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份閱讀筆記:《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


2022年01月份閱讀筆記:《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

【閱讀《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封面~第27頁】

1.信仰佛教,一定要皈依三寶嗎?是的,信仰佛教和鬼神崇拜的民間信仰很不相同,信仰佛教必須三寶俱足。三寶指的是:佛、法、僧。之所以稱為寶,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一旦接受,永遠長隨,受用無盡。......↓

2.佛寶是指已修行而至福德、智慧圓滿究竟的人。在我們這個世界的歷史人物之中,成佛的尚只有釋迦牟尼一人。

3.法寶指的是修行成佛的方法和道理,現在所見的是指經、律、論的三藏教典以及祖師們的註解、語錄,是指導我們如何修行而且必須修行的依準。

4.僧寶指的是正在修佛學法,並且協助他人修佛學法的人。包括菩薩、羅漢以及凡夫僧尼。

5.僧寶是老師,法寶是教材,佛寶是發明及發現教材的過來人。唯有三寶齊備,才是完整的佛教。僅信佛寶,那和盲目地迷信鬼神無異;僅信法寶,和一般學者研究無異;僅信僧寶,和認乾爹、拜乾媽相似,那就不是佛教。

6.皈依的儀式很重要,就像你去學校註冊、夫妻結婚、官員就職、黨員入黨,都要經過宣誓和監誓等行為,這表示慎重和肯定。

7.若不經皈依三寶的儀式,當然也可以學佛,佛教不會因此視你為魔鬼。但未皈依的人,在心理上,必定有所推託、躊躇、遲疑,遇到緊要關頭會說:「我還不是佛教徒,我還不需要遵照佛教的戒律來做。」比如:懈怠、放逸、邪淫、妄語、偷搶拐騙等惡業和惡習,會原諒自己。

8.皈依三寶後,自己會自我約束、警惕和警策,也會受到同修及師僧的鼓勵、督促,在修行的努力各方面都會進入正軌和常軌。

9.一定要看破紅塵之後,才能學佛嗎?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問題。「紅塵」二字並非佛學名詞,是指世俗的、官場的、富貴人間的繁華景象。「看破紅塵」也非佛家所用,而是受到道家自然無為的影響。佛教在中國常受到誤會,以為逃避現實、隱遁山林歸於佛教信仰的結果。

10.佛法不講紅塵,也無所謂看破紅塵,只有講到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相對的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六塵是外境,六根是內境,必須加上眼、耳、鼻、舌、身、意的六識,才能產生身心現象。

11.造惡業下墮地獄、餓鬼、畜生的三惡道;造善業則還生為人,或生天界,享受人天的福報。但不論下墮或上升,都是在世間的輪迴生死苦海之中。欲解脫,必須認識六塵是虛幻的、不實的、多變的,如能徹悟,不為六塵世間所困擾、誘惑,就不會起煩惱,當下就是解脫自在,稱為解脫之人。

12.心有所執,不管生活在什麼環境,都不自在。如果心無罣礙,處於皇宮、華廈、洞窟、茅舍,是一樣的,何必要去分別。

13.成為佛教徒不等於出家,佛教圖分為在家與出家兩大類,出家只是少數,在家才是佛教徒的多數。出家是全部生命的投入,放下名利、物欲。如果學佛之後要離開人間,離群索居,那就違背了佛化人間的旨趣。

14.在家學佛,在五戒、十善的生活原則下,會更積極於人間的生活以及分內的責任。

15.學佛也需要知識和學問嗎?這個問題相當含糊,易於混淆。孔子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意思是一般大眾,懂得愈少,就愈能專心一意地照著老師所教的簡單方法,一門深入,專精修行。

16.在家信佛有禁忌嗎?民間通俗的信仰有很多禁忌,但那並不是正信的佛教,卻被誤認為是佛教的禁忌。如香爐裡殘餘的香棒不可以每天清理,結果弄成髒亂和容易引燃的危險。其實,寺院每一尊佛前的每一個香爐,在每天的清晨都必須清理收拾保持像第一次燒過香的香爐一樣清潔。

17.女信徒在生理期間不敢進入寺院禮拜,怕玷污了,其實這是低級鬼神的禁忌。女性修行人,從未由於生理期間,發生沖剋的問題。

18.在家供佛,設立佛壇,通常請人為佛菩薩聖像「開光」,同時「選擇日期」並「戡定方位」,入境隨俗,無可厚非。但從佛教的觀點,佛菩薩無處不在,一切方位皆有十方諸佛,因此,只要「自己認為」是最尊貴的位子、以最虔敬的心、最適當的時間,來為佛像安位就好。

19.家裡有人信佛,也有人信神,是否可將不同神佛在同案供奉?這應該沒有問題,佛在中間,菩薩共在兩邊,諸神供在菩薩外側,作為三寶的外護。

20.佛前鮮花、水果、食物、茶水等供品,屬於消耗品,必須每日更換,若尚可用可食,應移作他用,不得拋棄,腐爛敗壞則當垃圾處理即可。至於供品的單數雙數,其實沒有限制,以對稱美觀而言是雙數,但單數也沒啥不可,供品不敷衍也不鋪張。

【閱讀《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28頁~第47頁】

1.學佛者,無目的的享受應該拋棄,有理由的享受必須維持。

2.享受福報,猶如向銀行提用存款,提用越多,存款越少。終有提空之時。應繼續修福,也要惜福。

3.從原始的佛教開始,就主張比丘要身無長物,一則是為戒貪,二則是為惜福。放棄享受,節流重於開源,布施是為福報開源,放棄享受是為福報節流。

4.貪圖口腹之欲,為求表現一己的富有,使他人羨慕,進而注視你的打扮以滿足虛榮,或為感官上的享受與刺激、縱情揮金,這都是學佛者應該要放棄的。

5.「一缽千家飯」,不選擇托缽對象,一律平等、廣結善緣,供養者供養什麼就接受什麼,沒有選擇、挑剔的餘地,只要不是為某一托缽者而殺,魚肉也不拒絕,這就是小乘佛教不規定必須素食的原因。(大乘如《梵網經》、《楞嚴經》強調素食禁肉。)

6.素食是佛教所鼓勵的,這是基於慈悲,而非健康和經濟因素。

7.所謂「葷菜」是指有惡臭的蔬類,例如:大蒜、蔥、韮菜、小蒜等。《楞嚴經》說:葷菜生食生瞋,熟食助淫。比丘戒律裡規定:吃了葷菜要單獨住或距離他人數步,並位於他人下風處,直到無惡臭為止。但若是辣椒、五香、八角、茴香、香椿、桂皮等都算香料,不算葷菜。

