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19民視額外收入逾2千補充保費繳2%
120319 民視額外收入逾 2 千補充保費繳 2% 說真的,我覺得很過份耶!我就是負債缺錢,賣房子沒有底薪,所以才會到處兼差拍戲、打工賺外快,結果沒想到這些竟然都要列為我的「額外收入」來計算「補充保費」!?我是缺錢才去兼差,又不是因為本身錢很多? 而且我還那麼年輕,一年當中去醫院的次數極少,政府這樣做是要鼓勵我多生病,多去看醫生,這樣才比較「划算」是嗎?簡直是莫名其妙! 以下是新聞報導 …… ↓
專任約房仲(全國皆可接案)、審約專家(檢視合建契約陷阱條文)、座右銘:我若不勇敢,沒人替我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