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源反擊鏡週刊】揭穿《大家地產》「匿名受訪」與媒體「標題殺人」:《松蔦青語》糾紛之黑心建商與假新聞共犯結構!
房仲 陳泰源 再次對 《鏡週刊》 及其記者 張馥暄 的爭議報導發出嚴厲譴責。本文將以鐵證,揭穿黑心建商 大家地產 負責人 卓家雄 如何透過 「匿名受訪」 的手法,在媒體上對 松蔦青語 合建案地主進行惡意抹黑,並指控媒體使用 「標題殺人」 的方式製造假新聞共犯結構。我們將逐一解析《鏡週刊》報導中「多位鄰居」、「知情人士B先生」和「當地居民C小姐」的不實與矛盾,證明陳泰源父母在 饒河街祖產糾紛 中,始終是要求依約執行,絕無媒體所稱的「貪婪加碼」行為。
250924【陳泰源反擊鏡週刊】揭穿《大家地產》「匿名受訪」與媒體「標題殺人」:《松蔦青語》糾紛之黑心建商與假新聞共犯結構!
感謝《ETtoday房產雲》與記者「項瀚」的平衡報導。
如果哪天我被綁架了,就是因為你們一副「為了流量、別人受傷了干我屁事」的態度,使用「合建換到5億新屋仍不滿足」、「危老合建換5億房產還要更多」這種「標題殺人」所害。
如果我哪天被撕票了,縱然「法律」無法證明你們「間接」害死我,但身為佛教徒的我深信,這種為了利益而扭曲事實的媒體和記者,終將失去公信力並受到大眾的制裁。
接下來,讓我將《鏡週刊》報導不實之處再次揭穿,讓世人明瞭真相:
【建商扮「鄰居」,匿名黑地主!】
假新聞原文一、
陳家卻跟建商爆發糾紛互告,連累鄰居無法過戶,只能在外租屋。鄰居們表示,陳家換到近5億元的房產,陳泰源卻打著居住正義的口號,拿鄰居的悲慘處境與建商互槓,陳家有錢有閒打官司,沒錢沒勢的鄰居只希望別被波及,早日過戶,回復以往正常的生活。
事實一、
a.所謂的「鄰居之一」,就是「建商」。因為《大家地產》也是「地主之一」;《鏡週刊》採訪「部分鄰居」的說法,其實是「建商偷換身分」的「匿名」受訪。
b.我父母,在一審、二審的主張,從未改變,都是要求「依約執行」,不管我家祖產的市值如今是多少,我們「從未」要更多。
c.不論我家祖產市值多少,跟我注重「居住正義」何干?有錢人不能支持居住正義嗎?
d.建商先騙地主入坑,被揭穿後,再反悔不依約履行。我父母燒錢打官司,民事一審、二審都大贏。請問,「鄰居」到底該怪罪?官司慘輸的無理建商《大家地產》?還是法院認同其主張之「我父母」?
【《鏡週刊》的「多位鄰居」在哪裡?電視台找嘸人,真相讓人驚呆!】
假新聞原文二、
但本刊近日接獲多位與陳家共同參與合建的鄰居投訴,指陳家打官司拖累他們,3年前新屋落成,卻至今無法過戶,鄰居們決定邀陳家出面協調。
事實二、
a.《鏡週刊》聲稱接獲「多位鄰居」投訴,可是,當「各家電視台」追蹤報導時,「多位地主」竟都採訪不到,而是全皆由「建商」代答,為什麼?
