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712品觀點 房子變凶宅 房東自保可列附加條款
210712品觀點 房子變凶宅 房東自保可列附加條款 品觀點原址→https://www.pinview.com.tw/news/7881 租屋族怕遇到惡房東,房東也擔心房客欠繳房租、甚至是想不開輕生。內政部訂定新版租賃契約,僅要求房東需告知房子是否為凶宅,而房客若在租屋期間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房東也是求助無門。疫情期間,房東若因房客染疫而拒絕其居住,可開罰最高15萬元。 記者/鄒鄒 採訪報導......↓
專任約房仲(全國皆可接案)、審約專家(檢視合建契約陷阱條文)、座右銘:我若不勇敢,沒人替我堅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