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322客戶的「實拿價」,不是你以為的「底價」】
在我剛入行、還是菜逼巴的時候,
遇到一名屋主,委託我賣房子,他告訴我,他要「實拿」1000萬元。
當時的我,理所當然地以為,屋主實拿1000萬元,把4%服務費算上去,等於得賣到1040萬元才有滿%服務費。
後來,買家出現,也出價了,歷經議價,最終談妥成交價為1038萬元,也就是「我以為」業績有38萬元。
簽約當下,買家問及賣房會產生的林林總總費用有哪些?代書算一算......大約15萬元,於是要求從我們的業績扣,等於賣方業績,瞬間從38萬元降至剩23萬元。
當下我跟屋主起了點小爭執:「ㄚ你不是說實拿1000萬元?」
屋主回:「對啊!實拿就是『拿清』的啊?相關稅費要另計啊?」......這樣說,好像也通?但就是覺得很凹。
那次之後,
我在跟屋主溝通價格時,解釋上都會有所區別:「您要實拿1000萬元?意思是,1000萬元內含相關稅費,超過部分就是房仲服務費,對嗎?」
原以為,這樣講就萬無一失,沒想到N年後,
我又遇到一名更刁的屋主,竟跟我強辯「內含應繳稅金『不包括』OO費」......WTF?
所以,後來跟屋主溝通底價時,都會講得很仔細:「您說實拿1000萬元,指的是,內含應繳納稅費,包括土增稅、代書費、價金託管費、抵押權塗銷費、實價登錄刊登手續費,唯獨不含房仲服務費;也就是說,超過您的實拿價,多出來的,就是仲介費,對嗎?」
從此以後,至少單就「底價、實拿價」這部分,就再也沒有和屋主產生糾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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