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鬼凶棟「錦新大樓」掛看板「我也要840%容積」酸爆柯文哲與京華城

240928台視+東森猛鬼凶棟「錦新大樓」掛看板「我也要840%容積」酸爆柯文哲與京華城

【台視】

台北市京華城新建案獲得高達840%容積率,也讓中山區有「猛鬼大樓」稱號的錦新大樓掛出巨幅海報,寫下「我也要840容積!」,酸度破表。大樓主委今(28)日也說,這棟大樓才真的是該得840%容積率。......↓

大樓外牆標語「我也要840容積」引人注目,因為在柯文哲市長任內,京華城新建案獲得高達840%容獎,讓其他民眾好羨慕。這次大樓才自製看板,希望能比照辦理。

錦新大樓主委周朝陽表示,「大家都說這裡是猛鬼大樓,柯P以前兩次選舉我們也很支持他,但覺得我們這棟大樓才真的是應該得840%容積率。」

北市錦新大樓意外頻傳 獲封「猛鬼大樓」

而錦新大樓為何被稱「猛鬼大樓」,原因就是在1984年,那時的前身時代大飯店發生重大火警意外,造成19人死亡。隨後改名錦新大樓後,1996年再度發生火災,釀成兩死,從此就傳聞不斷。如今屋齡已經有45年,建築物老舊不堪,實在急需都更。

不怕迷信!錦新大樓「低房價」 投資客置產等都更

但過去仍有許多投資客不怕迷信,以低房價、低租金入手,希望可議以等到都更。但這裡其實在土地使用分區上是屬於商四特,容積率比照商三,也就是說容積率是560%,離840%差得很遠。房仲業者陳泰源也表示,這是集合式大樓,總戶數高達309戶,土地持分搞不好也才一坪左右,改建大樓可能只能換錢,沒有辦法換房子。

對此,議員顏若芳也批評:「民眾想要都更,想要申請多一點的容積獎勵卻困難重重,唯獨京華城遇到困難時,柯文哲幫他解套。」

現在京華城案吵得沸沸揚揚,而錦新大樓也試圖透過創意爭取權利,同時也要擺脫惡名。

【東森】

記者蘇芷婕:有猛鬼大樓之稱的錦新大樓,過去掛上我要活下去的布條引發討論,但現在似乎有比這更重要的事,那就是要像京華城一樣取得840%的容積。

「我要活下去」是多少人心中的痛,不管是錦新大樓的命案問題,亦又或是小老百姓的底層求生存,但現在有比這更重要的事,那就是位在第四種商業區的錦新大樓基準容積有800%,但要取得是難上加難,如何才能像京華城一樣一步登天,這樣的不滿表現是很諷刺的。

錦新大樓主委周朝陽表示:我覺得我們這棟大樓才真的是應該要840%,假如能夠比照京華城840%來公辦都更的話,可以解決我們這邊住戶移居的問題,只是,小老百姓苦等都更看不到盡頭,明明就有容獎的標準,卻遲遲無法像京華城一樣有位柯文哲打先鋒。

房市專家陳泰源 表示:隨便加個都更獎勵容積很容易就超過840%,京華城本身的屋齡就根本未達30年,而且是商場又不是住宅大樓,京華城透過自創容積項目的方式達到這個840%。

京華城在與北市府訴訟期間,自創20%容積獎勵,甚至是都發局一起研議,又有柯文哲交辦送進都委會,彷彿上了光速列車,短短時間就從392%拿到840%,反觀苦等都更的民眾呢?除了掛布條,還能怎樣?

