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物屋頂面積達標強制裝光電 內政部估年底前預告草案

241114公視 新建物屋頂面積達標強制裝光電 內政部估年底前預告草案

2050淨零碳排是國家重大政策,內政部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築,或是增建、改建達到這個規模者,都需強制設置太陽光電。估計年電能產值約17萬千瓦,相當於1年5萬戶的住家用電。內政部預計在年底前,預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草案。不過環團也呼籲,標準應該下修至300平方公尺,擴大納管範圍。......↓

政府為了朝2050淨零碳排邁進,內政部配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訂規範,針對新建、增建及改建的建築物,屋頂建築面積達一定規模,要求強制設置太陽能光電設施,草案預計年底前辦理預告。

內政部國土署主任秘書朱慶倫表示,「我們過去召開了8次會議,草案大概大致上完成,它是要強制設置,大家比較有共識的是1000平方公尺以上。」

但環團質疑依照此標準,僅占建築執照發照量的6%,等於有94%的新建物都免裝,呼籲標準應該下修至300平方公尺,擴大納管範圍。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鄭泰鈞呼籲,「如果不從現在開始普及屋頂光電的話,實際上會造成農、漁村設置光電更大的壓力。我們能夠把屋頂光電的面積下修到300平方公尺的話,實際上對於整體台灣的發電量是非常有利的,它是可以提供到台灣總共7萬戶的用電。」

內政部國土署建管組組長高文婷表示,「我們在穩健地上路之後,能夠定期去滾動檢討,有沒有下修擴大的空間。那1000平方公尺是經過試算模擬,那個6%的個案數字,其實代表是60%的屋頂涵蓋率,商業模式也期待大家慢慢去建立起來。」

對於強制裝設太陽能板增加建商成本,業界人士呼籲政府應該拿出配套,避免最後成本轉嫁給了消費者,也加劇房價上漲。

聯勝房屋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表示,「建築成本一定會增加,那當然就是未來也會轉嫁到房價的成本上。政府應該會有一個配套措施出現,也就是我強迫你安裝、強迫你更換,但我一定同時有所謂的補貼優惠、有額外的好處,這些附加價值可能會讓房價有一波上漲的心態。」

此外,內政部國土署表示,太陽光電應把它視為能源與資源,且具有自償性,認為建商不該因此轉嫁成本給消費者。

【新建物屋頂面積達標強制裝光電 內政部估年底前預告草案】

關於太陽能板(光電),政府部門的共識偏向頂樓平台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302.5坪)的新建案,未來強制安裝;而環團則建議下修至300平方公尺(90.75坪)。

以環團角度,

如果頂樓平台面積超過300平方公尺就要強制安裝,將可以提供台灣總共7萬戶的用電;若是1000平方公尺才要安裝,等於有94%的新建物都免裝(只有6%建物要安裝),似乎產電量不足?沒辦法,畢竟都更整合不易,新建案的基地通常較小。

以政府角度,

因為光電板要由社區管委會負保養、維護、更換之責,所以如果是總戶數不多的清幽小品華廈,恐怕無足夠人力可以做養護,所以才會傾向管理規模比較廣的大面積屋頂。只能說,凡事難求一步到位,有做總比沒做好。

從房產角度,

建商到時一定會話術「a.強制安裝有其成本,所以房價比較貴」。

縱然政府強制安裝應該另有補貼配套,建商還是可以話術:「因為加裝太陽能板,b.社區可以賣電給台電,或整體公電費用大幅降低,或c.頂樓變相多了一層避雨、防曬的太陽能板所以頂樓戶因此不易漏水間接讓室內降溫而賺到、使得d.整體大樓價值提升,因此要賣比較貴」。

反正,建商話術全贏啦!

公視新聞→https://news.pts.org.tw/article/724280

公視YT→https://youtu.be/xgvB3hrApZA

記者-呂玠鋆、邱福財;編輯-楊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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