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親寫假新聞操弄媒體第四權,無查證、無平衡,把爆料新聞當廣告用,違反NCC媒體自律公約,把「松蔦青語」的善良地主抹黑成貪婪悔約之負面印象,應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

【241025「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親寫假新聞操弄媒體第四權,無查證、無平衡,把爆料新聞當廣告用,違反NCC媒體自律公約,把「松蔦青語」的善良地主抹黑成貪婪悔約之負面印象,應具有刑事處罰的必要性】

各位好,我想讓你知道,網路上的「新聞」不可盡信的範例。......↓
 
步驟一:
 
Google關鍵字「媒體自律公約」即可出現,由「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刊登的「中華民國電視學會新聞自律公約」,裡面有關「爆料新聞報導」,特別指出,應「查證」,並在遵守「平衡」原則下進行採訪、報導。
 
也就是說,如果只是單純行銷商品,愛怎麼置入,沒人管得著,至少不能「廣告不實」;但若是同一則「爆料新聞」裡,必須要有「查證」也要有「平衡」,也就是必須將兩造說法一併放入,才是「真新聞」。
 
接下來,我要讓各位知道,「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是如何把「爆料新聞」用「不實廣告」的方式來使用,聯手建商,抹黑地主之我父母。
 
步驟二:
 
這是某位記者,將「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的「google雲端硬碟連結」轉傳給我→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EPmf0BU7M3h8dXYCS65jyo5qM_ZT0B2K ,我們點進去看就知道。
 
步驟三:
 
點進去看了以後,你會發現,有「大家地產新聞稿_「松蔦青語」建商大家地產 提告房仲地主陳泰源損害賠償」的檔案與建商的照片和影片。
 
步驟四:
 
當我們把檔案打開來看,裡面就是鍾依恬親筆所寫的「2020年7月14日新聞稿」,為何我敢確定這份稿子是她寫的呢?因為檔案的最下方「媒體聯絡人」留的就是她的連絡資訊。而且這也是「她的google雲端硬碟」,鐵證如山。
 
步驟五:
 
接著我們來google關鍵字「松蔦青語+陳泰源」,你就會發現以下兩篇報導。
 
【自由】「松蔦青語」建商大家地產 提告房仲地主陳泰源損害賠償→https://market.ltn.com.tw/article/8665 ,自由,在最下面右下角有出現,難以注意到的「廣告」二字。
 
【住展】「松蔦青語」產權無虞 全案銀行信託有保障-安信建經履約保證買屋最安心→https://www.myhousing.com.tw/real-estate-news/estate-news-all/6031/ ,住展,內容有註明:大家地產/工商報導、本文由大家地產提供,不代表本刊立場。
 
由此可推論,公關確實可以透過「下預算」的方式(怎麼可能免費?),把「爆料新聞」當「廣告」用,違反NCC媒體自律公約所述的「查證」與「平衡」,進而影響民眾「知的權利」,這樣「操弄媒體第四權」,當然也跟「公共利益」有關。
 
步驟六:
 
我們來跟鍾依恬寫的新聞稿和「自由時報」以及「住展雜誌」這兩則「廣告新聞」的內容,你就會發現,除了標題不同,內容根本就是100%抄襲、複製貼上。而且內容把我一家人寫得如此不堪、說我父母是不按照契約走的悔約之人、說我父母是貪婪之人,還謊稱我父母有分危老50坪,但事實是1坪都沒有分到。

尤其看到最後一段,連所謂「第三方客觀看法」中華民國危老重建協會理事長黃乙方也是鍾依恬或建商找來的假中立。自己找來的專家,說他是「第三方客觀」,然後也是講地主的壞話……
 
我就問,這種「爆料類新聞」可以「置入」成這樣嗎?
 
所以我說:成名整合行銷鍾依恬「把爆料新聞當廣告用」,又廣告不實(因為抹黑我全家,完全沒有採訪我們,沒有我方的說法,我爸媽的說法完全是鍾依恬自己寫的,她根本沒採訪我爸媽」,我指摘鍾依恬,到底何來誹謗?

#程克琳法官把清白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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