國民黨市議員柳采葳:想要都更的民眾他們也都在說為什麼京華城可以有840%,但是他們連想要都更、想要跨出一步都很難。

民進黨市議員顏若方:民眾想要都更,想要申請多一點容積獎勵,卻困難重重,唯獨京華城遇到困難,柯文哲都幫他解套。

京華城840%容積率,一般平民好羨慕,老百姓哪有機會跟財團同桌吃飯,還拿著刀叉吃人肉。

【「我也要840%容積」猛鬼凶棟「錦新大樓」掛看板酸爆柯文哲與京華城】
這則報導,我不敢斷定說是錯誤,畢竟受訪者是該棟大樓主委,照理說,應該很清楚自家社區的情況,不太可能講錯,但有個羅生門,……↓
那位「錦新大樓主委周朝陽」在受訪時表示:土地使用分區是「商四『特』」,容積率比照「商三」也就是560%。……言下之意,就是距離840%還差得遠。
可是,
經我調查後發現,《錦新大樓》的地段號是「吉林段三小段919地號」→土地使用分區是「第肆種商業區,始得做第肆種商業區使用(原屬商參)」,因此,根本不是商四「特」,只是以前「曾經原本」是商三,但它現在就是「商四」,而商四的容積率是800%。
換言之,
對「錦新大樓」來說,要從800%提高至840%,其實超容易,只要加個5%就可以(800*1.05=840),隨便申請一個耐震、綠建築、危老、都更等獎勵容積項目,皆能輕而易舉達標,根本不需要柯文哲「奉交下」;
也就是說,
依照《錦新大樓》的土地條件,主委說希望也能爭取到840%容積這個說法,我想,只要社區裡住著內行人,相信會不太高興,因為,基準容積率800%加個5%就能到840%,怎麼可以志氣小到爭取到840%就滿足呢?因為如果能採「都更條例」進行的話,獎勵上限是50%,也就是最多能爭取到1200%呢!(800*1.5=1200)
接下來,
我想講講,關於我認為柯文哲與建商掛勾、當建商的刀叉來魚肉人民之接二連三的案例,看看鋼鐵小草是否會清醒?當然,清醒了以後,不是要你回頭支持藍或綠,而是「第三勢力」其實有其它更好的選擇,例如:堅決不收受建商政治獻金的《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第一件,
如今鬧得沸沸揚揚的「京華城容積案」,在明明不符老屋條件的前提下,竟可透過「市府自創獎勵項目」共20%加上自費容移30%給足「都更條例天花板50%」,讓威京集團可以獲得共840%容積,圖利財團破百億元。
第二件,
當「基泰大直損鄰案」發生後,回頭檢視才發現,原來,柯文哲於任內擅自修改「鄰損鑑定規範」,讓建商在營造期間萬一發生損鄰糾紛時,只需通知「造成損鄰的建商」及監造人,便可「『自行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導致建商球員兼裁判,枉顧百姓的生命安全及財產。
第三件,
南港「國產水泥都更案」,國產建材實業為了將「工業地」轉為價值較高的「特商用地」因而必須回饋一塊地給台北市政府。而這塊地,市府明明可以當實施者來規劃發包,這樣一來,整棟20層樓就統統歸市府所有。
結果,
市府竟選擇跟建商以「協議合建」進行,不僅得分一半坪數(50%)給國產水泥、總共1樓到10樓全部由建商分回,若以「權利分」來看,由於建商分回的包括「較貴的一樓店鋪」,也就是「身為地主的台北市政府」竟分回低於50%的價值!?
扯的是,
如此大的開發案,公聽會竟「只舉辦一次」且「只有8人出席」,顯見北市府根本未善盡公告周知的責任。這明顯圖利建商的分法,就這麼剛好又是在柯市長任內核定的。
第四件,
大同區「市府段三小段第77地號等63筆土地」之「楊昇建設都更案」的「都更計畫書」裡,在「柯文哲主政時期審核通過」了「送件版」跟「公聽會版」,然而,A.內容皆有載明「續建機制」,建商卻不願將「續建機制」納入與地主之間的信託合建契約裡,後來地主代表向市府反映,得到的回覆竟是「不介入私權糾紛」!?B.根據楊昇「最後」送交建管處之財務計畫,「銷售總收入」高達108億元,對比楊昇的資本額僅3.8億元,銷售資本額比才3.5%,比例懸殊、猶如小孩玩大車。
不僅如此,
C.依據現金流量表,可見「融資本金」共應返還近60億元,與「專案融資+實施者自有資金」之總金額完全相符。也就是說,扣除融資本金後,實施者自有資金即為0元,足證本案建商採「全額貸」,相當可怕。並在D.「土壤液化」文件說明裡,建商送件的是委託私人公司(開泰工程)所做的地質調查,卻填寫在「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的資料裡,且私人公司顯示的是無需做地盤改良的「中度潛勢區」,但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顯示的卻是部份土地位處較危險的「高度潛勢區」。
第五件,
Google關鍵字「親簽不敵蓋章 建管處審查標準不一成糾紛推手」即可得知,松山區危老改建案「松蔦青語」,地主竟然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建商拿地主的「代刻便章」用印在,上頭清楚註明「簽名『並』蓋章」的「重建計畫切結書」。
沒有最扯的是,
糾紛爆發以前之別的危老重建案,都是簽名「加」蓋章,且本案/同一案的「其他土地不符危老條件的地主」也是簽名「加」蓋章;唯獨符合危老獎勵的地主「被」蓋章「無」簽名,就這樣通過了!?
然後,
建管處代表竟回答:「民法規定,蓋章等於簽名」?……那建管處在「切結書」上註明簽名「並」蓋章是什麼意思?
只有更扯的是,
就在糾紛爆發沒多久,也就是109年下旬,那張一定要地主親簽「並」蓋章的重建計畫切結書,從此以後成了「或」,甚至後來變成只剩「蓋章」二字……像這樣,沒替老百姓的財產把關更嚴格,反而變得更寬鬆,怪不得會被講成是「糾紛推手」。
後記:
該則報導是CTWANT的獨家,後來,該名建商「大家地產卓家雄」透過「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去向媒體高層溝通將其下架;因此,你在CTWANT已經找不到該則報導,僅剩雅虎奇摩與LINE TODAY等外網尚有備份了。......像這樣,經過記者採訪、且有兩造說法以符合NCC規範的平衡原則之有查證的真新聞也能被下架,如此操弄媒體「第四權獨立運作」並損及「民眾知的權利」之公共利益等舉止,也該被揭發。(我敢這樣講就表示我有證據,歡迎提告)
所以,
你告訴我,「柯文哲或其執政期間底下的公務員」沒人與黑心建商掛勾?打死我也不相信。(關鍵時刻之寶傑哥您怎麼看?)
台視新聞→https://news.ttv.com.tw/news/11309280011000I

台視YT→https://youtu.be/4Kc6DxLyQLY

東森YT→https://youtu.be/dfGrhl9M7e0
記者
台視→黃品寧、王緯丞、責任編輯/洪季謙
東森→蕭宇志、蘇芷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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