8.飲酒之後不能自制甚至亂性,為了保持清醒與精進修行,必須戒酒。若為一般大眾,飲酒能做到「飲不及亂」,無傷大雅,也可捨掉酒戒,還不失為三寶弟子。若把酒當成做菜的佐料,已無酒味,失去醉人的力量,應該也不在酒戒之限。

9.禪宗的六祖惠能大師,隱於獵人隊伍之時,僅吃肉邊菜,而避菜邊肉。不吃肉是因為慈悲,還吃菜是為了生存,因此,在生活條件無法強求的條件下,用肉食的炊具煮素食,也不是不能接受。

10.蛋類,應屬「腥類」(肉類),因可孵成雛,且味道就是腥,持素清淨的人,最好不吃。雖然現在養雞場的雞蛋是無性且無生命的,但顯然非植物。從殺生立場,吃無性卵,不算犯戒也無損慈悲,若以素食習慣而言,便應當避免。

11.乳製品,不屬肉腥食,因為牛羊吃草及五穀,飲乳未殺生,也不妨礙牛羊飼育,所以不在禁戒之列。但基於慈悲的立場,購買乳製品前,要考量畜牧方式是否合乎自然與人道。

12.不殺生戒的重心在不殺人,殺人是重罪,殺其他動物是輕罪,眾生固然一律平等,但唯有人類能造惡業,也能修善業,其他眾生(動物)既不知善,也不知惡為何事,只有隨業受報的自然行為。人是道器,只有人能修道,並能弘道,因此,戒殺是以不殺人為根本。

13.器官捐贈或移植,這是值得鼓勵的事,但需經當事人的同意,否則亡者對於遺體尚有一分貪戀或執著,便會引起他的瞋恨及怨怒,進而影響他的轉生善道或往生淨土的去向。若預立遺囑同意捐贈器官,這是捨身救人的菩薩行。

14.為了維護環境清潔與衛生予以打掃,目的不為殺傷蟲類,因此不算殺生,但不能用藥物殺蟲,只能以打掃、清理、消毒的方式來防治或退治蟲蟻的侵入和繁殖。

15.耕種為了活命而殺蟲,走路時無意踩死蟲,只有經常多念阿彌陀佛,願愚癡而無知的眾生,於死亡後轉生善道或超生淨土,不算犯殺生戒。若能小心防止,減少殺蟲的機會,是慈悲的表現。

16.毒蛇猛獸或毒蟲,是他們過去世的業力使然,牠們傷人,不出於預謀,雖有惡行但無惡心,所以不算造殺業,反而應受到人類的同情和保護。現今人類畫出特定空間範圍,令其生存,用防治法而非殲滅法,不僅培養人類的慈悲心,也對大自然生態盡了維護之責。

17.有此一說,植物也是生命,若不殺生,應該連植物也不可殺。其實,生命有它的層次,植物是無情眾生,動物是有情眾生。植物雖有生死反應,卻無苦樂的感覺,更沒思想,蟲蟻會自然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險,植物不然,因此,殺生的界定,就是能夠知生怕死的動物而不及植物。至於細菌,從生物學看,它介於植物與動物之間,沒有神經、記憶、思想,不屬有情眾生,可以說是活動的植物,所以,殺菌也不算殺生。

18.佛教主張不殺生,旨在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眾生都有生存的權利和自由,我們怕受傷、畏懼死亡,眾生無不皆然。眾生雖有高低不同,但眾生的生命絕沒有貴賤尊卑之分。我們不必把不殺生的著眼點擺在報應的觀點上,養成慈悲心才是不殺生的重點。

19.「放生」典出於大乘佛經,是基於眾生平等的慈悲精神及輪迴生死的因果觀,所謂「吃牠半斤,還牠八兩」,若能戒殺又放生,當然功德倍增。

20.放生是從戒殺衍生的,戒殺的進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殺只是止惡,是消極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積極的善行。

【《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48頁~第85頁】

1.今日的魚市場和鳥店,所售的很少是野生的,多半來自人工繁殖的魚池和鳥園。那些動物,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放生,也等於殺生。

2.老王賣瓜自賣自誇,是否犯了妄語說謊的戒?做生意是為了賺錢得到利潤,是否與佛理相違背?如果因為自己獲利而害人虧本呢?佛教徒可從事股票投資、放利息、房地產買賣等投機性質的事業嗎?佛教徒可賣豬鴨牛羊等飼料間接助長他人的殺業嗎?

3.佛陀釋迦世尊除了不鼓勵從事首陀羅的職業外(殺生),其他職業都在容許範圍內,而且加以讚歎,可見佛教徒從事工商業是正當的。

4.誰說做生意必須說謊騙人上當犯戒?這並不是必須的手段,貨真價實、信用可靠是工商界應有的職業道德,也唯有信用可靠才可大可久,否則何來「百年老店」?也有行業主打老少無欺、不二價為號召,身為佛教徒,應該帶動風氣,誠實無欺。也許剛開始時,生意差一些,利潤少一些,但日子久了,你的信譽就能為你賺錢。

5.現代大企業家,不應著眼於自利,而該貢獻自己為社會人類謀福利,即所謂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身為佛教徒,不應有做生意只為自利而置他人利益於腦後的想法。我們應當以「自利利人」的存心來賺取應得的利潤,並做合理的分配而非僅用於個人的物質享受、滿足虛榮而花錢,若能如此,就不算是因犯貪戒而賺錢了。

6.佛法說應該從事正當職業,所謂的正當職業,就是指於人於己都有利無害的行業。以「頂讓」來說,不要存著「把燙手山芋丟給人」的心態去害人,而要希望「他人因為承購/租你原有的產業而大發利市」。

7.不要以為自己做不好,別人也會做不好。只要對自己賣出去的東西不做虛偽宣傳,一旦有人願意承接/購/租,他一定會因此得到利益。佛教徒做任何事業,都須以真心誠心待人,至於結果如何,不是你的責任,不必耿耿於懷。

8.房地產投資亦是正當商業行為,只要避免炒作與壟斷即可。放利息也是一種自利利人的投資行為,但因貪取而放高利貸就不可以。佛教徒不可因貪高利而放款,不僅對自己沒保障,高利剝削他人太多也有傷慈悲。

9.佛教徒乃凡夫,不可能沒有父母、朋友,除非出家,佛教徒也應有配偶。佛把眾生稱為「有情」,也就是,脫離親、友、愛情就不是「眾生」。因此,如果佛經只講離欲,則無法使一般人入佛門,而佛的教化若少了感情成分,也很難教化眾生。

