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贈與土地給未成年子女,立委節稅手法大公開

250822壹電視 曾喊在汐止「無家可歸」 黃國昌全家擁23筆不動產!

記者呂弘傑:這裡是黃國昌曾被踢爆違建的停車場;這裡也是黃國昌曾經居住過的房子,但是目前已經被拆除,統計黃國昌他們全家人在這條水源路二段上面就有超過十塊土地。......↓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因為贈與土地給兒子,被踢爆兒子是美國籍,他的土地爭議也再度被放大檢視。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我現在在汐止是處於一個無家可歸的狀態。

說在汐止,無家可歸,但主席免煩惱,解密黃國昌持有土地,集中在新北市汐止區一帶,他贈與兒子的土地以及被拆除的違建,僅相隔170公尺,總計黃國昌及妻兒持有23筆不動產、包含15塊土地、8棟建物。

不只汐止,包含板橋、新竹縣、宜蘭縣都有土地,不過黃國昌把土地贈與給兒子,難道也另有原因?

房仲專家李毅甫:他用贈與的方式給小孩子,因為贈與稅的課徵方式是用土地公告現值課徵,並不是用市價,一般土地公告現值會比市價少很多,所以他確實會有達到節稅的效果。

未來兒子轉賣土地,將可用賣價減去受贈時間點的公告現值繳房地合一稅,房仲分析,每位贈與人每年送給他人的免稅額是新台幣244萬元,如果是父母兩位,每一年贈與488萬元以內都不用繳稅,而且還有這層好處。

房仲專家陳泰源:法律上呢,未成年子女仍不具備完全的行為能力,所以贈與的財產會由父母,也就是法定代理人,共同管理。以避免子女可能會因為敗家而把父母給的財產給早早揮霍掉。

可以節稅也能分散風險,黃國昌可真是未雨綢繆。

不過在新北坐擁不少不動產的黃國昌家族,想要角逐新北市長大位,過往爭議,難免再被放大檢視。

【黃國昌贈與土地給未成年子女,立委節稅手法大公開】
近日爆出,黃國昌立委將土地贈與給未成年子女,引發此舉的動機究竟為何的討論?是否有節稅的考量呢?
我盡量簡單講,實際細節操作,務必請教專業地政士/代書哦~
第一、
每位贈與人,每一年,送錢給他人的「免稅總額」是新台幣244萬元;換言之,父母兩位,就是「每一年,贈與總額488萬元以內」,都免繳稅。
注意!這個244萬元,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而非「受贈人」。也就是說,如果黃國昌有兩個兒子,那可以是爸爸分別贈與122萬+122萬元=總共244萬元以內免稅。
而「不是」,強調,不是!!!爸爸分別贈予244+244=488萬元,再加媽媽贈與等於488*2=父母一年可贈與兩位子女總共976萬元免稅。→這是錯誤的哦!
第二、
不動產(土地、房屋)用「贈與」的方式「逐年分批」過戶,是父母在世時,想要把不動產「免稅移轉」給子女的常見方式之一:
因為用贈與的方式過戶,土地是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是以「評定現值」計算(也就是,非使用實價登錄的「市價」過戶)。而這兩個計算基礎,通常遠低於市價,可能落在行情的1/3甚至1/5,因此,透過「贈與不動產」來進行節稅,比「贈與『現金』」更具優勢。(當然不是沒有缺點,但這次就不扯遠)
舉例:
假設有一筆「市價3000萬元」的土地,父母想要過戶給子女,經「土地公告現值」計算,該筆土地價值僅落在1000萬元而已。
若要在當年度一次性移轉完成,那就是1000萬元的土地扣掉免稅額之爸媽加總起來的488萬元,剩下512萬元來課徵贈與稅10%,等於繳稅51.2萬元。
若可以「逐年贈與」的話,那就是第一年先贈與488萬元等值的土地,第二年再贈與488萬元等值的土地,第三年只要再贈與24萬元等值的土地,也就完成百分百移轉「市值3000萬元」的土地,而且免稅。
第三、
贈與給「未成年子女」的好處還有?
贈與給成年子女,子女通常可以自由處分財產。所以,未成年子女對父母而言還有一個好處:
法律上,未成年子女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所以贈與的財產,會由父母,也就是法定代理人「共同管理」,以避免子女因敗家而把父母的財產給早早揮霍掉。
綜上一二三,
黃國昌將土地「目前,部分贈與」給未成年子女這件事的「動機」為何?到底是否如以上所描述的節稅方式?我們不得而知,至少藉此機會教育大眾,一起成長學習哦~

壹電視新聞→https://www.nexttv.com.tw/NextTV/News/Home/Politics/2025-08-22/2097853.html

壹電視YT→https://youtu.be/cHHSGDMPajo

記者 呂弘傑、吳永安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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