讀者不覺得奇怪嗎?「多位鄰居」擺明要跟「我爸媽」撕破臉,而且「多位鄰居」都敢投訴「週刊」了,可是卻不願意、不能、不敢接受「電視台媒體」的露臉採訪?各位有遇過這種弔詭的現象嗎?
b.據我所知,實際上,只有1組夫妻「被迫」投訴。其餘鄰居,根本沒有跟《鏡週刊》爆料,至今仍天天用line傳早安圖給「我父母」,而且,當報導出來了以後,「多位鄰居」還表示「很驚訝」。
【黑心建商藏名術!《鏡週刊》為何不讓「大家地產」被 Google 搜尋到?】
假新聞原文三、
11年前,某建商看上A先生及陳家位於台北市饒河街附近的透天厝,有意簽署合建契約,卻遇到建商耍詐,騙光了他們的房產。建商後來無預警宣布倒閉,改由共同起造人成立的新建設公司接手合建案,新建商對於陳家與舊建商簽的協議也照單全收。而被騙走房產的A先生及弟妹,與新建商多次協調,保住「換屋」資格,卻因陳家與建商爆發糾紛受牽連。
事實三、
a.各位是否有發現?《鏡週刊》對「我陳泰源」5連載報導的名譽抹黑,全篇竟看不到《寶吉第建設》及《大家地產》等關鍵字,從頭到尾,只用「舊建商」與「新建商」做替換。
換言之,只要你google「寶吉第建設」或「大家地產」或「松蔦青語」建案名稱,你根本搜尋不到「本篇系列報導」。各位就知道,《鏡週刊》有多麼呵護《大家地產》這位「客戶」,以及多麼針對「我陳泰源」了。
b.新建商(大家地產)是舊建商(寶吉第建設)的「共同起造人」;而「其他鄰居」之一「A先生」被「舊建商」騙,導致無名無分;如今為了「保住換屋資格」,只能配合「新建商」受訪,「被迫」投訴「我父母」,我這樣的解釋,才比較接近真相。
c.如果《大家地產》對於「我父母」與《寶吉第建設》簽的協議「真的」照單全收。那「我父母」又何必打官司?又為何我父母官司大贏,導致《大家地產》必須對《鏡週刊》下預算發布假新聞曲解民事二審判決?→https://reurl.cc/2QkvOv
【分到房產差10倍?《鏡週刊》用假數字打造貪婪人設】
假新聞原文四、
知情人士B先生告訴本刊,陳家的經濟狀況比其他鄰居好很多,合建後,陳家還可分市價近5億元房產,其他鄰居分到的房產僅陳家的10分之1。陳家自搬離到新房使用執照核發前,已跟建商領了上千萬元租金補助,可說是有錢有閒,其他鄰居卻得自己扛房租。
事實四、
a.知情人士B是誰?難道不是《大家地產》嗎?整篇5連載報導壓根不見《大家地產》這關鍵字,《鏡週刊》為何如此袒護建商?難道沒收錢?
b.我父母總共高達約「70坪」土地,與其他鄰居「分別」持有「僅十幾坪」的土地,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加上「其他鄰居」不是被騙,就是「獎勵容積」全被《大家地產》獨吞,分到的,當然只有我父母的10分之1。
換言之,《鏡週刊》配合「知情人士B」造謠,省略「其他鄰居」的土地持分才十坪多又獎勵容積被侵吞,還拿來刻意混為一談,其心可議!
c.「我父母」與《大家地產》的官司,已經打了5年多,租補早在2年多前就斷炊,期間律師費、訴訟裁判費、鑑定費……等等該燒的錢也沒少過,至今也是在外「自費租」屋,跟「其他鄰居」同樣是「自己扛房租」,怎麼可能不身心俱疲?沒想到,「張馥暄記者」寫我父母「有錢有閒」打官司,是怎樣?
【先騙地主不上訴,轉頭偷襲上訴後,再拿70歲洗腎老翁抹黑「陳父母」】
假新聞原文五、
本刊近日接獲多位與陳家共同參與合建的鄰居投訴,指陳家打官司拖累他們,三年前新屋落成,卻至今無法過戶,大家只能在外租屋,有人70多歲需洗腎,仍寄人籬下。今年3月2審判決出爐,陳家又上訴,鄰居們擔心沒完沒了,決定邀陳家出面協調。
事實五、
1.所謂「其他鄰居」,共4位,唯一2位是「同1組」且「被迫」投訴的是70多歲需洗腎的A先生夫妻;另外2位,則是至今天天用line傳早安圖給我父母,並於見報之後才問「我父母」到底發生什麼事、「怎麼又上新聞」了?
