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心自在》第51頁~第70頁◎聖嚴法師

【2024年04月份閱讀筆記:《得心自在》第51頁~第70頁◎聖嚴法師】
1.兩位努力修行的和尚,一天行腳途中,走到河邊要過河,遇到一位年輕女子也急欲過河,但那是在大雨之後,河面水漲又無船可乘。師兄自告奮勇將女子抱過了河,路上,師弟向師兄抱怨:「出家人怎可接觸女子,你今天抱了女子過河,是犯了大戒。」師兄不予理會。到晚上,師兄一覺到天明,師弟輾轉難眠,耿耿於懷,認為師兄犯戒不知懺悔。師兄便說:「我抱女子過河後已放下,為什麼你到現在仍緊抱著她不放。」......↓
2.對接觸的環境,過去的已過去,不在心理牽掛著,這樣,就是心清淨。
3.心清淨並不是非常困難,不能永遠清淨,能得一小時清淨,乃至一分鐘清淨也好,只要練習了清淨,就能享受到一分鐘清淨自在的快樂。
4.首先從內心開始,從觀念的糾正和信心的建立,同時要用戒定慧的修行方法來淨化身心。由個人的自我清淨,再用關懷和勸導,付出時間與耐心,影響各自的家庭和生活環境內所接觸到的人。也就是自己要在行為上、觀念上、心念上,漸作檢討。同時潛移默化,影響所及,便能使得國土清靜了。
5.常有煩惱時,對人不友善時,要及時發現自己正在起什麼心、動什麼念。我們當然無法如聖人一般不動壞念頭、壞舉動,可是要漸漸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經常要反省,或許說錯話,或許做錯事而生慚愧心、懺悔心。能坦白、誠懇,人的品質一定提昇,人格一定比一般人高尚,所以會受敬重。
6.所謂心不動或心不汙染,不在於我們對環境的接觸,而在於我們放不下、丟不開。若能慢慢地練習,不為過去的事煩惱,也不為未來的事煩惱,心就漸漸地與清境的境界接近了。
7.四要安定人心。當前由於物質文明過度蓬勃、社會結構變化太快,造成人們價值觀念混淆,不清楚什麼真正的需要,什麼是貪求的想要,什麼是實至名歸的能要,什麼是責任所在的應該要。因為無法釐清這四要:需要、想要、能要、該要的分際。所以大部分人都是跟著社會風氣潮流而人云亦云,只要別人有的,我也要有。
8.現代人需要的不多,想要的太多;不應該要的也要,不能夠要的也要。如果想要的得不到,便會導致內心不安定,社會問題叢生。
9.在不同場合,不同身分地位,需要有適度的莊嚴,所以也可以算是一種需要,但分寸一定要掌握得宜。
10能要的意思是,在個人能力範圍許可下,以努力付出而獲得所需要的東西,但若能力不足,就該讓賢,不應強求。
11.名利權位感情等,引人心羨與渴求,但想要得到它時,必須仔細思想:自己的能力及付出是否實至名歸?是否已經水到渠成?而不是過度強求?如果付出不夠多,能力、因緣皆不俱足,卻還希望能得到它,這便是貪圖非分,只會增加痛苦與傷害。
12.應該自問:該不該喜歡?該不該取得?例如名位財勢,人人都喜歡,可是非分之名,是虛名;非分之財,是橫財、不義之財;非分之位是虛位,這些都不該要。如果是實至名歸,自是受之無愧,甚且是一種鼓勵。
13.心靈環保:內心不要有妒嫉、忿怒、猜忌、自私等種種不好的心念,以免使得環境變得更糟糕;練習著時時覺察自己的起心動念,清楚知道自己的需要,化解個人慾望的想要。人生中若能清楚明白四要,便能有明確的方向感,也會過得很平安。
14.對於物質豐富的現代環境,不必努力抗拒,而要做到不受誘惑。禪修重於精神的自在和解脫,如能從中獲得平安,便不會以追求物質的享受作為生活的指標。所以應從精神層面多深入、多體驗、多努力,對於物質條件的誘惑,便有免疫能力了。
15.什麼都不求。人一生中,要追求的太多:沒有錢時求財,沒有名時求名,沒有地位時求地位,沒有孩子求子嗣,沒有結婚就希望求得美嬌娘或如意郎君。
16.世界上很多宗教、神明,專門標榜「有求必應」,當有人覺得內心不平安,就會抽籤問卜、祈願平安,這也是一種祈求。如此看來,一無所求的人其實很少。
17.在這個世界上,不可能事事都如你所願,有些過分的奢求根本不可能實現,只會帶來痛苦。例如,有些年紀很大的人生了重病,或是患了不治之症,還祈求神明保佑自己不會死,這種虛妄的執著與期待,就是痛苦的根源。所以,很多人都飽受求而不得的痛苦,也就是佛法所說的「八苦」之一:求不得苦。
18.想要化解「求不得」所帶來的痛苦,首先要分清楚什麼是合理的需求。「求」有時是一種需要,有時則是一種欲望,而慾望並不等於需要。
19.可是,即使是合理的需要,有時也不一定能夠如願以償,因為,「求」還分成「為己求」與「為人求」兩個層次。如果是自私自利的為己求,求到之後雖然很快樂,但難免擔心有一天會失去,而老是處在缺乏安全感的痛苦中。如果為人求,因為是抱持「得到固然很好,得不到也無所謂」的心態,比較不容易感受到所求不得的痛苦。
20.我從來沒想過這一生必須追求什麼目標,但我有一個大方向,如果能夠順利走完全程當然最好,萬一不到也沒關係,因為那是因緣不成熟的關係,與我個人的得失無關,但如果是為個人追求而得不到,可能就會很痛苦。
21.所以,「為己求」是痛苦的,「為人求」雖然比「為己求」略勝一籌,但最好還是「什麼都不求」。如果能夠什麼都不求,只是不斷努力耕耘、成長、奉獻,無論自己有多少力量都盡力爭取,得到了以後再奉獻給別人。在這個過程中所得到的快樂,是別人無法奪走的,也才是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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