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宗建築師太離譜鑑定11:蛤!?市價用公告現值推估?住宅區畸零地、工業區、特殊交易等土地類比富含獎勵容積商3透天店面?踢爆鑑定人超不專業估價!

【蛤!?市價用公告現值推估?住宅區畸零地、工業區、特殊交易等土地類比富含獎勵容積商3透天店面?踢爆鑑定人超不專業估價!】

如果,腦子正常的話,土地價值之估算,直接上實價登錄網站查詢,比較同性質、附近的土地即可。不會有人用「實價登錄之單坪價」除以「土地公告現值之單坪價」得出「倍數」來「推估它筆」土地的市值,畢竟兩者間不存在必然關係。況且,市價也未必高於公告現值,我就有同事接了一個售價低於公告現值的土地,N年了還賣不掉。......↓

又如果,小學有畢業的話,應該都知道,你可以拿不同地區的蘋果來比較,但不能拿芭樂跟滷肉飯比;同理,以土地估價來說,至少,區域要接近、容積率與使用分區要一致才行,對吧?

偏偏以上兩點低級錯誤,鑑定人江文宗建築師都犯了,是笨,是壞,還是不專業?或只是天真可愛不小心?讓社會公評。

【土地市價與公告現值無必然關聯;住宅、工業及特殊交易豈可與富含危老獎勵之商業用地類比】

地主們記得,當建商跟你洽談合建時,一定會用看似專業但其實是錯誤、不完全的資訊來誤導你,透過低估你的土地價值來拉高建商可分配利益,若不仔細探究,極可能因資訊不對等而誤簽不平等契約。

以本案《松蔦青語》的這份鑑定報告書來說,

鑑定人江文宗拿本案附近的3筆土地做比較,根據「實價登錄之單『坪』價」除以「當年度之土地公告現值之單『坪』價」所得出的結果之倍數均值為2.5894倍,並以此推斷,本案地主的「土地公告現值之『平方公尺』單價」乘以「2.5894倍數」再乘以「土地面積」得出「市價」約2.6億元……What?

由於我一看就知道自家土地被嚴重低估,當然會柯南上身,果然被我發現,江文宗取樣的這三筆土地,統統大有問題:

第一筆:112年01月,寶清段三小段635地號,當年公告現值為36萬8000元/平方公尺,也就是121萬6529元/坪(正確數字為121萬6534.4元),交易單價為311萬1000元,倍數為2.5572。

經查,該地位置於沒人潮的南京東路五段251巷46弄的「狹窄細長型、路寬僅約1公尺」的「畸零地」且是「容積率僅225%」的「住3」用地。

第二筆:112年01月,玉成段二小段214-5地號,當年公告現值19萬1000元/平方公尺,也就是63萬1405元/坪(正確數字為63萬1407.8元),交易單價為166萬4000元,倍數為2.6354。

經查,該地位於南港區「容積300%」的「偏僻停車場」之「不得作為住宅使用」的「工業」地。

第三筆:111年08月,寶清段一小段124地號,當年度(112年01月)公告現值52萬1935元/平方公尺,也就是172萬5405元/坪(正確數字為172萬5412.7),交易單價為444萬4000元,倍數為2.5756。

經查,該筆土地雖為商3,但竟是「親友、員工、共有人或其他特殊關係間之交易」,且是「高架橋第一排、無人潮」的飯店。

以上三筆土地,怎麼可以跟饒河夜市的「人潮洶湧、土地完整、獨棟透天厝、具改建效益、富有危老28%獎勵、最終總容積率高達716.8%的商3土地」來類比?

【若以同一塊基地裡、當年建商花錢買下當地主之「饒河街123號」來比較】

饒河街123號:105年11月18日,成交價2.9億元,該筆交易雖含建物,但建物完工已逾N年不可考,無剩殘值,因此直接以土地坪數72.6坪換算,單價為399.5萬元。

假設江文宗發明的公式是對的,

套用其公式,把「單價399.5萬元」除以「105年01月公告現值132萬2511.74元/坪」等於「3.02倍」!光這一點,就跟江文宗推估的「2.5894倍數」差距甚遠了!

接著,把「112年01月公告現值144萬8753.63元/坪」減「105年01月132萬2511.74元/坪」得出「12萬6241.89元/坪」,等於105年至102年土地公告現值漲幅9.55%;再假設「公告現值漲幅」與「市價增值」為同比例,將105年購地單價399.5萬元乘上1.0955等於437.65萬元。(這還不含獎勵容積哦!)