10.佛菩薩可以無我,眾生不可能無我,因此要教導眾生從「有我的愛」漸漸進入「無我的慈悲」,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加以淨化成無條件的愛。因此,佛教不能一開始就叫人離開感情生活。

11.佛法目的不外乎教化世間凡夫,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為和諧,因此,佛法兩個不變法門: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的,慈悲是感性的。以智慧來指導、運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從混亂變調理。情感如果離開理性的智慧,就會氾濫成災、自害害人。

12.佛教徒並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來指導感性;以感性來融合理性。能夠以理性的智慧來指導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過得非常豐富、順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佛法的指導是教我們如何處理感情問題,而不是要我們放棄、排斥、厭惡感情。用情不當會帶來困擾,用情沒有節制也會造成災難。例如,父母溺愛子女,夫妻有婚外情或複雜感情生活。

13.關於佛教徒的葬禮儀式,家祭和公祭同日舉行,沒必要另外舉行,否則除了拉長葬儀的時間,只是顯示個人和團體的突出感。佛化的葬儀應該簡單、隆重,前後的時間不需要超過一小時。至於用中西樂隊或儀仗等場面,都是虛榮的鋪張,且會擾亂亡者一心求生佛國淨土。且特別不允許在喪葬期間,以殺生的葷腥招待親友,更不可以酒肉葷腥來祭祀亡者。

14.如果設置佛壇,應該選擇客廳的正位,也就是主人所坐位置的方向,佛像背後不可臨窗,應當面對門窗,陽光充足,使人進門便可一目瞭然。佛壇是家庭的中心,要能產生安定力和安全感。至於命理老師所定的方位可以參考,但不必拘泥迷信。

15.如果家中原供有關公、媽祖、土地公、祖先、神祖牌等,不可由於信佛而把祂們廢除,可將佛菩薩安於正位,其他神像、祖牌至於兩旁,不必另設香案。家庭供奉佛菩薩聖像,不須太多太雜亂,可以一佛代表萬佛,以一菩薩代表一切佛菩薩。觀音、釋迦牟尼、阿彌陀佛、藥師佛,任擇期一即可。

16.以佛教觀點,開光儀式未必需要也不重要,因為菩薩像只是用來修行的工具,菩薩的感應遍在,最重要的是在於信心、虔敬心的感發,不再於聖像本身。為了保持室內空氣新鮮,所燃的香,以精細、清香為原則,一次一柱為宜。

17.供養,是在佛前擺設香、花、燈、果、淨水和食物並保持鮮度,不宜有腐爛、汙染、凋謝等現象。課誦最好的態度是,但為眾生離苦得樂,不為自己有所祈求,那就是菩薩道的修行態度。不為己求而修行,才是最大的功德。

18.災難發生或幸福來臨,就是因果的酬償。善因的酬償是富貴壽考,惡業的酬償是災難病厄,從佛法的觀點,消災、延生的最好辦法,是為善去惡。消災、延生的原理,在於懺悔及發願,懺悔心生起之後,願心發起時,未發生的果報也會跟著轉變。就像犯人受審時,若承認並有悔意,法庭對他的判罪量刑會減輕。發願、修善能夠改變未來的命運,善惡因果循環不已。

19.凡夫世界,雖然以知識能夠理解無求、無欲的解脫境界才是究竟自在;然,一旦遇到身心的病障、家人的災難、事業的不順,就會自然期待外力的支援、神力的加持、佛菩薩的救濟。因此,加持雖非佛法的究竟,佛教為了適應大眾的需要,並不否定和反對加持的信仰和作用。

20.加持的功能,來自咒力、願力和心力,加持的力量,即是轉變被加持者的心,主要在於幫助被加持者安心、安身而度過難關,加強勇氣毅力面對現實,不是叫他們躲債、逃避現實。加持力屬於他力非自力,只能阻擋禍患一時,非能解決問題於永久。

【《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86頁~第134頁】

1.眾人吃飯眾人飽,眾人不吃飯眾人餓;一人吃飯不能使眾人飽,一人不吃飯也無法使眾人餓。各人生死各人了,各人罪業各人消。《地藏經》:父子至親,歧路各別,縱然相逢,無肯代受。

2.佛教對於非理性的苦行以及借壽的迷信行為,不予贊成。定業不可轉,該受的果報,必須接受。

3.用咒術力或修行者的心力,頂多只能為他人的業障做一時的阻擋。施術者或修行者本身也會對受到反擊,因為那是他自己造業所造成的果報,誰叫他違背因果。

4.雖然在《四分律》卷二十七、《十誦律》卷四十六等,有用咒治病的記載,但依根本佛法,應是有病要看醫生,有災難要懺悔、存善心做善事,才是逢凶化吉最好的辦法。所以,佛教原則上不重視咒語的使用。

5.任何一咒,持之得力,都是咒王;除了損人、報仇、洩憤的邪法咒術除外,都可以持誦。也因為在中國民間因持《大悲咒》而得感應的例子,相當顯著,所以,我們也不可反對持咒法門。

6.真正持咒的人也講究咒音,最好是以梵語的原音發音,每個音節在印度都有它的意義和作用。所以,最好能發「阿(ㄚ)彌陀佛」,而非「阿(ㄛ)彌陀佛」。但修行法門,以心為主,千百年來中國人念「阿ㄛ彌陀佛」並無發生不良後果,所以,發音各異,也能收到相同的效應。

7.佛教不相信定命論,只相信因果論。因果是可以改變的,過去造成的因加上現在的緣,可以改變它的結果。但,定業(罪大惡極的業,如殺人縱火)不可轉,重業不可救,必須受報。

8.佛經中只有說火水風等自然災難,沒有說由魔王或代理人執行眾生的惡報。雖然被魔王(惡人)殺害的人可能是罪有應得,但也可能是魔王一時氣憤的偏激瘋狂,假借替天行道而生靈塗炭,不僅不公正,也給犯罪者作惡的口實,所以,佛教不贊成以魔王代替自然災害來殺戮眾生的說法。

9.現在有好運,一定在過去曾有好的業因,現在有厄運,一定是由於過去所造成的惡業;未來的好運,一定是從過去的善業加上現在的努力,未來的厄運,一定是過去的惡業加上現在的懈怠和造惡。命運掌握在自己,厄運可改變,好運也會消失。

