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828民視異言堂/饒河街合建糾紛 #松蔦青語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控建商《#大家地產卓家雄》獨吞獎勵容積 #敗訴律師陳守文:一切按照(危老條例未上路的舊)契約 #正義法官蔡英雌:建商違反誠信原則

【饒河街合建糾紛地主控建商獨吞危老獎勵容積 建商委任律師:一切按照(時空背景尚無危老條例的舊)契約 法官:建商違反誠信原則】

這部影片,值得我們一家人,永久保存留念,願阿公&阿嬤在天之靈,保佑爸&媽的官司早日結束,畢竟,有打過官司的人才知道,勞心傷神,費時又折壽,爸媽時常感嘆:法律真的是只保障有錢人,想透過訴訟伸張正義卻沒錢打官司,做夢去吧!
以下為條列式心得……↓
1.外甥女楚庭真可愛,尤其媽媽抱著孫女的畫面,好溫馨。
2.爸爸說:「以後(往生了)要怎麼見我爸媽。」讓我無比難受。
3.陳家是「率先」(第一個同意)簽約,我們真的不是釘子戶,政府不建立審查機制、不願推動定型化契約,難道是鼓勵怕被騙的地主當釘子戶以自保嗎?
4.將心比心,你是地主,房子蓋好了,租金補貼停止撥付了,還要花錢租屋、花錢打官司、花錢過生活;反觀,建商餘屋賣光光,手握十億以上資金可以跟地主耗,然後 內政部 林右昌UChange 說無法制定 #定型化契約,你作何感受?
5.店面不僅縮水、被設計成前寬裡窄、又被大梁柱遮蔽,以後還有哪個店面地主敢跟建商合作?這是祖產,叫我爸,如何向已故的阿公&阿嬤交代?
6.媽媽年輕時抱著的嬰兒就是我哦!
7.看看爸媽年輕時的合影,幸福洋溢的樣子,對比今日受到官司折磨加速老化、消瘦的模樣,叫我怎能不生氣?(忍住)
8.記者說,按規定,必須做到「平衡報導」,所以,我個人猜測,這就是為何,記者沒有問建商的委任律師「契約寫平面車位,結果變成機械車位」的原因?畢竟,這麼明顯的違約,連歪理都不曉得怎麼講吧?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本人向來吃軟不吃硬,縱然我會害怕,但只要認為是對的,仍會勇往直前;
本篇po文,之所以沒指名道姓、不火力批判,是因為爸媽要我在2023年底前都暫時不再提及本案相關人等,畢竟有中間人想努力促和解,基於孝順而非威脅,我就閉嘴到2023年12月31日為止,2024年開始若官司仍持續進行,那就不再客氣,攻防繼續。
因此,這篇,我就不論太多理,對方律師講的X話,我忍住不嘴,只以情感抒發為主,其它的,請觀眾們自行點選留言區的新聞連結看影片哦!

230828民視異言堂/饒河街合建糾紛 #松蔦青語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控建商《#大家地產卓家雄》獨吞獎勵容積 #敗訴律師陳守文:一切按照(危老條例未上路的舊)契約 #正義法官蔡英雌:建商違反誠信原則

台北市饒河夜市一處危老重建案,歷時9年大樓已經蓋好,但地主為了容積獎勵和店面規劃與建商撕破臉,建商拿出契約,表示一切站得住腳,雙方對簿公堂。多數地主和建商都存在資訊嚴重落差和利益的拔河拉鋸戰,立場不同,各有堅持,類似的糾紛不在少數。

來到台北市饒河夜市,跟著陳俊發夫婦的腳步看老屋重建的進度,他們起步早,新蓋的大樓已經完工。

地主陳俊發:住五十多年,從小就在這出生,現在房子蓋好,卻不能搬進去住,房子還蓋得亂七八糟,真的很鬱卒。建商的店面要去二樓的樓梯竟然霸佔我們的店面。

地主胡淑惠:建商的樓梯進到我們的店面裡。(店面規劃前寬裡窄,沒有等齊等深,擺明就是要修理地主)

地主陳俊發帶領記者參觀重建的大樓卻沒有半點喜悅,反而愈看愈火大。

熱鬧的饒河夜市裡,15層樓高的嶄新大樓拔地而起,總計100多戶,扣掉地主分回的戶數,剩下59戶,每坪以80多萬價格全數完銷。地主之一陳俊發看到自家黃金店面被大梁柱遮蔽,十分無奈。

地主陳俊發:饒河街最貴就是店面,現在被柱子擋住變沒有經濟效益,漂亮店面變這樣,想到就鬱卒,吃不下飯,覺得爸媽打拼一輩子留給我們的店面這麼漂亮,拿去跟建商合建,結果蓋成這樣,我以後要怎麼見我爸嗎?

低頭沉思,陳俊發語氣裡盡是無奈,三十多年來他承接父母事業和起家厝,在饒河街經營棉被店,老舊照片是陳俊發太太胡淑惠抱著兒子在店門前的留影,饒河街幾乎都是屋齡四五十年的透天厝,常有建商上門談合建。

2014年陳家率先點頭和建商合建,左邊劉姓地主之後加入,右邊透天由《大家地產》以2.9億元買下,成了三位地主之一,三棟透天厝的改建終於成案,如今九年過去了。

地主胡淑惠:我婆婆還在世時,那時候還在想說到底要不要合建?我們也不懂,婆婆說好阿,我等著住新房子,結果我婆婆已經走了,因為我們這個從民國103年到現在已經9年了,到現在房子蓋好了,我們也沒辦法搬進去。

