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宗建築師太離譜鑑定:鑑定人神邏輯?因為獎勵容積是「後來才有的」所以地主分配比例應整體調降10%?
【鑑定人神邏輯?因為獎勵容積是「後來才有的」所以地主分配比例應整體調降10%?】 江文宗建築師在鑑定報告書中表示,建商與地主談合建,只要是後來「爭取」到的容積獎勵,考量需額外付出龐大營建成本,分配比例會調降10%。如果地主跟建商原本的契約是六四分,之後就會改成五五分。 看到這一段,讀者是否與我有同樣感受……是不是覺得這個報告內容好像黑心建商的口吻?拿到更多獎勵容積,地主反而要調降分配比例?既然建商申請獎勵容積要付出那麼多成本,那不如不要那麼辛苦申請,不僅可以省下所謂的龐大營建成本,地主可以分回的土地面積也不會被稀釋,皆大歡喜不是嗎? 膽敢寫出這樣的論述,是賭法官不食人間煙火、不懂實務交易習慣?還是把全台地主們當白痴,都會同意江文宗這樣的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