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份閱讀筆記:《一次看穿都更X合建契約陷阱》第237頁~第251頁
【2023年02月份閱讀筆記:《一次看穿都更X合建契約陷阱》第237頁~第251頁】 1.第十六條:更新大樓驗收交屋。 陷阱條文: 一、乙方應於領取更新大樓使用執照後六個月內,將甲方應得之房屋以書面通知甲方辦理交屋手續,甲方應於乙方通知日起「十日內」與乙方「完成交屋」,同時繳清應負擔之費用,逾期視為已完成交屋,即日起乙方不負保管責任。 二、本案更新大樓共同使用部分之相關公共設施,乙方應於通知甲方交屋日起九十日內全部完成,但「甲方不得以公共工程未完成為由,拒絕交屋及繳清應負擔之費用」。 2.重點:天數恐怕太少。欠缺驗收的程序規則。公設還沒完成就要交屋,不甚合理。注意有關公設的約定。注意驗收的程序規定。 3.建議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