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14在地房仲案源多,外區房仲只有接一案所以較難銷售?

221014在地房仲案源多,外區房仲只有接一案所以較難銷售?

2022年10月初,我接了一間宜蘭礁溪、26坪型的專任約物件,委託至今,大概半個月吧?一通來電預約看屋的電話都沒有,屋主心裡有些慌張,於是對我提出了疑問與暗示,屋主表示:

「宜蘭在地房仲,手中有多間房子可供買家選擇,換句話說,就是貨源很多,但是你這個台北房仲,手上就僅有我這唯一的一間房子,無法讓客戶挑選,會不會反而不好成交?是否該從你原本的舊客戶中去推銷呢?」

於是,我提出「銷售策略的想法」與「協議」進行溝通,試著讓屋主安心。......↓

【賣房,你該這麼做】

親愛的屋主:

您之所以會委託我,不就是因為您原本「一般約」委託多家宜蘭「在地」房仲聯賣了好一陣子仍賣不掉,才來委託我這個「外區」的「專任約」房仲嗎?換個角度想,假設繼續委託在地房仲賣,而在地房仲也確實提供多間房源供買家選擇,是否反而可能讓買家產生「選擇性障礙」、更加猶豫不決?

因此,姑且不論您更改策略找上我的決定是對或錯,至少,換個方式銷售,總要運作一段時間吧?才「半個月沒消息」而已,不能因此妄下論斷啦!請您「心頭抓乎定」耐心等待哦。

至於「原本的客戶」,我本來就也會介紹。只是目前,確實口袋沒有想至宜蘭礁溪置產的需求名單,也請您相信,假使宜蘭在地的房仲有合適的買家,自然也會主動與我聯繫,我也可以與之合作的。

再以該社區來說,社區總戶數為153戶,目前市場上,連同您的房子共有16間在銷售,也就是「至少十分之一的拋售量」;加上目前的房市概況,景氣正在反轉向下修正,交易量極凍等大環境不利因素也都是事實,這對房仲而言亦是「逆勢」挑戰。

綜合以上種種因素並整合我的經驗,我認為,目前最適合的策略應是:

「開一個,讓買家光是看到就眼睛為之一亮的價格,讓買家清楚知道,不用再砍價,就已是目前所有正在賣的物件當中,單價最低、最便宜的,並以『不二價、獨家』的形式廣告。」

如此一來,當有誠意的買家出現時,在比價效應下,肯定會優先預約看您的房子;又因為是「專任約」的緣故,買家無法從其他房仲旁敲側擊、搞破壞,讓您受託的房仲(我)可以更堅定地,為您守住「不二價」。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親愛的同業:

當屋主委託你,卻又短時間內時常關切你,代表屋主真的想賣,卻也還沒有全然地信任你。關於信任這檔事,我們無法苦口婆心地勸屋主「請您相信我」,畢竟這是需要時間培養的;再加上當下的房市景氣和屋況條件,也確實增加銷售的難度。

既然如此,我想,「以退為進」或許是個比較好的應對。為了表示我不是為了欲接案源而騙取專任委託,我向屋主提出了一個建議。我說:

「這個社區有20-21坪、25-26坪、30-31坪共3種坪型。我們從10月份委託日起算,若有成交20-21或30-31坪型則不算數。但如果,有任何一戶其它25-26坪型比我們早先成交而我沒有把握到這組買家,一旦實價登錄揭露出來,就隨時提前解除專任委託合約。如何?」……果然,當我提出上述建議後,屋主回覆:不要解除,謝謝你,我相信你。

而之所以提出上述的建議,是因為,我由衷這樣想:房仲之路,為了抵達「有口皆碑」的層次,我們應該摒棄「拜託」屋主的階段,而是以「自信、積極且隨緣」的態度,向屋主傳達,要嘛相信我直到委託到期為止,要嘛現在就解除委託。

就這樣,事前溝通清楚以達成共識→專任委託合約到手→價格開全區最低單價但不二價→以退為進取得屋主信任→無愧於心並努力銷售……剩下的,就交給老天爺吧!

筆者為 東龍不動產/直營事業處/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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