除此之外,因獎容效益增加的土地價值不是直接乘上28%,其中涉及複雜的估價模型,但確定的是,價值肯定大幅提昇,大概提升多少?我們拿附近類似條件的土地,再比一次。

【寶清段二小段132地號】

雖然位處人潮稀疏、高架橋旁的塔悠路;但,距離饒河夜市不遠,且,使用分區同樣為商三,更重要的是,備註欄顯示「具重建或重劃、都更等效益」。也就是包含老屋改建之獎勵容積。因此,拿來與饒河夜市裡具容積獎勵的商3土地相比,最為貼近。

根據實價登錄,該筆土地於112年10月11日成交,土地坪數為2.12坪,總價1050萬元,換算單價為495.3萬元。

算法一、以本案地主的土地69.58坪,直接乘以495.3萬元,等於市值「3億4463萬元」。

算法二、以江文宗發明的公式套入,寶清段二小段132地號,112年01月土地公告現值為51萬3000元/平方公尺,也就是土地公告現值為169萬5875.4元/坪。「實登單價495.3萬元」除以「土地公告現值169萬5875.4元/坪」等於「2.92倍」,也不是江文宗推估的「2.5894倍」!

接著,將本案「寶清段七小段298地號」之112年1月的土地公告土地現值438246元/平方公尺,乘以「2.92倍」再乘以「地主的土地230平方公尺」等於土地價值達「2億9432萬6014元」。

所以說,不管怎麼算,都不可能是江文宗所「低估」的,地主的土地於112年才值「2億6100萬2664元」。

【估價的常識與正解】

估價師林金生,曾在民事訴訟案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字第967號「擔任鑑定人」時表示:

一、危老重建是目前臺北市政府所獎勵的重建機制,(同樣的土地)如果有取得比較多容積,就會影響土地價格。

二、土地價格是按市場行情估算,不會參考(土地)公告現值。(就跟我們估房價同樣不會用房屋評定現值來估算一樣)

以上兩點論述,才是符合社會共識且公允的認知。大眾千萬別被江文宗自創的錯誤估價方式給教壞囉~

【丟不丟臉啊?之鑑定報告書原文】

地主提供土地坐落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妻小段304、306地號,面積共203平方公尺/69.58坪(於大樓完工後已與其它地號合併為一筆,即298地號),112年1月公告土地現值為438246元/平方公尺。經查台北市松山區寶清段、鄰近信義區永吉段、南港區玉成段於111年1月至112年1月內政部土地交易實價登錄資料,篩選其中三筆成交單價與公告土地現值比較如下:

112年01月,寶清段三小段635地號,當年公告現值為36萬8000元/平方公尺,也就是121萬6千529元/坪(正確數字為1216534元),交易單價為311萬1000元,倍數為2.5572。

112年01月,玉成段二小段214-5地號,當年公告現值19萬1000元/平方公尺,也就是63萬1405元/坪(正確數字為631407.8元),交易單價為166萬4000元,倍數為2.6354。

111年08月,寶清段一小段124地號,當年公告現值52萬1935元/平方公尺,也就是172萬5405元/坪(正確數字為1725412),交易單價為444萬4000元,倍數為2.5756。

以上倍數總平均值為2.5894。

系爭土地南臨饒河街、北臨松河街,位置優越,土地價值擬依公告現值之2.5894倍計算,則地主之土地貢獻度價值為新台幣2億6413萬4696元。明細如下:

1.土地價值=「土地公告現值438246元/平方公尺」乘以「倍數總平均值2.5894」乘以「地主的土地230平方公尺」=261002664元
+
2.稅捐=261002664乘以0.012(1.2%)=3132032元
=
加總起來等於264134696元

PS1:為什麼江文宗建築師每次把「坪」換算成「平方公尺」的時候,都會微低算?每坪乘以「3.3058」等於平方公尺,很難嗎?

PS2:是不是覺得拿錯誤的樣本及公式來推估,結果「估過低」連自己都不相信覺得不好意思,才又幫地主加個1.2%的稅捐比較好看?有誰估價會加稅捐的啦?

以下為留言區放置的內容:

估價師林金生,曾在民事訴訟案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字第967號「擔任鑑定人」時的判決書網址→https://reurl.cc/xL2WaZ

【自由時報】北市濟南路二段老公寓 持分土地整合單價每坪近600萬元→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599032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