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122近期屋主不給我賣(被我推掉)的物件

 

221122近期屋主不給我賣(被我推掉)的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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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陸續接到一些委託的機會,以下三位,統統都是主動上門的;不過,這三個物件,後來都沒下文,我想應該是改找其它房仲委託去了吧?

第一位是老客戶轉介紹的,因為對我的「估價」太低而已讀不再回;第二位是老客戶的兒子,覺得我要求「專任委託」至少半年也太久;第三位也是老客戶,基於總價上億元的關係,認為我不該堅持「服務費」收4%。

以上三個案例,我都能同理客戶們後來不給我機會的想法,但我仍然這麼做、也比以前更敢對客戶捍衛我想堅持的原則。......↓

【賣房,你該這麼做】

親愛的屋主,請容我說明,我的想法:

《關於估價》

首先強調,真正有估價資格的是估價師,不是房仲;再來,我們房仲基本上就是依據「實價登錄」搭配「房價走勢」及「屋況」等三大條件給予可能成交的「房價區間」。

而一般思維的房仲,為了接委託,得讓您開心,所以通常一定會高估,尤其是想要接專任委託的房仲;因此,如果房仲初估的價格你就已經不滿意了,相信我,比較大的機率是,你的售屋心態過高、對於價格有錯誤的期待。

《委託期要求半年》

這點主要是測試你是否全然信任房仲,包含你是否想給自己留後門或別有心機,畢竟三個月一眨眼就過去了,假設有買家想省服務費,私下與你聯繫,而你也經不住利益的誘惑,是不是就有可能故意等委託期過了以後,再私下成交?

溫馨提醒,房仲幫你賣房子,是有成本的(時間、體心力、車油錢、廣告行銷費),如果房子沒賣掉,可是零回收呢!何況,現在「網路無遠弗屆」,加上房仲界有「跨品牌橫向聯賣」機制,若同行「真的」有買家,自然會來找我合作,如果半年過去了還賣不掉,比較大的問題絕對不是房仲,而是產品屋況或價格或房市大環境。

《服務費要4%》

不曉得為什麼,你常常去餐館吃飯付10%服務費、買保健食品被暴利90%以上對待都不嫌貴,而「人生僅幾次賣房」且「只」須支付4%服務費「而已」,到底哪裡貴?

房市反轉向下,買家勢必稀有珍貴,假設ABC物件都符合買家需求,將心比心,換作你是房仲,你也一定會引導買家、推薦「最有服務費觀念」的那個物件(屋主),對吧?所以,既然想快點賣掉,建議你就別再斤斤計較那幾%的服務費了。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面對反轉向下、交易量急凍的房市,明年準備迎來「房仲倒閉潮」的你,是否做好了心理準備?如果你已做好覺悟,記得,禍兮福所倚:這個「壞時機」絕對是提升業務能力的「好時機」。

所以,面對案子愈來愈好接、屋主開始「拜託房仲」幫忙的未來日子裡,請「心頭抓乎定」,別為了進案量而胡亂接案;每個人一天就是只有24小時,案子接太多,你為每一個物件付出的心力都將被稀釋掉,而根據八二法則,10個物件當中通常8個芭樂物件,那8個芭樂物件,絕對不值得你耗費一切。

從現在開始,在接案之前,應更謹慎評估,問自己:如果我是買家,多少價錢我才敢/願意買?

如果屋主的心態遠超過你有把握的目標價,就該勇於婉拒,以保留餘裕,為值得的物件付出;只要芭樂物件賣一陣子仍賣不掉了以後,屋主對於別家房仲原本給的信任也將消耗殆盡,覺得當初信誓旦旦跟我說沒問題的房仲都是騙子!就會自動回過頭來,找相對老實的你委託。

此刻大環境,可賣的物件都開始難賣了,為什麼還要飢不擇食,浪費營運成本製作產權調查報告書、浪費行銷資源刊登廣告、浪費時間體力去帶看呢?記得,在「作業時間總長度不變」的前提下,你為每一個物件付出的一切資源都要更加倍才有機會成交,換言之,接案更少、更用心!如此一來,才可以提高成交精準率並兼顧生活品質。

筆者為 東龍不動產/直營事業處/專任委託部/陳泰源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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