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811好房網 限貸後遺症來了!屋主賣房慘遇「這現象」網勸:高風險快放生
新青安房貸帶動中古屋交易熱潮,不僅推升價量,後續引發的蝴蝶效應也正一一浮現,由於房貸申請大增,多家銀行還不到年底房貸額度就已接近滿水位,紛紛祭出限貸令,不僅讓購屋族陷入恐慌,賣房的屋主也連帶受帶影響。一名屋主近日就在PTT上發文詢問,其他賣方是否最近也有遇到買方在合約上要求註明「如果貸不到8成無條件解約」?......↓
多數網友對此現象都見怪不怪,紛紛表示:「銀行鑑價跟不上漲幅,很多人會押這一條」、「現在水位炸了更應該押這條」、「押這條才好啊,萬一貸不下來給你拖台錢還不如趕快找下一位」、「他可押你可不收,物件熱門的沒幾個會等,較少人出也可以慢慢等的比較會接受,以前比較多人會提是在冷盤」、「先前我們房仲幫忙擋掉,貸不到8成也能貸到7成吧,自己湊1成很難嗎?」
內行網友卻直言,此條款乍看之下對賣家沒有影響,實際上卻損失了與買家往來斡旋的時間成本,以及買家應賠償的違約金,若是遇到反悔不想買房的買家,有此條款更可以輕易讓貸款成數不足解約,「跟房東選房客一樣,二押一租都付不出來要談的,直接放生避掉風險。時間成本、處理風險很昂貴,沒道理自我放棄權利」。
房產專家陳泰源曾表示,貸不到八成的原因,可能包括購買人本身財力證明不足、非首購,也有可能是物件本身,如漏水、屋齡老舊、位處偏遠等因素。陳泰源強調,若雙方合意簽下這一條但書,賣方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最終白忙一場。
他建議屋主,告訴買方兩個條件,以確保自己的權益。第一、縱使已經簽約了,但是在買家回覆貸款確定沒問題之前的這段期間,賣方仍可以賣房子、房仲依舊可以帶看;一旦有人出價比買家還高,賣家也可無條件解約,這樣才對等、公平。第二、如果無法貸八成的原因是房子本身條件,那無條件解約;但如果是購買人本身財力證明不足導致,還是得以違約論處。
買方也別以為加註此條款就能高枕無憂。法制局提醒,常見買賣契約有「貸款成數不足8成則無條件解約」的約款,但所稱「貸款」是否專指房屋貸款,而若不足,買方應否申請信用貸款、民間資融借款並不明確。再者,需徵詢幾金融機構也可能有爭議,過去曾發生物件已被3家銀行拒絕核貸8成,但賣方認為應徵詢全部銀行均拒絕核貸,始符解約條件,因而發生同一約款各自表述的情形。
為避免爭議,若買方有貸款成數不足的疑慮,建議將相關貸款條件,如申辦銀行、房屋貸款成數、利率、年限、是否需保證人及貸款不足的處理方式等,詳細載明於買賣契約內容,才能避免因貸款不足導致違約的風險。
【限貸後遺症來了!屋主賣房慘遇「這現象」網勸:高風險快放生】
關於在買賣契約書裡押「如果貸不到8成,買方可無條件解約」此條款,其實行之有年,之所以最近再度被討論,主因跟「銀行放貸不動產的資金滿水位」有關。
不過,這之間是否有誤會?
「買方如果貸不到8成可無條件解約」是基於「買方自身財力證明」可能不夠,或「物件本身條件差」導致;
而「銀行資金滿水位」,只有「提高利率」或「等排隊、核貸通知延長」甚至「乾脆一開始就表明不提供房貸服務」,並沒有因此「降成數」吧?
再來,
我認同報導裡擷取某網友表示「貸不到8成也能貸到7成吧,自己湊1成很難嗎?」的留言。
就拿我最近正在斡旋、沒意外,下週可能簽約的物件來說,一開始,買家也是在電話中跟我說「現在房貸利率已被拉高,又物件未必貸得到8成,而且我還要預留裝潢費」等等說法;
我則以退為進回應:您要不要乾脆放棄不買?我每次只要遇到踮著腳尖硬買房,資金算得太緊繃的客戶,我都會為客戶著想,奉勸別買,不然萬一發生真的發生籌不出差額自備款則有違約風險,日後扛房貸也很辛苦,影響生活品質變成屋奴,不如租屋。
果然,買家其實銀彈充足的態度,便不否認地現形了。
最後,
該名記者並沒有採訪我,而是拿我過去的受訪內容來取用,代表我當時分享的知識時至今日仍受用,甚感榮幸。
記得:基於「對等」原則,買家若提出「貸款若未達8成可無條件解約」的要求時,賣方也該提出「核貸下來以前,可無條件轉賣給出價更高者」,這樣才公平。(買家到底買不買得起、有沒有很想買這間,通常也會就此現形)
PS:法制局的說法,算是針對「反悔想脫身的買家」與「不想放過對方的賣家」於日後訴訟攻防上,各自會提出的主張(或歪理)可能有哪些,值得點選新聞網址閱讀長知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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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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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