2.由於《大家地產》身兼「地主」身分,所以若把《大家地產》之「知情人士B先生」還有《大家地產》負責人「卓家雄」的太太「陳思婷」匿名「C小姐」加起來總共4位等於「多位」,我也只能翻白眼。
3.所謂陳家「又」上訴,根本顛倒是非,明明是《大家地產》官司慘輸不服氣,騙「我父母」說不上訴,卻又偷襲上訴,導致「我父母」在「法定上訴期限最後一天」壓線「被迫」上訴,真正拖累「其他鄰居」,根本就是《大家地產》。→https://reurl.cc/x3j4l1
【談判前先抹黑!從地主「凝聚共識」看懂建商為何急著爆料!】
假新聞原文六、
地方人士帶著3位鄰居到某律師事務所與陳泰源父母碰面,大家認識幾十年,見面還得有律師見證,可見事態嚴重。因陳家跟建商互告,銀行認為房子產權有問題,連累鄰居無法過戶,大家希望陳家跟建商高抬貴手。
事實六、
a.所謂3位鄰居,其中2位,「沒有投訴」。
b.這3位鄰居的共同委任律師,相當認同「我父母」的主張,並且達成「共識」,因此沒有所謂「事態嚴重」。
c.也因為相談甚歡,所以,相對《大家地產》而言,才叫作「事態嚴重」。
這也是為什麼,《大家地產》要在19號,地主們帶著「共識」談判之前,搶先透過《鏡週刊》於17號爆料,企圖「先講先贏」,並把「破局責任」推卸到「我父母」身上的不懷好意。
【「無爭議」房產為何拖5年不過戶?黑心建商為一己私利,賺飽逾10億還惡意阻擋鄰居回家!】
假新聞原文七、
經協調,陳父同意讓沒有產權爭議的房子先過戶給鄰居,但也主張建商要將陳家無產權爭議的房產一併過戶,對於這樣的結果,鄰居都很開心,卻也擔心出現變數,因為合建案重傷他們好幾回,已無法再承受打擊。
事實七、
a.早在5年前,房子還沒蓋,預售開賣期間,對《大家地產》而言「無爭議」的房屋,早就統統賣光光,獲利十幾億元入袋。
b.所以,憑什麼,縱然「我父母」假設官司慘輸依舊確定「無爭議」的房子,《大家地產》不給過?這是不是非常惡劣?
c.所謂「合建案重傷其他鄰居好幾回,已無法再承受打擊」這個「責任」,應歸屬《大家地產》。
因為根據2023年12月14日的line對話紀錄,當時「判決前」,信託銀行,就要把「其他鄰居」的房子過戶給《大家地產》,再由《大家地產》過戶給「其他鄰居」,是《大家地產》不同意,執意主張,這些房子,屬於「我父母」。
如今「判決下來了」,那些房子,部分屬於我父母,且《大家地產》又偷襲上訴,而且沒有更改主張,依舊主張,那些房子屬於我父母的。這叫我父母,如何同意,過戶給其他鄰居?
所以,到底是《大家地產》還是「我父母」害慘「其他鄰居」?答案呼之欲出。
【每月跑法院,至今仍租屋!這就是「賣慘賺飽飽」?】
假新聞原文八、
標題:遭爆靠合建賺飽飽卻賣慘 陳泰源饒河商圈祖產換利鉅額曝光
事實八、
a.祖產屬於「我父母」,我個人,哪裡賺飽飽?
b.官司打5年,正常人,會沒有壓力嗎?遇到無誠信建商,不慘嗎?