九年來改建路一路曲折,2014年簽訂合建契約,2017年「危老條例」上路,陳家詢問建商能否申請容積獎勵被否決,2018年原建商「寶吉第」倒閉由《大家地產》概括承受建案,2019年透過報紙發現自家地段成功申請到28%的危老容積獎勵,被蒙在鼓裡的陳俊發,多年來對建商的信任,一夕瓦解。

地主陳俊發:看報紙得知為老通過,而且這個建案還是我們的,講得很明白,我拍照LINE給建商窗口人員,居然睜眼說瞎話,說「這不是我們的基地」。

陳俊發妻子胡淑惠說:「建商隱暪,拿我們授權印章,拿我們土地申請危老,把申請到的300多坪蓋在我們提供的土地上,說與我們無關,這不合理。」

對於陳家的控訴,《大家地產》公司委任律師陳守文,拿出雙方簽訂的合約反駁表示:「依照為老條例爭取容積獎勵,依照第六條,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而且第五條有個用印授權,執照的請領,地主授權建商直接用印的,基本上合建契約它就是一個互易契約,簡單來講就是建商負責蓋房子,等房子蓋好之後,地主再拿土地來跟建商分房子,所以蓋房子跟分房子在合建契約上根本就是兩件事。

《大家地產》強調,雙方簽訂的是合建契約,並非合夥關係,也就是地主出地、建商出錢出工,盈虧建商得自負,為了拚危老獎勵,建商必須提升設計和建物品質,成本支出近一億,絕非單純送件,就能無償取得容積獎勵。

《大家地產》公司委任律師陳守文 表示:本案有個最重要的點就是,危老獎勵本身是什麼?它本身是建築容積的獎勵,對不對?它本身是建築容積就是建築容積,它就是一個建築設計而已,它本身不能當作分配的標的,合建契約地主可以要求分的是房子、停車場跟一樓店舖,不能要求分建築設計。」

合建之後房子怎麼分,一切回歸當初契約怎麼訂,饒河夜市最值錢的是店面,這也是地主和建商撕破臉的關鍵之一。

地主陳俊發:本來就是一二三間店面。它就一二三四(變四間),那不是每一間地面都(縮水),一定會的,因為幾乎等寬,建商還吃掉兩間,然後一間、這間是要給我,這間給其他地主,這兩間是建商的,建商是分樓上,怎麼又獨吞一間店面,這不是居心不良嗎?

大家地產委任律師陳守文:店面數量屬於建築設計,建築設計我們都知道要兼顧結構安全,以及空間的利用上的方便性,如果設計成三間,陳姓地主所分配到的店鋪將會受到梁柱的影響而破壞它的格局跟視野,如果設計成四間,梁柱本身就會被隔間所包覆,對於空間的利用上,都會大大降低不方便性,而且依照合建契約並沒有規定一樓店鋪只能設計成三間。

地主胡淑惠:(你們租在這裡)對,住在這棟四樓(搬出來很久了吧?),快六年了。

六年來,陳家人就在饒河夜市裡租屋,如今大樓蓋好了,但地主控告建商偽造文書,建商要求地主履行契約,雙方告上法院。

地主陳俊發:祢就保佑我遇到好的法官、正義的法官,司法還我一個公道。

陳姓地主兒子、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其實當時我爸爸媽媽在跟建商接觸的時候,其實不動產領域非常廣,就連我這個成屋、中古屋的仲介,我也不可能董建商的領域,我們也是官司之後才一路邊做邊學,更何況是一般的地主或一般老百姓,他們怎麼可能懂?

饒河街上的老屋,掛滿許多其他建商插旗尋求合建的布條,陳家的狀況不是個案,多數地主和建商都存在資訊嚴重落差和利益的拔河拉鋸戰,無關誰是誰非,而是立場不同、各有堅持。

其它建商胡偉良強調:「地主和住戶是夥伴關係,若地主一昧要求分回最多,建商可以承擔變化的空間變小,只要任何風吹草動,例如房價變動等,或興建成本產生變動,那建商就玩不下去。」

不動產審約律師蔡志揚表示:「合建契約最重要的牛肉就是雙方的分配,若約定固定坪數分配的案例,因為都更或危老有容積獎勵,固定比例分配地主完全沒分到,跟想像差異落差會常大。」

危老重建是你情我願的合作關係,一旦糾紛產生,一切回歸當初契約怎麼簽,成了法院依循關鍵。

立委邱顯智呼籲都更為老都應訂定「定型化契約」:預售屋都要了,危老都更不需要有定型化契約範本,讓想談合建的民眾地主有跡可循、然後依此據以可以跟建商來做談判。

多年來力推「定型化契約」的律師蔡志揚早已擬定版本,希望透過白紙黑字,把地主和建商的權利義務「具體化」。

不動產審約律師蔡志揚表示:真的,我審過這麼多合約,已經超過500份了,大概95%的案件都可以用一個相同的契約條款,至少某些條文、大概六成以上的條文是可以用相同的條款來制定,所以定型化契約是絕對有可能的。

但主管機關營建署認為,都更和危老重建不屬於消費行為,無法像買受或租賃單一契約可以涵蓋,建商認為地方政府都有公開的合建範本可參考,若制定具強制力的定型化契約猶如一刀兩刃。

其它建商胡偉良強調:「也會產生綁手綁腳,它沒有辦法把一切都規範清楚。」

近年來危老重建衝出數量,但糾紛不在少數,有別於都更案有政府介入審查,危老重建屬於兩造議定的契約,公權力介入有其疑慮,但合建涉及龐大利益,一旦互信基礎破裂,合作不成反互告,訴訟曠日廢時,付出的成本都是拖住都市重建的絆腳石。

民視異言堂影音→https://youtu.be/Howc3gyMTcM

民視新聞→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3825W0153

專題組/溫鈺萍、呂炯緯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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