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房屋稅與違建的灰色地帶:陽台外推課稅標準、補稅與罰鍰全攻略

251104必看!房屋稅與違建的灰色地帶:陽台外推課稅標準、補稅與罰鍰全攻略

前陣子,我接受TVBS新聞的訪問,起因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有則以「陽台外圍加建鋁窗應課徵房屋稅」的公告引發討論。這到底是舊事重提的政令宣導?還是新規定?實質認定標準為何?另,違建被課房屋稅就等於合法建物嗎?

以下逐一分享我的看法……↓
【Q1.「陽台外圍加建鋁窗應課徵房屋稅」如何定義?又如何計算?】

陽台若只是單純的開放空間,陽台的「功能」不變。依規定,不計入房屋稅課徵範圍。

但如果在陽台外圍加裝了鋁窗,並將其與主建物內部打通,形成一個室內空間(例如書房、儲物間或臥室),陽台就會被定義成房屋的「增建」;也由於這塊增建的面積與原本陽台的功能不同,重點是,它已具備了「室內使用性」,因此就會被認定為「應稅面積」,進而納入房屋稅的課徵範圍。

至於「房屋現值」的評定,會由地方政府定期調整,例如每三年一次。

計算公式則為:「增建面積」的「房屋現值」乘以「稅率」

至於課稅的標準,則是依據房屋的:

A.構造:

a.房屋構造標準單價→依據房屋的建材來評定,例如鋼筋混凝土、磚造、木造、鋁鐵製等,不同的建材,有不同的單價。

b.折舊率:房屋每年都會折舊,理論上價值會隨之遞減。

B.用途:住宅、辦公、店面、倉儲、廠辦。用途不同,價值當然也不同囉~

C.面積:面積越大,房屋現值愈高。

D.地段率:房屋所在地的繁榮程度與交通便利性等,地段好的房屋會有較高的地段率,反之,偏僻則低。

綜上A、B、C、D可得知,房屋評定現值的計算,不只是單純的「面積變動」,還要考量增建的陽台,處於何種地段、使用何種建材、使用多久了等等。

要注意!

2014年7月1日起為分水嶺,在此之後的新建或增建房屋,適用重新評定後、大幅調高過的標準單價,房屋稅會高出許多;反之,在此之前的舊房屋,則仍適用極低的舊標準單價,這是決定稅負差異的關鍵時間點。

也就是說,如果想要省房屋稅(持有稅),可以鎖定「建物完工日期」(使用執照核發日)落在2014年6月30日以前的房子

【Q2.違章建築也會被課房屋稅,這是依據什麼?有民眾以為繳納房屋稅可以讓違建合法化,這是真的嗎?】

房屋稅的課徵依據是「房屋事實上存在」,而不是「是否為合法建築」。所以,只要是可供居住、工作或營業使用的建築物,即使是未經申請、未取得使用執照的違章建築,也應依法課徵房屋稅。換言之,房屋稅只是對該建築物的「存在事實」進行課稅,它與建築物是否符合法規是兩回事。

這是在「使用者付費」以及「租稅公平」的原則下所實行的。因此,繳納房屋稅「絕對不等於」違建合法化。

至於違章建築的認定與拆除,是由建築主管機關(建管處)負責,與稅捐稽徵機關無關。因此,許多民眾都誤以為繳了稅,違建就能變成合法建築,這是一個非常常見且嚴重的錯誤觀念。

提醒:稅捐機關或建管單位常透過「空拍圖、衛星影像、民眾檢舉」來查報違建。只要新違建,基本上都躲不過;至於列為寄存緩拆的舊違建,則要做好敦親睦鄰。
【Q3.民眾若想增建或改建房屋,有哪些稅務規定必須先了解,以避免未來稅負增加?】

a.了解房屋稅的增建認定標準任何導致房屋面積、樓層數或價值增加的改建,都可能被視為增建。例如頂樓加蓋、陽台外推、打通陽台等,都會被納入房屋稅的課徵範圍。

b.增建後應主動申報:當房屋有增建或改建時,屋主應在增建完成之日起30天內,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主動」申報房屋稅籍變更。如未主動申報而被查獲,可能面臨連補帶罰(罰鍰通常是1至3倍)。

c.注意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如果增建是屬於獨立的新建物,可能會導致土地的地價稅增加,因為建築面積的增加可能影響地價的評定。此外,未來出售時,若房屋價值因增建而大幅提升,也可能會影響土地增值稅的計算。

【最後,請保留所有證明文件】

相關的建築設計圖、施工合約、建材採購證明等文件都建議永久保存。這有助於未來進行「房屋稅籍變更」或「房屋現值評定」或「賣房轉手給下一位買家」時,用於釐清權責、證明屋況等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

以下為新聞稿......↓
251020TVBS陽台封起來變室內空間「小心房屋稅」跟著變多!

不少民眾習慣把家中陽台加裝鋁窗,甚至打通與室內連貫使用,不過這樣的改建已經不算是陽台。依規定,違建在未拆除前,原本的陽台會被併入室內面積計算,同時還要多繳房屋稅。

住在台北市大安區的劉阿姨,去年申請老舊公寓「陽台補登」,經地政單位實測後,室內坪數由52坪增加至54坪。雖然每年須多繳數千元房屋稅,但因區域行情每坪房價約130萬元,換算下來,增值效益相當可觀。

大安區光武里長韓修和表示,補登後的空間,雖須依規定課徵房屋稅,但未來無論在買賣或都市更新上,皆能增加房屋坪數,提升整體價值。「多繳幾千元,但房屋增值上百萬元,對大多數里民來說是值得的。」

根據現行規定,若陽台僅裝設鋁窗作為遮風避雨,不改變使用性質,仍屬陽台,不需納入房屋稅計算。但若加建牆壁或封閉鋁門窗,與主建物連通成室內空間,即須併入建築面積課稅。

房仲業者陳泰源指出,

房屋稅課徵是依「房屋課稅現值」計算,會受到建物年代、核定單價、路段率等影響。以大安區為例,若陽台加建面積約10平方公尺,假設為103年6月前建物,核定單價每平方公尺6800元、路段率220%、自住稅率1.2%,預估房屋稅約1795元。

他補充,房屋座落區域、加建材質與地段繁榮度等因素,都會使課稅標準有所不同,雙北與其他縣市的稅額落差尤其明顯。

另外,不少民眾誤以為,違章建築只要繳納房屋稅,就等同取得合法身分。對此,房產專家徐佳馨澄清,繳稅與合法化並無關聯。「違建就是違建,政府只是依照使用情況課稅,不代表取得合法資格。」

她指出,包括頂樓加蓋等違建,政府透過空拍影像即可掌握使用情況,進而發出稅單要求所有權人繳稅。

里長韓修和也坦言,雖然補登對增值有幫助,但仍有部分獨居長者難以接受增加的稅負。他提醒,民眾若有增建或改建行為,務必依規定主動通報,以免涉及逃漏稅問題。同時,應事先了解相關稅務規定,才能避免日後衍生爭議與額外負擔。

TVBS新聞→https://news.tvbs.com.tw/life/3010832

TVBS原影→https://youtu.be/lVLdHz7NnK4

記者 劉彥萱 / 攝影 黃冠瑋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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