.已被駁回的都更案,公聽會資料,都更案總費用高達17億6420萬元,簡報檔僅草草兩頁,17億的案子兩頁簡報檔就解決?倘若這是地方或中央的公共工程,市議會或立法院在審預算時,議員或立委會給過嗎?

綜上,請各位同理,看到基泰,不想賠錢給承購戶還說是買家違約、要損鄰戶簽的契約與後來有出入都可以聲稱「誤植」(證據09),許多疑問又問了很多遍卻始終被雞同鴨講,換做是你,會願意再相信基泰嗎?

【其次: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基泰已無續建預售案的意願,可又偏偏尚未辦理廢除建照,且至今還有十餘戶承購戶尚未解約(約總戶數的三分之一),加上內政部實價登錄與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仍均未有「無法依約完工」類似註記或公告,由此推測,台北市政府目前「仍認為」基泰有依約完工履行的義務及能力......嗎?

既然如此,又為何「同時受理」基泰「預售整併損鄰」辦理「都更」?市府的作法,有明顯矛盾與內部溝通不良。基泰將預售案相關糾紛、違約金爭議解決之前,就急著向市府都更處申請都更,更是本末倒置。

現在,無論是承購戶能否取得預售完工之新成屋或違約金?或損鄰受災戶能否獲得賠償?都更案能否順利?……種種不確定因素,恐釀日後更大災難,不可不慎!

【最後:呼籲】

1.信託銀行(臺灣銀行信託部):a.請先認定該預售案已無法完工或交屋,再將信託受益權歸屬於承購戶、b.請評估是否仍有維持信託契約之必要,c.並告知信託存續期間到底至何時為止,以保障買方權益。(證據10:信託銀行最新回函表示:將洽主管機關函釋後研議辦理。主管機關應為金管會吧?)

2.台北市政府:在a.基泰與承購戶們相關預售買賣合約糾紛解決、b.廢除建照並c.於地政局網站公告「無法依約完工」之前,是否該讓都更案進行下去,請謹慎研議!(證據11:北市府法務局最新回函表示:請基泰向承購戶回覆。)

3.基泰:請基於「誠信原則」並「依約賠償」給承購戶。損鄰都更案的地主們,不論是目前同意的22戶,還是不同意與基泰合建的剩餘3戶,都在睜大眼睛看;如果簽了白紙黑字,都不願按照「違約條款」履行,還反過來誣指買方違約,地主怎敢跟基泰簽合建契約?

PS:其中一位同意戶反映,2024年11月9日上午10點,在基泰公司簽署合建契約之後,一式兩份的合建契約,基泰以公司用印為由,被拿走迄今近半年仍未收到基泰回寄。(證據12)

【補充與聲明】

本粉專,僅做為代發聲平台,加上,目前我仍在「基泰」與「不同意與基泰合建之地主」居間溝通;所以,本篇po文,應該看得出來,已滿婉轉,同時,為避免基泰與我聯繫時太尷尬,請眾媒體,若要採訪,別找我,請聯繫:

「預售之部分承購戶」及「損鄰都更案地主之不同意與基泰合建戶」的共同委任律師→鼎禎國際律師事務所/創所暨主持律師─陳建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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