c.我父母至今在外「租」屋,有家歸不得,還要燒錢打官司,全因遇到不願履約、還會下預算找媒體把地主抹成貪婪形象的《大家地產》,不夠慘嗎?
d.我為了要讓世人辨清《大家地產─卓家雄》的真面目,不斷揭發他們做了哪些坑、蒙、拐、騙的破事,至今「不含我父母,自身累計」高達約10件刑、民事官司,過去兩年來,我幾乎每個月都跑至少一趟警局、地檢署、法院,請問我不夠慘嗎?我還需要賣慘嗎?
e.我們從頭到尾,一審跟二審的主張都是一致的,都是要求依約執行,從未多要,不屬於「我父母」的,「我父母」一坪都不屑多要。
綜上a、b、c、d、e,《鏡週刊》和「張馥暄記者」是何居心,下這什麼毫無同理心的爛標題?
【媒體帶風向表演:黑地主「三度加碼」,洗白客戶「建商照單全收」】
假新聞原文九、
至於陳家並未被騙,建商還與陳父三度簽訂補充協議,同意陳家加碼,後來卻無預警宣布倒閉,改由共同起造人成立的新建設公司接手合建案,新建商對於陳家與舊建商簽的協議也照單全收。而被騙走房產的A先生及弟妹,與新建商多次協調,保住「換屋」資格,失而復得的他們期盼早日入住新房,卻因陳家與建商爆發糾紛受牽連,至今仍在外租屋,回不了家。
事實九、
a.我父母是「第一個、最早」簽約的地主,配合度這麼高,怎麼被寫成好像是貪婪釘子戶?不論我父母與前手建商《寶吉第建設》簽了幾張補充協議,接手建商《大家地產》既然簽了「概括承受」就應該秉持契約精神履行,難道不是嗎?
b.所謂「共同起造人的新建設公司」指的就是《大家地產》,為何《鏡週刊》「針對我」寫的5連載報導,只要是《大家地產》就改用「新建商」取代?這麼不希望因為《大家地產》關鍵字而被搜尋到該系列篇報導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c.新建商(大家地產)對於舊建商(寶吉第建設)簽的協議也照單全收?那「我父母」又怎會打官司?
1.獎勵容積全吞,不照比例分,叫作「照單全收」?
2.平面車位變機械,叫作「照單全收」?
3.店面三間變四間導致寬度縮水還加贈大寬柱惡搞,建商還吃掉兩間,叫作「照單全收」?
4.「我父母」是「第一個最早」簽約的所以「優先」分配「最無價值的整層低樓層」,「其他鄰居」因為是後來簽約的,所以可從「價值較優的中間樓層」開始往上分配,這叫作「照單全收」?
d.與其說是《大家地產》保住了「A先生及弟妹」的「換屋」資格;不如說是「因為A先生及弟妹被《大家地產》以『換屋資格』所『挾持』,只能被《大家地產》強迫對《鏡週刊》講講話。」
【刻意少寫1間店面,又不提土地持分,《鏡週刊》有種公布「知情人士B」是誰!】
假新聞原文十、
知情人士B先生告訴本刊,陳家的經濟狀況比其他鄰居好很多,陳父起初繼承家業,之後改當包租公,月入十幾萬元,合建後,陳家還可分到18戶、11個車位、1個店面,市價近5億元。其他鄰居分到的房產僅陳家的十分之一。而陳家自搬離到新房使用執照核發前,已跟建商領了上千萬元租金補助,可說是有錢有閒,其他鄰居卻得自己扛房租,過得苦哈哈。
事實十、
a.記者有種就公布「知情人士B」的真實身分!別只要是《大家地產》的人,就用「知情人士B」來假客觀。
b.為什麼「判決書」明明寫我父母可以分到「兩間店面」,「我父母」於受訪時也告訴「張馥暄記者」是「兩間店面」,可是《鏡週刊》就偏偏執意要寫「1間店面」?為何如此顧及《大家地產》的顏面?
c.「其他鄰居」的土地持分僅10坪多,對比我父母約70坪土地,簡直天壤之別,更別說「其他鄰居」獎勵容積全被《大家地產》獨吞,「其他鄰居」分得的房產最終只有「我父母」的十分之一,到底怎麼了嗎?為何要隱瞞「其他鄰居的土地分別持有僅十多坪而已」這個關鍵資訊?