10.以佛教觀點,對於命相、風水之術,既不否定也不肯定。因為它們有一定的道理,但不是絕對的真理,可信但不足以迷信,不信亦無大患。

11.只要注意內心的修養,身體的健康,知識的增長和智慧的開發,就會改變原有的命運。所以,僅僅根據生辰八字的命理來判斷人一生的運道,是無法掌握的。命理雖不能轉,但相理隨時變、隨心變,因此相無定相,命無定命,命理八字當然是可信可不信。

12.風水學,屬自然、科學,從哲學來講,是屬於形而下的運用。生辰八字是先天命理,累積功德是後天修養,地理風水只佔三分之一。若心壞不正,是不會找到好風水的,縱然找到,也會遭受地震、風災、水災等自然災害破壞。

13.三分風水七分做:風水必須加上人為努力,去改善環境。風水命理,僅止於參考,不可盲從盲信,否則會遭致心理困擾與生活不便。反觀,職業級的命理風水師,很少能為自己找到好風水與改變他們自己的命運,所以,學佛才是根本,若以風水命理為根本則是本末倒置。

14.基督教說,耶穌受十字架釘死是代世人贖罪,凡信他的人,都能免罪成無罪,但又說,人不以自己的善惡行為作為有罪或無罪的判斷,能否進天國,是看上帝的審判來決定,因此,基督教的贖罪說有其矛盾。

15.上帝基於愛來造人,基於人類的原罪來贖罪,結果只有為上帝選中的人能被召至天國,其他人都將被丟進煉獄。愛與罰,善與惡,不是基於人類的道德,而是出乎上帝的大能或權威,強調信者得救。佛法則是誘導,啟發眾生自己去惡向善。

16.所謂嬰靈,包括人工流產、 胎死腹中、或者出生不久就夭折的嬰兒的靈魂。據說,若不予超度他們會以種種方式或現象來危及親屬及跟他們有冤的人。這些都是由於節育、以及婚前懷孕或非婚懷孕等風氣,所帶來的精神負擔。

17.以佛法觀點,眾生是平等的,人的生命雖有其長短,死後卻都相同,經過四十九天之後,他們已轉生,無論為人或鬼神,不會老是以嬰兒的靈體在人間作祟的。有些人杯弓蛇影,認為是嬰靈附身、糾纏不清,冤魂不散的現象,這其實都出自於心理因素。

18.嬰兒既無知,亦不可能尋仇報仇,所以,不要把死後的嬰兒當作凶神惡鬼看待。如今少數人鼓吹嬰靈作祟及超度嬰靈之風,不論是出於善意的信仰,或是斂財的動機,均與正統的佛教信仰無涉。

19.所謂靈媒,指的是巫、宗教學上稱禁厭師、醫巫、術士,西伯利亞與北亞洲、阿拉斯加等地稱為薩滿。高級的稱作祭師、先知、天使或聖者。是指能夠通神、通靈、可差遣或驅除鬼神的職業。他們和人類的心理、生理上的弱點有著與生俱來的供需關係。往往也成為妖言惑眾的禍源。

20.孔子主張不語怪力亂神。為何靈媒為「怪力亂神」?因為他們的靈力來得沒有道理,也沒有一定的秩序和道德準繩。時常散布謠言惑亂人心,故自古以來,靈媒信仰,起起落落,始終未能登入大雅之堂。

【《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134頁~第175頁】

1.從佛教立場來看,修善積福;從因果觀點,種善因得善報。如果遭受災難,最好的辦法是懺悔、積德、說好話、做好事。所以,不需要透過靈媒的關係來以善鬼趕惡鬼,以正神驅邪神。

2.透過靈媒的幫助,有時能得到意外之福,但那是假象的告貸,幻覺的滿足。學佛之人,不許說神弄鬼自作靈媒,也不得親近靈媒,應該依據佛法,自求多福,靠努力開創明日的前途。

3.神通不能違背因果,不能改變既成的事實,只能預先得到消息而做暫時的迴避或阻擋。所以,好顯神通的人,對於亂世大局無補、社會無益,對徬徨的人心無助。

4.迷信鬼神的神通救濟,只會增加更多困擾,損失更多財產,消耗更多時間和精力,所以,怪力亂神是孔子所不語,識者所不取的。當今文明社會,凡事應以正信的佛法,從事智慧的開發和努力,不應迷信神通的奇蹟(幻術)。

5.天眼並不可靠,只要一加入其他因素,未來的事態就未必如預期。好比兩位比賽下圍棋,段數(功力)越高,所見棋目(預見未來)越多,但,沒有任何棋士,能在一上棋盤就知道勝負結果。世事變數太多,定數只是短時間和局部的現象,萬法因緣所生,緣變則變。所以,佛法不執著於天眼。

6.佛的全知、全能並不等於神教所說的「萬能上帝、萬王之王」,因為佛不能改變眾生的業力,只能夠教化眾生努力來改變自己的命運。

7.佛能以佛法開導眾生,使眾生自己修善、積福、消災免難,因此,佛度眾生,實際上還是眾生自度,否則就違背自然規律和因果秩序。

8.人在人間必有身體,身體必會遇到所需和所忌,產生衝突就會發生魔難。孟子說「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勞其筋骨。」如果不假辛勞而獲得佛果,不遇魔難而成佛,那就沒有修行的必要,也顯現不出聖人的偉大。

9.若要出家,必須把無始以來凡夫位中所造的一切不善業全部清理償還,也就是必須清償所有債務、責任和義務之後。若是犯罪、負債、父母不允,妻子或丈夫不允,均不得出家。

10.心得解脫的佛,身體雖然跟常人一樣受到痛癢等反應,但不會因此生起喜怒哀樂等情緒。受報是對因果負責,解脫是從煩惱裡得到自在。

11.佛教常以撞鐘為喻,輕輕地撞就小聲,重重地撞就大聲,如無人去撞,它不會自響;所以,眾生如果不自己努力,增長善根,雖然佛的法身遍在,也不會幫到你的忙。

12.「緣」是關係的意思。建立關係稱為結緣,彼此曾有交涉稱有緣,自利利他的關係稱為善緣,不涉私欲的關係叫淨緣。造成眾多的善緣與淨緣稱為廣結善緣。

13.同樣一碗飯,布施給一個人可以活一天,布施給一萬個人照樣會餓死等於沒布施。所以,廣結善緣是有原則的,也是要量力而為的。不自量力的廣結善緣是不切實際的。

14.佛教只說「結緣」(結善緣)和「了業」(了惡業),沒有「了緣」的說法。結緣不是投資,而是施予,不該想到回收。

15.冤家宜解不宜結,不正當的、非分的、謂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係,都應視為冤家相逢、惡業顯前。出家人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引誘或試探,出家人都是凡夫,都是不離欲的阿羅漢,所以佛經說男女之欲最可怕。

