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313【地政Time】單身者必看!如何將「重購退稅」+「賣屋獲利課10%優惠稅率」+「400萬元免稅額」統統到手!頗析「重購」與「房地合一」雙節稅制度!

230313【地政Time】單身者必看!如何將「重購退稅」+「賣屋獲利課10%優惠稅率」+「400萬元免稅額」統統到手!頗析「重購」與「房地合一」雙節稅制度!

【前言】

說到「重購退稅」,這是政府為了鼓勵人民買房、愈換愈好,由小換大、由舊換新、由蛋白區換至蛋黃區,因此建立該制度,希望能支持民眾換房的能力;至於「房地合一稅」其中的優惠稅率,只要符合自住等相關條件,其獲利部分,不僅能先享有「獲利400萬元的免稅額」之外,超出400萬元部分也僅須課徵「10%優惠稅率」。

因此,如果在進行買房與換房的操作上,希望兩種節稅效果都能享有,有些重點細節,你一定要知道!特別是單身族群。接下來,就由「東龍不動產特約地政士李嘉祥」來為大家解說吧!......↓

【重購退稅 之 立法意旨】

政府考量所有權人因住所遷移等實際需要」,必須出售原自用住宅,而另於它處購買自用住宅,避免因課徵稅賦,降低其重購新屋之能力。

【重購退稅 之 注意事項】

1.需符合自住:購入新屋時,舊屋須符合設籍條件;換句話說,買新屋的「當下」仍必須設籍在舊屋裡!

2.設籍人資格要符合: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注意!如果是「土地增值稅的優惠稅率」,多了「直系親屬」的選項,也就是父母,但如果是「房地合一重購退稅」,縱然父母有設籍也不符合條件,除了上述三種身分(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之外,其他身分,皆無申請退稅資格。

3.先售後購或先購後售,皆須在兩年內完成:前者要出售後兩年內購置新屋;後者要兩年內出售舊屋。

4.退稅請求時效:重購之次日起五年內。也就是說,記得要主動申請,政府可不會自動退稅給你哦!

5.列管期間:重購後五年內,若房子改做其它「非自住」用途或再移轉,應追繳扣抵或退還稅款。

【符合 賣房之優惠稅率 同時享有 重購退稅 之 訣竅】

如果是「先售後購」,在同一個時間軸上,讓人設籍在房子裡,不成問題,比較有的困擾是,可能會產生中間得先租房子的過渡期。

但若是「先購後售」,就會產生爭議,因為在同一個時間軸上,所有權人會同時擁有兩間房屋,這時就必須注意戶籍設立的問題。

對於非單身者來說,問題不大,畢竟,只要個人或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新、舊兩屋均有設籍至少一人,就符合資格;但問題是,單身者,又是先購後售,無法在兩處房屋同時設籍。也因此,國稅局後來從寬認定,只要在兩處房屋設籍一處即可;但仍須依國稅局的最終審核結果為準。

只是,除了「重購退稅」,如果也想同時具備「房地合一之優惠稅率」之「雙重享受」資格,這時,單身者就千萬要注意了!

因為「房地合一稅」自住優惠稅率對於設籍要求更嚴格,規定是: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理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六年,意即交易前六年皆須設籍在舊屋,不能中斷,且未將該房屋土地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所以,若單身者想要將「自住優惠稅率」與「重購退稅」同時符合條件的話,建議一開始就設籍在舊屋,買了新房也別急著將戶籍遷出,這樣自用的年限才不會中斷,等到舊屋於兩年內賣掉了以後,再將戶籍設至新屋去,這樣才萬無一失。

如此一來,就能將賣房之「獲利400萬元免稅額」、「超出400萬元部分採優惠稅率10%課徵」、換屋之「重購退稅」三重享受,一次擁有。

受訪:東龍不動產大聯盟特約地政士/李嘉祥

採訪、主持、撰稿: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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