【揭穿《鏡週刊》的「當地居民C小姐」:建商老闆娘的匿名大秀!】
假新聞原文十一、
當地居民C小姐指出,舊建商利用合建案到處吸金騙錢,因為一開始就不打算蓋房子,很多設計不符規定,甚至為了騙地主簽名,提供「夢幻條約」;新建商接手後,為順利完工,除了砸錢修改設計,找其他地主合建,將基地擴大,還拿到容積獎勵,陳家身為地主,爭取權益非常合理,但陳泰源透過媒體替父母抱不平,卻混淆視聽,令人無法接受。
事實十一、
a.由於《大家地產》負責人「卓家雄」的太太「陳思婷」在臉書的帳號名稱就是C開頭,因此我合理推測C小姐就是她。
b.如今用「當地居民C小姐」隱藏「建商身分」受訪,《鏡週刊》還配合匿名保護看似假客觀,實不可取。
c.如果舊建商《寶吉第建設》給我父母的叫作「夢幻條約」,那為何新建商《大家地產》要「照單全收」?說到底,終究是「我父母」拯救了《大家地產》,否則「卓家雄」早就破產,沒想到還被忘恩負義!→https://reurl.cc/jrj4ND
d.若我混淆視聽,「我父母」的官司就不會二連勝,《大家地產》就不會二連敗。
e.假設我真有混淆視聽,至少我沒花錢買新聞,我投訴爆料的,記者都要做「平衡」;哪像《大家地產》都透過公關公司「單方面」發布假新聞抹黑我全家,不過這次進化了,懂得用「假平衡」來抹黑。→https://reurl.cc/VWvvVQ
【把破盤價曲解成天價!《鏡週刊》記者到底懂不懂行情?】
假新聞原文十二、
C小姐表示,陳泰源說沒拿到近700萬元「合建保證金」,事實上卻是舊建商跟陳家協議,用更多的坪數代替保證金、每月租金補貼增至28萬元,陳高喊公平正義的口號,卻刻意隱瞞部分事實,很不可取。
事實十二、
糾紛剛爆發時,
《大家地產》說:陳家人貪婪、不滿足。
我說:因為我們沒拿保證金,怎麼變成是「多要」?
如今變成:
《大家地產》負責人「卓家雄」的太太「陳思婷」化身「當地居民C小姐」改口說:我們以「不拿合建保證金」作為「更新後的坪數增加」、每月租補增至28萬元???
請問,我到底哪裡隱瞞了?5年前糾紛剛爆發時,我就講了啊?如今話術顛倒講,很會嘛~
另外,我老家是單層70坪、3層樓+頂加=共4層,使用面積約280坪的透天厝。在饒河夜市精華地段的商業區裡,月租金28萬元等於租補「單坪1千元」,這根本就是「破盤價」,何來「增至」28萬元?「張馥暄記者」到底懂不懂行情?
【爺爺的財產,跟我父母的唯一祖產,有什麼關係?】
假新聞原文十三、
此外,C小姐也提到,陳泰源指建商坑了祖父母留下的「唯一祖產」,陳父因為自責,罹患憂鬱症、暴瘦5公斤,但老一輩的人都知道,陳的祖父母在饒河夜市開店做生意,又懂理財,買了不少房產,陳家是饒河街三大地主之一,祖父被譽為「饒河街王永慶」,陳也說過:「爺爺有8個小孩,包含嫁出去的姑姑,都是一人一棟房當嫁妝。」陳家祖產一堆,陳卻說那是唯一祖產。
事實十三、
a.我爺爺的祖產,不用分給其他伯父和姑姑嗎?
b.那的確是「我父母」的唯一祖產啊?不然我父母為何至今仍在外「租」屋?
c.請問《鏡週刊》和「張馥暄記者」,你們查到我父母的「第二筆祖產」了嗎?如果沒查到,卻拿「C小姐的說法」來當「擋箭牌」來抹黑,要不要道歉?
