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106賣方悔賣,如何反制?◎文/陳泰源

211106賣方悔賣,如何反制?◎文/陳泰源

房子成交了,買、賣方與房仲三方皆大歡喜,但有時在「簽約後、交屋前」就是會發生悔賣或悔買等情事。

無論是哪一方反悔,另一方肯定超級不爽,而房仲除了空歡喜一場,還要負責善後,任誰也不想遇到這類倒楣事。

但,萬一有天你遇到了,該怎麼辦?......↓

【案例】

幾天前,友人私訊我這個問題(如截圖),我覺得有必要與大家分享,我把對方遭遇到的困擾,再文字化一遍:

買家買了一間中古屋,成交價1050萬,已經簽定買賣合約,連簽約款跟備證用印款也都支付了。

結果,屋主突然說他不賣了,還說只願意賠40萬元。扣掉買方出的仲介費21萬(2%),等於只拿到屋主的違約金19萬元。

但是,買家當初為了籌自備款,已經解掉了儲蓄險保單,而且每張保單賠了3萬多元、總共解了大約4張,再加上股票也是賠本賣,為了買房,保單與股票變現所造成的損失根本不止19萬元。

買家已經覺得夠心煩意亂了,聽到房仲對她說「仲介費是拿不回來了」更是無助。

如果你是買家,你會 / 該怎麼做?

【買房,你該這樣做】

《第一、要求賣家以書面方式告知》

屋主悔賣,通常是由房仲居間「轉達」,其訊息是否有所隱瞞不得而知。

照理說,已經簽約了,契約上應該會有買賣雙方的聯繫方式,所以,你可以直接聯繫,或者透過房仲轉達,告訴賣家:

無論是要終止或解除契約,請用書面(白紙黑字)的方式告知,不接受電話、line訊息、簡訊等形式,替自己爭取時間。

《第二、補足履約保證專戶裡的價金》

按照契約,此時此刻,履保帳戶「應該」要有多少錢?假設是一成也就是105萬元,那就請趕快匯入補足這個金額。

一般來說,履保帳戶裡若有105萬元,而屋主悔賣了,應該就要倒賠105萬元。因此,在賣家還沒有以書面的方式告知解除或終止契約之前,履保帳戶裡的金額越多,違約金額就越大!賣家就越不容易反悔。

以買預售屋為例,同樣總價是1050萬元,若悔買,建商可以向買家索賠15%的違約金,也就是大約158萬元。因此,縱然此案最後不得已要走訴訟,也請買家一定要奉陪到底!因為法官不可能只讓賣家賠40萬元了事。

《第三、彙整房仲服務不周到之處》

房仲方的說法:因為買賣契約已經成立了,所以還是得收足2%服務費。

這個說法,或許合乎法理,卻也太過無情。

從人情義理的角度,反悔的不是買家,房仲若要反制客戶,也該鎖定賣家。

其次,買房子,不是只有簽完約就到此為止,而是要等到交屋後,「整個服務流程」才算走完,所以,就算房仲堅持跟買家收服務費,情理上也不該收足2%。

因此,建議買家,可以把從一開始的帶看(有沒有遲到?講解夠不夠專業?)→下斡旋(契約審閱期是否要你提前放棄?解說條文是否草率?)→溝通價錢(一味叫你加價?好像只站在賣家的立場?)→簽約,包含屋主悔賣後,房仲對你的「態度」是如何?......等等這整個過程,你覺得哪裡有服務不周到之處,全部羅列清楚,替自己累積「爭取服務費減免」的談判籌碼。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房仲(公司)在態度上的無情,讓人覺得似乎只想顧及自身利益,我只能勸說同業,千萬不要得「近視眼」。

房仲是服務業,也是業務類型的工作,不僅服務要做到盡善盡美,身為「業務」人員,也該知道人脈是累積的,客戶是可以培養的,事業是要做長久的。

既然錯不在買家,基於「長遠經營」的思維與「服務口碑」的流傳,我會建議你,主動退服務費,以彌平買家受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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