16.神道設教雖能助人,亦能毀人,明智之士,都應抱著「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鬼神如小人,不可得罪也不可親近,因為鬼神出爾反爾、喜怒無常、善惡不定、邪正難辨。

17.一些無名鬼神,冒替某一民間熟悉的神靈之名,用他們作為表現靈力的工具。這也是一般人「信巫不信醫,信神不信人」的原因。這種靈驗似是而非,可靠率很低,只要少數人經驗受用,便會口耳相傳造成香火鼎盛。

18.靈驗的可靠率,多半也與求神者的心理有關。求助心切,便可從降靈的儀式和氣氛中得到「靈力」反應。其實,鬼神並沒有自己的理想,他們所要表現的,只是自大、自尊等態度。

19.世間有兩種無神論,一種是唯物論的無神論,否定了一切精神的獨立存在,也不信世界有鬼神。而佛教的無神論,指的是諸法由因緣所生,宇宙萬物由眾生的共業所成,承認有精神、有鬼神,只是不以為,有一位如神教所說的全知全能主宰創造宇宙、最初也是最後且唯一的神。

20.多神論是一般民間信仰,名稱和形象可因地因時而異;二神信仰就是惡神的魔鬼與善神的上帝,既崇拜鬼也崇拜上帝,世界只有波斯的祅教。基督教雖然也信魔鬼與上帝存在,但只拜上帝,有二神內容,只取一神形式。而一神教指的是,萬物由一神創造、控制、毀滅,神有大能和權威,就像基督教所說的耶和華。

【《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176頁~第209頁】

1.唯物論的無神論,主張一切現象都是物質運行產生,沒有靈體,人在出生前,沒有過去,死亡後,沒有未來。若有,是肉體遺傳的源頭和延續。縱然承認人在世間所發揮的精神力量,不論學術、政治、藝術,都能影響後世,但那是物質,不是精神,人可懷念古人,但古人不知我們懷念他,懷念古人不慰靈,乃為見賢思齊的自勵勵人。

2.佛教的無神,並不否定多神、二神乃至一神的信仰與作用,只把它們當作眾生的類別,許多經文都提及過鬼神。所以,佛教不是「無鬼神論」者,而是不以為有獨一無二、主宰宇宙的創造神。

3.一神教的上帝是假的嗎?不,是真的,能創立一派宗教的教主一定不會說謊,他見到、接觸到活生生的上帝,使他無法否認上帝的存在。

4.那樣的上帝,我們只可以把它解釋為宗教家們內在世界的經驗,而未必有客觀上帝的存在。因為,對於不信的人,上帝就不存在。但不信或沒見過上帝的人,也沒有否定上帝存在的權利。因此,基督教義強調「見證」,就是強調宗教信仰的經驗。

5.依據佛法,宇宙是由眾生的共業所完成的,不是由一個全能人格的上帝所創造,所以,佛教是「無神論」。但,佛教的無神論並非否定上帝的存在,而是上帝沒有創造宇宙的事實,因此上帝也是宇宙的一分子,是眾生之一,非基督教所說的是宇宙的根本、開始和最後。

6.上帝有沒有創造宇宙,信徒是否受騙,都不是問題,如果信徒真的受騙,卻得到安慰和鼓勵,那受騙還是值得的,例如「望梅止渴」。所以,我們無須反對一神教的上帝,騙人或受騙,只要有用,都值得!

7.世界末日這個名詞,是基督教高唱出來的,不過,這也是事實,佛教把世界的生滅,分作:成、住、壞、空。我們的世界只有在「住」的階段可以有生物及生命的活動。如果說,佛教也有所謂的世界末日,那是指「壞」的階段開始,所以佛教不否定世界有末日的一天,只是觀念和基督教不同。

8.基督教的世界末日是出於上帝的意志,是對於信者的救濟和不信者的懲罰,基督降臨之日,把所愛的選民帶回天國,不喜的人打入地獄。

9.而佛法說的「壞」的階段的降臨,屬於自然現象,是「此一」世界眾生的共業所促成。當此一世界無法居住時,依據各自的業力,又往他方不同的世界轉生。

10.末法的思想並不像基督教所說的世界末日那麼可怕。因為,此一世界只是宇宙中的一個太陽系的小星球,你可以藉著你的善根轉生他方世界,繼續修行,甚至往生他方佛國淨土,所以,此一世界的壞滅,並不等於走投無路、山窮水盡。

11.只要不否定佛教,不反對佛教的人,就算是佛教徒,佛教徒的涵養很廣,華人信仰宗教,一向是開放、多元性的。對水、火、風等自然神的崇拜、對儒家的慎終追遠的祖神崇拜、對歷史偉人的崇拜、對石頭與樹木等靈物崇拜、對歷史演繹與小說人物的崇拜,都能互融共存。雖然這些都不屬於正統的佛教。

12.在民間的小說故事等傳說中,神與佛並無差別。例如,一般民間認知的如來佛、觀世音,都是通俗小說如《封神榜》、《西遊記》、《觀音得道》等書中得知,不是透過佛經的研讀而了解的。

13.民間對諸佛菩薩崇拜的目的,不外乎求願、祈福、消災等,這是宗教信仰的基礎動機,將佛菩薩當作諸神崇拜,也會達成所求目的,因為一切善神都會護持三寶並保佑信仰三寶之人。雖然他們不是正信的佛教徒,可畢竟大眾以佛菩薩作為求願的對象,當然不能說他們不信佛教。

14.正信的佛教,不是崇拜流行於民間的諸神。如果僅止於信佛而不信法、不信僧,那是盲目地崇拜。若僅探究法義而不信佛與僧,也僅相當於一般學者,與信仰無關。

15.佛是佛法的源頭,法是佛教的根本,僧是佛教的重心,三者缺一不可,三者和合,才成為全體的佛教。

16.善良的民間信仰,無論多神或一神,只要不違背人間的倫理,並合乎生天的條件,便可歸屬於佛法的第一個層次。

17.菩薩入三界,不同於凡夫的輪迴生死,好像犯人入監是為服刑,司法及教化人員雖也進監獄,他們卻是自由之身。佛是菩薩道的究竟圓滿者;菩薩行是佛法化世的軌範;僧是住持佛法的代表。