【無辜者變成加害者!建商竟用媒體標題嫁禍他人!】
假新聞原文十四、
標題:遭爆害鄰窮到只剩下房子
事實十四、
鄰居窮到只剩下房子,明明就是被建商騙,到底關「我父母」什麼事?這是什麼「缺德」標題?
【老闆娘代為「心酸」?揭穿建商如何利用洗腎老翁抹黑!】
假新聞原文十五、
C小姐表示,陳泰源為家人爭取權益沒問題,但打著居住正義的口號賣慘,被建商點名是「會吵的地主」有糖吃,為了反駁建商,陳在粉絲團發文,指其他地主是「年紀大到沒精力耗,只好妥協;窮到只剩下房子,沒錢打官司」,鄰居被陳家拖累,咬牙苦撐,陳不提父母可換到近5億元新房,卻拿著鄰居的慘況槓建商,鄰居即便覺得話語傷人,但因為沒錢沒勢,無法反駁,十分心酸。
A先生的妻子說:「我丈夫70幾歲了,被舊建商騙了之後,一直悶悶不樂,後來還被裁員,新建商願意讓我們換屋,他一直很期待,但幾年過去,現在兒子還生了大病,丈夫的心情更鬱悶、身體更差,每週洗腎3次,洗完腎還得使勁爬5樓,我們很心酸,也不知找誰訴苦,只希望這次協調能圓滿,讓我們早日脫離這場是非。」
事實十五、
a.既然「其他鄰居」覺得我話語傷人,十分心酸。為何卻由《大家地產》負責人「卓家雄」的太太「陳思婷」化身「在地區民C小姐」代為發聲?
b.「A先生」70幾歲、洗腎、被裁員,到底關「我父母」什麼事?
c.「A先生的妻子」的訪問,不論是《大家地產》還是「我父母」,都沒有「直接批評」。是否能藉此推論,「A先生」是被挾持,只能配合《大家地產》接受《鏡週刊》的採訪呢?
【天天傳早安圖的Line訊息,拆穿「老鄰居信任全沒了」謊言!】
假新聞原文十六、
B先生也強調,陳家一開始跟建商打官司,鄰居們其實挺陳家,陳父說新建商想搞一屋二賣、吞掉房子,為了取信大家,陳父還寫下聲明,要銀行答應讓無爭議的鄰居先過戶,但後來又改口不認,把責任推給新建商,讓鄰居對建商很不滿,陳父還邀鄰居一起提告,直到最近有人聯絡銀行,才知道陳父在搞鬼,老鄰居的信任全沒了。
事實十六、
1.「B先生」為何不敢具名受訪?「B先生」若沒有分配權利,到底關他X事?
2.根據2023年12月14日的line對話紀錄,當時「判決前」,我父母就已經同意「信託銀行」把「應該屬於其他鄰居」的房子過戶給《大家地產》,再由《大家地產》過戶給「其他鄰居」。
「我父母」當時就同意了,是《大家地產》不同意,執意主張這些房子屬於「我父母」。
3.如今「判決後」,法院判部分房子屬於「我父母」,《大家地產》又偷襲上訴導致「我父母」被迫上訴。
加上《大家地產》至今不改主張,依舊堅持那些房子是「我父母」的,這叫「我父母」如何同意信託銀行過戶給「其他鄰居」?
4.老鄰居的信任如果全沒了,就不會至今仍天天用line傳早安圖給「我父母」啦!
