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07美商ERA不動產飛鷹計畫-Flying Eagle


171207美商ERA不動產飛鷹計畫-Flying Eagle

【前言】

美商ERA不動產所舉辦的《飛鷹計畫》,是針對新進菜鳥與希望能持續精進學習的老鳥,一起分享彼此的成功與失敗案例,藉此教學相長的一個交流會,固定每周四下午4~5點舉行。

只要加入美商ERA不動產這個平台,即可享有參與資格,招募菁英說明會於12/13號周三晚上7:00~8:30舉行,歡迎前來了解我們公司的制度,報名專線:0986-289-679陳先生。

【學員A】

《什麼是「重購退稅」?》

簡單講就是政府鼓勵民眾由小換大、由蛋白轉蛋黃的一個優惠稅制,不論是獲利所得,還是土增稅,兩者都可申請重購退稅。

《關於重購退稅,是不是指換屋後持有必須超過5年以上,不能在5年內賣屋,否則就不能享有重購退稅,是嗎?》

答:是的。

《一下子說1年內無出租或營業,一下子又說5年內不得改做其他用途,到底是什麼意思?》

答:前段指的是申請重購退稅的要件之1,後段指的是,當您已經申請退稅之後,五年內不能更改作其他用途。

更詳細的解說+影片→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71201/1246504/rtn/

【學員B】

《雨遮到底是什麼?功用是?沒有雨遮,對房子有影響嗎?》

答:

1.顧名思義,就是建築物外面,能夠遮雨、具備防曬效果的突出物就稱之為"雨遮"。

2.規定是,上限最多50公分,若超過50公分,就不列入登記,以防虛灌坪數。

3.若沒有了雨遮,夏天太陽直曬進屋內,冷氣要開很強,不節能;下雨時,雨水也容易滲進屋內,並且噴髒建築物外觀。

《民國幾年幾月以前的雨遮,有登記、有計價?》

答:2011年5月1日以前。

《民國幾年幾月以後的雨遮,有登記、不計價?》

答:2011年5月1日以後,2017年12月31日以前。這段時間的房子,因為預售屋不計價,可一旦轉手後,成屋市場上為了計算方便,通常會計價,因此有了投機獲利的空間。

《民國幾年幾月以後的雨遮,不登記、不計價?》

答:2018年1月1日起。

《所謂的年限,是針對建物取得「建照」的日期,還是建物取得「使照」的日期做分水嶺?》

答:很多人都誤以為是使照,其實是建照(另外,有了建照,才可開始銷售房子喔!),也因此,今年底建商申請住宅建照核發數量上演大噴發!

相關新聞報導→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2792591

《綜合以上,日後會產生什麼現象?》

答:

1.羊毛出在羊身上,建商仍會將成本轉嫁到別處去,例如公設?可能公設比會拉高?但至少沒了一個虛灌坪數的管道。

2.一國三制,造成混淆,仲介業者在對消費者說明計價方式時,必須要講解夠清楚才行。

3.建物外觀可能變樸素?少了設計感的造型?

相關新聞→http://www.myhousing.com.tw/index.php?option=com_flexicontent&view=items&cid=1074:2012-10-31-10-47-39&id=65828:2017-03-03-05-46-58


【學員C】

《關於屋齡新舊,房子的稱呼是?》

預售屋:還沒蓋的房子
新成屋:屋齡5年以內的房子
新古屋:屋齡介於5~10年之間
中古屋:10年以上

《關於建物不同型態的名詞有哪些?》

公寓:6樓以下,通常無電梯,有電梯可叫作「電梯公寓」,通常土地持份較大。
華廈:7樓以上,11樓以下的電梯集合式住宅。
大樓:12樓以上為大樓。
透天:6樓以下,通常單一所有權人、單一門牌、單一建物權狀。
別墅:通常距離市中心有段距離,有前庭後院,可能有管理。

相關資料→http://dozen885.pixnet.net/blog/post/219398980

【學員D】

提到自己過去洽談某個案子,失敗有兩個原因,一個是談太久(談了一個月)。

另外一個是沒有學會如何「做感覺」,導致買家覺得D能力不夠,沒有盡力幫買家談,買家一直加價,可是屋主一毛都不降,最後白白損失一個好客戶與大筆傭金。

我給予的建議是:一旦遇到降價好物件,或者是誠意買家,就該想辦法盡量在短時間內積極處理,拖太久確實是大忌。另外關於「做感覺」,會議上有給予一些建議與討論,就不文字化了。(通常不方便文字化的會議內容,感覺都是學員們特別愛聽的。)

【我】

最近發生許多隔間雅套房的火警,還奪走人命,在接連受訪時自己也藉機詢問相關專家,得到一些知識。

談到蓋房子,不論是結構技師、土木技師、建築師等,都要考高考,而且過程都要經過政府機關的檢驗與審核,但唯獨室內設計不需要。

室內設計師為了要賺錢同時撇清責任,通常的作法是,事先如實告知「你這樣隔是違法的」,然後與屋主簽切結書,證明真的有告知屋主,把責任撇清後,再行施作。

而所謂的「住宅火險」,保障的是房屋持有人─也就是房東。保障的內容,通常也只有財產,不保障人命(若火險要將人命納入保險範圍,需要特約條款輔助,相當嚴格不易申請),而關鍵要素是,保險公司是否願意承保?因為建物必須要合法,才能理賠。

結論就是:只要是隔間雅套房、頂加,縱使房東想多一層保障,想買住宅火險,保險公司也不會承保,因為隔間雅套房、頂加本來就違法,保險公司無法針對違法建物作理賠,因此,建議租屋族要盡量避免承租這類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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