18.為了紓解心中的困擾、家庭與社會的糾紛、自然環境的折磨,一時無法以人的體能、智能所能解決的情況下,訴求於神明的指引、保佑,利用求籤、問卜、降靈、許願等方法以達到與鬼神溝通的目的。這種行為,對一神教而言是異端的迷信和邪術,佛教也不主張類似的行為。

19.正信的佛教是以理性疏導、修善積福、懺悔誦經,來達到祈求的目的;民間信仰則以盲目的依賴及媚神的行為來達成他們的希望。

20.如果為了投合民間信仰的要求,降低佛教信仰的層次,將民間信仰的各種鬼神,提昇為佛菩薩的化身和權現,就會為佛教帶來名存實亡的命運。所以,正統佛教的寺院不應設置籤筒、鸞壇、筊杯,也不供奉各種地方色彩的諸神偶像。

【《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210頁~第241頁】

1.佛說無量法門,其中任一法,只要專心修持,就能成為一切法的總持,任一法門等於一切法門,《維摩經》更加開示出不二法門。否則,容易和民間信仰混淆,給人神佛不分的印象。

2.作為佛教徒,如果為了滿足不同的願望,而經常變換修行的方法和崇拜的對象,便會失去中心目標。佛教徒只要信仰三寶,看佛書、做佛事、持戒、布施、禮誦、懺悔,縱然不求現實利益,現實利益也會在你的日常生活中自然成就。

3.通常,初學佛的人,必須要有厭離心,才能體會修行佛法的重要和必要,這是初步的過程,不是終究的目的。就是知苦而求離苦的意思。就像商人賺錢是為了養家,孩子求學是為了學習知識與技能。

4.逃離和厭離不同,若能厭離煩惱,就能逐漸離開煩惱,多離一分煩惱,多得一分解脫和自在。厭離是知苦、避苦因而學佛脫苦;逃避則是違背佛教的因果論。

5.個人修行,應是在已經懂得修行的方法和道理之後,而且要知道如何解決修行過程中,所發生的身心和知見上的疑難和困擾等問題。所以,初學者,不宜單獨修行。集體修行,縱然沒有明師指導,尚有同修的彼此照顧、互相糾正,只要知見正確,不會發生太大問題。

6.閉關又稱掩關,這名詞和風氣,在印度並沒有,在中國也一直到元朝之後甚至是明朝,才看到這種修行方式的記載,因此,大修行人不一定要閉關,閉關者,也不一定是大修行人。

7.孟子說:「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這就很類似佛教所說的大修行者的襟懷和風光。因此,大修行者可以掩關,也不一定要,如果因緣許可、事實需要,閉關的確也是擺下雜務專事修行的最佳方式之一。

8.魔考的觀念,不是出於佛教,而是一般被成為齋教的民間信仰。不會修行的人,或知見不正的人,易染魔擾。魔擾是由貪瞋等自我中心的執著產生的,我執越輕,離魔越遠。人皆難免面對死魔的降臨,但對修行者而言,若能以平常心面對死亡,死亡就不是魔。

9.煩惱魔是指心理失去平衡與自主控制。心不由己,心隨境轉,事事牽掛,捨不得、放不下、求不得、丟不掉,都是出於自我中心的自私心理作祟。若能以慈悲心待人,慚愧心對己,理性的智慧代替感性的情緒,煩惱魔便無可奈何。

10.佛教主張,災難降臨之時,盡量設法處理改善,已盡人事,而非束手待死受盡折磨。佛法講因果也講因緣,過去的因,若加現在的緣,結果就會改變。佛教不是定命論和宿命論,而是努力論。一切災難與不幸,都是來自過去的造成,加上現在的未曾努力,不必怨天尤人。

11.孟子說:「人之患,在好為人師。」邪師對社會人心有誤導作用,使人間產生更多紛擾、困惑、不安定,導致身心傷害、家庭失和。

12.邪與正、暗與明,都在自我中心地考察,找明師,記得「四依法」。依法不依人(不以自我為中心)、依義不依語(真正的法則,一定是放諸四海皆準)、依智不依識(智慧只有客觀現象,沒有主觀的中心)、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了義是無法可說、執、學、修、證。不為什麼,也就沒什麼,照樣過生活、自利利他、精進不懈。)上述四點,日積月累,縱然不得明師,自己也已成明師。

13.僅博大而不能精深,不能成為學問,只能算常識。所謂門門通,門門稀鬆;不能在專門的範疇中出類拔萃、登峰造極,就不能見其成就和獨到特色,就不是專家而是通才。因此,學佛經,也必須有選擇。

14.嚴格地說,中國人是雜修的佛教。為求健康長壽消災免難,而持誦藥師經、大悲咒或念觀音菩薩或藥師佛聖號。為求西方未來利益,便誦阿彌陀佛經;若為消除業障多半持誦觀音靈感真言;超度亡魂則念地藏經或往生咒。其實,佛法貴在一門深入,修任一法門,只要持之以恆,就有感應。也就是說,念阿彌陀佛能往生西方或消災免難,念觀世音菩薩也能。

15.在眾生中,永遠是「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日積月累,我執漸消融,福慧增長,當無我的大悲究竟圓滿之時,便是成佛。

16.忍辱是六度中的第三度,「度」是度過煩惱苦海之意,而「忍辱度」的確也有忍氣吞聲的意思。忍有兩種,一種是世間忍,忍饑、渴、寒、熱、苦、樂;第二種是出世間忍,即能忍信、戒、施、聞、智慧、罵、打、惡口、貪、瞋、癡。

17.若與自己無關,大致能忍,若與切身利益有關,便不易忍。佛法不僅為個人忍,也要為眾生忍。即對利、衰、毀、譽、譏、苦、樂,無一不能忍境界。能忍就能安己安人、和眾共濟,所以,忍辱是建立和樂人間的最佳準則。

18.不要誤解忍辱,一切冤枉、毀謗好像都該接受,沒有反抗餘地。事實並非如此,我們必須注意,若這不是出於智慧的忍辱,很可能造成更大的災難。比如:風雨水火的襲擊,是無法控制的,但仍可未雨綢繆設法避免以減少傷害。業報要正面接受它,但也可以經過努力,來改變業報的程度和方式。

19.所以,若對雙方有益,就忍;若對他有益,於己無益,也應考慮接受;若對雙方皆有害,就別忍,並設法避免或轉變它。

20.明知對方是瘋狗狂人,見人就咬殺,當然設法制止,因為對方已經不幸,切莫讓他再製造更多的不幸,但不可存有「以牙還牙」的報復心態,應基於慈悲原則,時時自我反省慚愧懺悔。對喪失理性的人,應該透過制約、教化使恢復正常,這是大功德。(疑似廢死)