【黑心建商受不了囉!「會耗」的地主,是建商的眼中釘!】
假新聞原文十七、
C小姐說,鄰居們認為,陳父利用他們當作籌碼,威脅建商讓步,但他們不像陳家有錢有閒,可以跟建商耗,只求換到一處棲身之所,不像陳泰源跟建商對槓,是為了爭取超過18間房子,陳的行為叫賺錢,而非公平正義。
事實十七、
a.第一次看到有「建商」化身「當地居民」匿名爆料,媒體還給予如此「大篇幅」訪談,這如果沒下預算,誰信?
b.再說一次,從頭到尾,「我父母」都沒有「多要」,不屬於我們的,1坪也不要!是建商貪婪!被抓包後仍不肯放下到嘴的肉。
c.是不是對建商而言,難得遇到可以耗的地主,感覺很痛苦,是嗎?
【獻給所有可能受害的你與他】
為什麼我要花這麼多時間和精力,把報導的內文,做逐一解析?
因為,這絕對不是單一個案,而是台灣「合建糾紛」的縮影。它揭示了黑心建商與無良媒體聯手操作的SOP:先設局、再抹黑,最後將受害者描繪成貪婪的罪人。
哪天,輪到你遇到類似糾紛,甚至被媒體點名時。記住,你的聲音不該被抹滅,請勇敢地站出來,揭穿這些謊言。
這篇文章,獻給所有正在或未來可能與建商打交道的善良地主們。
以下是新聞報導:
250917 ETtoday房產雲 否認槓建商害鄰居 房仲作家現身斥「假新聞」
房仲作家陳泰源遭鄰居指控「陳家合建換到5億新屋仍不滿足,槓建商害慘鄰居。」對此,火速回擊,質疑建商是爆料媒體的金主,針對房屋過戶爭議,則是建商反悔搞得鬼。此外,更質疑媒體杜撰假新聞。
房仲作家陳泰源遭媒體爆料「陳家合建換到5億新屋仍不滿足,槓建商害慘鄰居。」鄰居指控,合建案於3年前完工,但陳家卻跟建商爆發糾紛互告,連累鄰居無法過戶,只能在外租屋。
報導指出:「鄰居們表示,陳家換到近5億元的房產,陳泰源卻打著居住正義的口號,拿鄰居的悲慘處境與建商互槓,陳家有錢有閒打官司,沒錢沒勢的鄰居只希望別被波及,早日過戶,回復以往正常的生活。」
陳泰源今(17日)現身,首先質疑,該合建案起造人大家地產是該媒體金主:「我數度發信給該媒體,至今無回應。而且,同步發信給轉載該報導的網路平台,該平台在查證後判斷那則『確實是假新聞』而下架了。」
陳泰源表示:「2023年,大家地產對其他地主說,只要我父母出具聲明書,他就願意將『不屬於我父母的房子』過戶給其他地主。」但之後建商反悔,安撫其他地主:「等我官司打贏,就讓陳姓地主分配那些便宜的低樓層,我再把價值較高的中間樓層,過戶給你們(指其他地主)。」
陳泰源認為:「其他地主基於就能換到中間樓層的利益,因而配合建商,拖到2025年的現在還未交屋。」
陳泰源更指:「記者對我母親說,投訴人是『知情人士』,不是『其他地主』。時至今日,所謂的其他地主,仍天天傳早安圖給我爸媽。」
陳泰源強調:「投訴人根本就是大家地產,為要挑撥離間地主,才躲在媒體幕後,假好意幫其他地主發聲爆料。」
ETtoday房產雲→https://house.ettoday.net/news/3034862
記者項瀚/台北報導
新聞稿》大家地產「匿名受訪」,鏡週刊「標題殺人」:揭穿「黑心建商」與「假新聞」共犯結構!
