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924NOWnews 永和新建案工人墜樓!全棟變凶宅?一關鍵曝光:非內政部定義範圍
新北市永和區知名商場「比漾廣場」附近巷弄內某新建案,今(24)日下午發生「工人墜樓事件」,65歲李男墜樓,救護人員到場後,已明顯死亡。有目擊網友分享畫面至網路,詢問是否全棟變凶宅?專家指出,「由於是從公設墜落,所以沒有變凶宅問題。」......↓
永和分局指出,今日下午13時50分接獲報案,永和區永貞路○巷○號前,大樓施工單位65歲李男自19樓頂樓墜樓,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該男子已明顯死亡,頂樓留有2瓶高粱酒,警方初判無外力介入,疑似輕生,報請新北地檢署刑事相驗,詳細事發原因有待釐清。
永和新建案3月才拿到使照 最便宜1戶1750萬起跳
發生意外的新建案,今年3月已拿到使照,非興建中建案,市府無直接介入停工之權利,至於事發原因,除警方移送檢調,勞檢處則積極調查中,當地仲介指出,該案預售時期已完銷。
實價登錄指出,該新建案基地526坪,規劃30~72坪、2~4房,共125戶,平均成交單價65.79萬/坪,預售時期,總價最低1,750萬,最高5,038萬。仲介指出,這些是110年單價,如果是現在,單價應該是7字頭起跳了!
建商未回覆 專家指「公設」墜樓無凶宅疑慮
記者致電建商東家建設詢問事發經過,至截稿時程仍未接到回復。不過,不少網友議論紛紛,指說新建案立刻變凶宅,據警方所述,無論事發原因,李男是由頂樓墜落,屬於公設,掉落處為一樓人行道。
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 接受《NOWnews》訪問表示,內政部定義凶宅,為屋主「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非自然死亡」,此條約是指房屋本身,由於工人是從頂樓掉至一樓,事發到結束,都在公設,邏輯上不符合其定義。
不過,他也提醒,實務經驗上,法律仍未對凶宅有明確定義,若曾發生重大刑事案件,報章報導隨手可尋,屋主未來售屋,賣家、仲介若應告知而未告知,買家購入後才發現,以此提告仍有可能退屋或獲得賠償,不可不慎。
【永和新建案工人墜樓!全棟變凶宅?一關鍵曝光:非內政部定義範圍】
會在頂樓擺兩瓶高粱酒,八九不離十是借酒澆愁,應該是輕生無誤了。這讓我想起聖嚴法師的名言:「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必自殺,還有許多活路可走。」
每個人都有「自認」不如意的時候(例如此時的沈慶京),但這樣的感受,其實是「你選擇」用不如意的心態來看待的,因為事件本身其實是中性的,其實你還是可以正面、微笑看待的。(例如此時的柯文哲)
以我來說,
今年算是這輩子身負最多官司的階段(我自己6個,我爸媽2個),一堆「妨害壞人名譽罪」在審理中(像是黑心建商「楊昇建設」、「大家地產卓家雄」和「操弄媒體第四權的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我也是後來換個角度看待了以後,才將煩惱,逐漸轉為樂觀,並化為勇敢,所以我是絕不可能自殺的!(握拳)
總之,祝福這位跳樓的65歲李男,離苦得樂。南無阿彌陀佛~
拉回正題,
以內政部定義的凶宅來說,事發地得在「專有處」,因此既然,跳樓的地點在頂樓平台,而墜落的地點在人行道,雙雙皆在公設範圍,當然不算凶宅囉~
至於你問,廣義來看,算「凶棟」嗎?……痾……當然你可以試著用這個說法向屋主砍價,看看有沒有人會理你啦!我是覺得房價比較凶就是了。
話說,這個位在永和區永貞路、今年3月已拿到使照的某建案,基地526坪、總戶數125戶,有人知道社區名稱嗎?歡迎留言分享哦~
#墜樓 #凶宅
NOWnews新聞原址→https://www.nownews.com/news/6534075
記者陳韋帆/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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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