【《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242頁~第267頁】

1.禪宗所說的悟,是擺下萬緣、心無執著,既無可求、亦無可捨。頓證、頓悟是沒有漸次、不假階梯的,所以也沒有必要顧慮到臨終時悟與不悟的問題。

2.企求和等待都是妄念、執念、攀緣、放不下。所以,真正的禪者,知道有悟這樣的東西,但不以悟境的貪求為修行的目標。禪者修行,重視過程,不重視目的。修行不為目的,悟境也是執著,除執著才能開悟,才能離開生死煩惱。

3.真正的修行人,只知當下努力修行,至於是否能夠出離三界,應是採取只顧耕耘,不問收穫的態度。佛教被指消極、逃避,是出於「此生不了道,披毛戴角還」這個觀念,但這觀念本不出於佛教,而是出於破壞三寶的陰謀。正常的佛道,是不戀也不畏生死的。

4.佛在世時,制定比丘托缽,稱為「化緣」,以托缽的形象,與在家的信眾接觸,並為他們祝願,就是代佛宣化、報答信施。只要發願修行,嚮往出離,出家也比在家牽掛更少,障礙更小。縱然不能保證永不墮三塗惡道,也不會比在家身分者墮落的機會更多。

5.中國古人所知的地獄中,沒有非洲的黑人及歐美的白人。由於時、地、風俗、信仰的不同,所見地獄也不同。佛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地獄在眾生心中,實有其事,又不盡相同,既不可否定地獄的存在,也不必拘泥、執著於諸種有關地獄傳說的必然。

6.僧尼律中處處都說:「犯過者當懺悔,懺悔則安樂。」又有說:「有戒可破是菩薩,無戒可犯是外道。」所以,並沒有強調凡是破戒便入地獄的觀念。

7.受戒有約束功能,悔過有洗心功能。犯極重戒罪及性罪者下地獄,其他的輕罪,則隨類受報。

8.常聽說:「信佛三天,佛在眼前;信佛三年,佛在西天」。似乎表示,學佛越久,離佛越遠?其實是,學佛越久,知道佛法越深,才了解從凡夫到成佛的路程是相當遙遠的。

9.因此,所謂「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意指,完成了,自己能夠成佛也必將成佛的第一步。若不急求斷煩惱證菩提,煩惱自然已在減少,那樣,不僅不會感到學佛越久離佛越遠,反而使你突然發現,佛就在你眼前。

10.卍字是什麼意思?其實,「卍」字僅是符號,而不是文字。有的經書說,「卍」位在佛的胸前,也有的說是位在佛的頭髮與腰間。卍字表示吉祥無比,稱為吉祥海雲,又稱吉祥喜旋。

11.而卍字,在部分佛經是向右旋,但也有佛經記載是向左旋的卐字,日本奈良的藥師寺的藥師佛像的腳下就是卐,但多數是右旋卍。後來因為歐洲的希特勒使用斜角的左旋卐,佛教則多數使用正方形的右旋卍。

12.此字無論左右旋,均用來表徵佛的智慧與慈悲無限。迴旋表示佛力的無限運作,向西方無限延伸,無休無止地救濟十方無量的眾生。故,亦無須再執著、揣摩到底是卐還是卍了。

13.佛經說,人間蓮花不出數十瓣,天上蓮花不出數百瓣,淨土的蓮花千瓣以上。蓮花表示由煩惱而至清淨,因為生長於淤泥,綻開於水面。

14.蓮花開放於炎熱夏季的水中,而炎熱表示煩惱的人間,水表示清涼的境界,這都是蓮花所表徵的美德。比喻,從煩惱得到解脫而生於佛國淨土的人,都是蓮花化生的。

15.根據原始佛典及比丘戒律,凡是傷害、毀損自身肉體,均非佛所允許。印度苦行用火、水、刀種種自虐作為修行的方法,目的是為自己贖罪而求神的寬恕。但這不是佛教的修行方式,所以,比丘戒規定,凡四肢殘缺、五官不全者,不得受比丘戒。

16.部分佛經裡記載燃頂、燃臂、燃指與燃身供佛等記載。這是基於「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的菩薩精深而倡導苦行。但是,正常的修行是以人的行為為標準,以人間的倫理思想為基礎。

17.佛法應是普遍大眾都能接受的修行方法,燃指焚身的行為者,他們的存心和勇氣值得讚歎,但不應效法,否則就偏離了佛法住世的正途。

18.燃頂雖有根據,但出家人受戒燒戒疤則沒有出典可察,而且也為時不久。所以在頭頂上燒十二、九、六、三個頂燒香疤,都沒有多大意義。所以,我(聖嚴)極不贊成戒師規定燒戒疤。

19.居士能夠說皈依、可以講經、化緣、主持寺院、為信徒念經拜懺超度、參與或干涉出家人的事務嗎?照理說不行,那都是出家僧的事,不該捨不得離俗出家,又要模仿出家生活。在家學佛是為了護持三寶,也是三寶的外護,不是三寶的核心。

20.然而,時代變了,出家人少了,需要佛法和佛事的人數卻增多了,因此,在沒有出家人或很少出家人的地方,也允許在家居士代說三皈。但居士不得以說法來賺取生活費,因為在家居士有自己的謀生方式(職業),所以頂多只能酌量收取報酬作為養家餬口、交通所需。

【《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268頁~第296頁】

1.化緣的本意是讓沒接觸過佛法的人有接觸到的機會,原來的目的不在飲食,而在種植信佛學法的善根。現代人提到化緣就想到向人要錢,這並非佛法的本意。

2.若干在俗之士以為人誦經拜懺超度亡靈為專門職業,如先天、龍華、一貫道等齋教,他們平時不敬僧寶,一旦有人過世,就出現專為亡靈超度的齋公齋婆,學僧尼常用的經懺佛事到處趕場,這種職業性的誦經團,不免論工計酬,這種現象是佛法所不許的。

3.在家居士學會法器的敲打唱念後,很可能被東邀西請,忙得不可開交,以致捨棄了自己的本行職業而把經懺佛事當成專業,這是必須防止的事。在家居士謀生方式很多,若用修行的方法謀生,雖不會餓死,也不會大富。

4.僧事是指出家人的生活、威儀、戒律的清淨與否及僧眾之間的相互磨擦等,在家居士如過問,就像自己不是軍人而走入軍營去論斷軍紀,或處理軍人的事務。居士進入寺院,只需熱心護持,不可談論是非製造糾紛。