房仲作家陳泰源今發表嚴正聲明,針對《鏡週刊》系列不實報導進行逐一反駁,直指報導背後為黑心建商《大家地產》與媒體聯手,惡意將受害者抹黑成貪婪罪人。
陳泰源表示,此文獻給所有正處於或未來可能面臨「合建糾紛」的地主們,呼籲大眾從其案例中學會辨識真相,勇敢保護自身權益。
陳泰源同時公開感謝《ETtoday房產雲》記者項瀚的平衡報導,並對《鏡週刊》記者張馥暄的「標題殺人」行為發出沉痛控訴,直言這種「為了流量、事不關己」的態度,可能對當事人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
以下為陳泰源針對《鏡週刊》系列報導不實之處的逐一揭穿:
【媒體帶風向表演:黑地主「三度加碼」,洗白客戶「建商照單全收」】
《鏡週刊》報導聲稱陳家因貪婪,與舊建商「三度簽訂協議,同意加碼」,並表示新建商《大家地產》「照單全收」。
陳泰源嚴正駁斥,所謂「三度簽約」實為「同日一次簽」,建商卻藉此扭曲事實,將最早簽約、配合度最高的陳家,抹黑成貪婪釘子戶。至於「照單全收」更是謊言,事實上,建商不僅獨吞獎勵容積、將平面車位變為機械,甚至縮減店面寬度,完全未依約履行。
【黑心建商藏名術!《鏡週刊》為何不讓「大家地產」被 Google 搜尋到?】
《鏡週刊》在系列報導中,全篇以「新建商」、「舊建商」來取代《大家地產》及《寶吉第建設》等關鍵字。陳泰源質疑,這種刻意隱藏、保護建商身分的行為,顯然是為了讓大眾無法透過搜尋引擎查證,證明《鏡週刊》與建商之間存在著共犯結構。
【刻意少寫1間店面,又不提土地持分,《鏡週刊》有種公布「知情人士B」是誰!】
報導引用「知情人士B」說法,指陳家分得「1個店面」及「5億房產」,並暗示其「有錢有閒」。
陳泰源憤怒表示,判決書與他受訪時皆明確指出分得「兩間店面」,《鏡週刊》卻執意少寫一間。此外,報導刻意隱藏「陳家土地面積達70坪,而其他鄰居僅十幾坪」這個關鍵資訊,導致外界誤以為分房數量的懸殊是因「貪婪」所致,而非土地持分的客觀事實。陳泰源公開挑戰《鏡週刊》:「有種就公布『知情人士B』的真實身分!」
【先騙地主不上訴,轉頭偷襲上訴後,再拿70歲洗腎老翁抹黑「陳父母」】
《鏡週刊》指控陳家「又上訴」導致鄰居無法過戶,並用「70歲洗腎老翁」的悲慘處境來賣慘。
陳泰源揭露,事實是建商在官司慘敗後,承諾不上訴,卻在隔天「偷襲上訴」,逼迫陳家在最後一刻「被迫上訴」。真正拖延過戶並將鄰居推向深淵的,是背信的建商。他更指出,建商甚至利用被挾持的無辜鄰居,接受《鏡週刊》採訪,將責任全部轉嫁到陳家身上。
【無辜者變成加害者!建商竟用媒體標題嫁禍他人!】
《鏡週刊》以聳動標題「遭爆害鄰窮到只剩下房子」,將鄰居的悲慘處境歸咎於陳家。陳泰源痛斥,這是一個極度缺德的標題,鄰居之所以「窮到只剩下房子」,完全是舊建商的詐騙行為所致。《大家地產》為脫罪,竟透過媒體嫁禍於「陳家」,簡直顛倒是非。
【獻給所有可能受害的你與他】
陳泰源表示,這起事件並非單一個案,而是台灣「合建糾紛」的縮影。它揭示了黑心建商與無良媒體聯手操作的SOP:先設局、再抹黑,最後將受害者描繪成貪婪的罪人。
他呼籲所有正在或未來可能與建商打交道的善良地主們,當遇到類似糾紛或被媒體點名時,請記住,你的聲音不該被抹滅,請勇敢地站出來,揭穿這些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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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