5.中國以儒家思想為正統形式,信佛而崇儒,或崇儒而信佛,都抱著和僧眾為方外交的態度。佛教主張依法不依人,但中國一向持有「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觀念,以人為重,以法為輕,自然形成以僧寶為佛教中心的局面。

6.由於人類生活方式的轉變,想要或能夠出家的人,必然越來越少。出家僧團,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都是生活在清苦、單調、規律、精進不放逸的狀態中,很不容易適應。

7.過去,出家僧眾住於深山叢林中,不易受到物質世界的誘惑,而今,較大的寺院,都成了觀光勝地,寺院的僧侶,不得不跟觀光客接觸。為了經營寺院與弘揚佛法,也不得不深入民間,因此,一般人很難自動發心出家,出家後也很難至死不渝。

8.佛教稱女性為女眾,依「八敬法」女眾不能獨立,必須仰靠男眾,女眾不能直接在尼僧中受戒,必須通過男眾證明。因此,女眾在佛教中始終沒有地位,在錫蘭、緬甸、泰國等,甚至不許女眾成為比丘尼,只能成為過出家生活而無法受出家戒的清修女。

9.到西方傳佛法還是以男眾為主流,男眾並沒有要歧視女眾,可是佛教的傳統,如何突破,這是關鍵。佛教的女性歧視是出於上座系化地部,如「八敬法」、「女人有五障」。但其他許多佛經裡,其實都有伸張男女無差別論。

10.考察佛陀時代的男女觀,應是重視平等的,如羅漢的果位是不分男女的,修學佛法也是男女平等的,佛說一切眾生都有成佛的可能,何況是女性。

11.神秘現象不一定是宗教才有,不信宗教的人也會發生,只不過他們把它當作幻覺來處理。一般人對鬼神現象,迷惑而不可知,認為無,實際有;認為有,難採證。佛教的立場,從來不否定,可也不重視。

12.有人得了少許的神秘感應就以為是神通,其實,佛與菩薩,不會採取一定的模式和特定的人作為他們的使者和代表。神應無方,感而遂通。

13.若有人,不管是誰,自稱是佛菩薩化身,就是鬼神、外魔惑眾。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不該表現這種身分,也不得信賴表現這種現象的人。從佛教史傳所見,只有釋迦世尊是佛,尚沒有第二人自稱是佛,如果有,都是大妄語,不然就是鬼神附身。

14.如果有人自稱是佛菩薩化現,能說出你的過去、指引你未來,知道你的歷史背景,並預言你未來發展,也不應為其所惑。這種人談未來未必正確,說過去也不會比你自己更清楚。

15.凡事不能違背因果,一定要發生的事,鬼神也幫不了忙,預知於事無補,只有善惡勤惰的因緣可以改變。只要盡心盡力、為善去惡、行佛所行,言佛所言,未來的命運就操之在己。

16.雖可以物理現象說明若干神秘效果,但也不可迷信科學萬能,因為科學所知範圍永遠是有限的;佛法的修行及其所產生的功能是無限的。解釋佛學,最正確也最安全的,還是以經解經,以佛法解釋佛法。

17.所謂科學,就是用分析、歸納德推理來觀察與解釋。理論上是邏輯,但,理論科學不一定能發展實用的科學,雖然理論是實用的基礎。科學日新月異,經常以新的理念否定舊的觀點,以新實驗攻擊舊成果,可見科學並非最後的真理。

18.科學之母是哲學,哲學之母是宗教。用哲學來討論宗教已有所不及,何況是科學。正如梁啟超所言,佛教非宗教、非哲學、非科學,也可以說佛教涵蓋宗、哲、科。

19.有人主張以科學角度來介紹佛法,這是好事,使得信賴科學的人來接受佛法,雖然所知範圍是有限的。

20.從醫學觀點來看,不論西醫或中醫,都只針對活的肉體。至於精神病的治療仍停留麻醉、鎮定、禁閉、拘留來控制,而心理治療也只是經驗的分析和推理,無法探入精神層面。

【《學佛入門3─學佛群疑》第297頁~封底】

1.佛法的化世救人,自始便以心為主,心即是精神,可用煩惱、智慧這兩個名詞來說明。煩惱增加則精神混亂,智慧增加則精神清明。

2.佛在世時,對於物質世界的自然現象,不多做解釋。了解自然是多餘,若得心明,自然就在其中。

3.如何運用修行的方法來消解煩惱、啟發智慧,此所謂智慧,不是認識的分別心,而是無執著的自在心。既然心得自在,尚有什麼精神或物質的拘束呢?

4.「三界唯心,萬法為識」,煩惱的心稱為識,清淨的心稱為智。

5.心體無形、無相,亦不離形相;科學緊及於現象,現象多變而恆變,所以,科學永遠不會成為最後的證明,頂多是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情況下向前努力。如莊子所說:「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6.雖然科學無法說明與表達佛法的真諦,但作為方便的教化,科學的態度當然需要。所以,佛法涵蓋科學,但不受科學限制。

7.根據《圓覺經》:「一切眾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也就是說,眾生之所以有生死,就是因為有男女的欲念與欲事,淫根不斷,無法出離生死。

8.對父親產生興趣,入胎即為女嬰;對母親產生貪染,入胎即為男嬰。所以,出生後,女兒對父親的依賴,兒子對母親的依戀,成為一般共同的心理現象。

9.如果說,須彌山的神話,就是起源於印度北方的喜瑪拉雅山,是比較妥當的,但,佛教的經典只是敘述古老的傳說,不必過於重視。佛教的教義旨在解決人間生活的實際問題。

10.現量:用事實證明。比量:用邏輯推論。聖言量:佛在經中所說。

11.今天的學者,能把現存各派、各系,每個時代所有的聖典來排比、分析,所得到的結論能指出相互的出入與矛盾,所以,如果要說全部的聖典均視為佛說且不相違背,那是辦不到的。但若全盤否定、質疑,也產生不了佛法化世的功效。如何折衷、取捨,是我們要做的工作。

12.古人時代已過,他們所做的教相判釋工作,漸漸不能適應現代人的需求和觀點。佛說的「聖言量」應該貼切到佛法的教義根本:三法印和四依為基準。

13.三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從因緣法看,是無我的,是空的;從因果法看,是無常的,是苦的;無常與苦是世間法,無我寂靜是出世間的解脫法。

14.四依:依法不依人、依智不依識、依義不依語、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15.用四依來衡量一切的經典,可極其容易發現,何者是我們可以依據和信賴的佛法。以此標準,即可明辨那一些是佛的根本教義,哪一些是隨順世俗要求而說的方便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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