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015願,租屋也能安身立命,買房更有保障,黑心建商銷聲匿跡,我的3+12共15大房市主張


231015願,租屋也能安身立命,買房更有保障,黑心建商銷聲匿跡,我的3+12共15大房市主張

感謝《時代力量》,讓我有這機會代表並參與2024年的不分區立委選舉,能夠獲得高度理想性政黨的認可,我真的很榮幸。決定出來承擔的想法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有3點,......↓

其一是《1租屋制度》的改革,可謂當務之急!

我反對「建商派林右昌」曾表示「年輕人買不起房是因為沒規畫」的說法,縱然他試圖澄清說遭曲解,但,以他想要仿效「購屋積金」所反映出的觀念,便足證,沒人誤解他。目前台灣的「全國房產持有率」已約八成、僅次新加坡而已,相較全世界其它先進國家,沒有一個像台灣如此誇張。台灣不需要,再往「人人名下皆有房」這個錯誤的方向邁進!

我呼應房產界蝙蝠俠、國際超級房仲Zack的主張,眼下最迫切的,就是讓「台版借地借家法」問世,在「房東權益有受到保障」的前提下,房客終身享有優先續租權,可以租到天荒地老,房東若無極重大理由,不得收回房子,且必須準備充分資料說服法院成功後,才能調漲租金;如此一來,「有土斯有財」觀念就能打破。也就是說,一旦「不用買房,也好有安全感」的氛圍建立起來了,假的剛性需求就會幻滅,常態性買房交易量勢必銳減超過三分之一,到那時,房價或許跌了,但就算還是飆漲,也沒有相對剝奪感了。年輕世代再也不用怕被世俗眼光瞧不起而硬買房過著屋奴生活,相反的,既然租屋也能長居久安,資金便不再過度集中房地產,年輕人將有更多餘裕去投資、學習、創業、築夢,讓台灣整體轉型升級、產值大躍進!

其二就買房來說,《2預售屋制度》極不公平!

我主張,在「房子蓋好並交屋了以後,建商才拿得到信託專戶裡的價金」的這個機制建立起來以前,應該全面取消「預售制」,只許「先建後售」。我呼應無殼蝸牛教授章定煊的看法,憑什麼建商「不用自掏腰包」卻可以「先動用消費者的錢」來蓋房子?顯然是消費者「投資」建商蓋房,所以憑什麼賣到區域最貴價?又憑什麼建商賣預售屋的獲利「不用分紅、無須分潤」給消費者?又到底憑什麼,消費者還得與建商共同承擔爛尾樓爆發的財損?

其三是老屋改建之《3協議合建》有太多見不得光的狗屁倒灶!

根據最新統計,全台50年老屋超過百萬戶!住宅平均屋齡已高達32年,老屋改建可說迫在眉睫!無奈,民進黨政府只會不斷丟餌、提高獎勵容積,卻不敢介入建商與地主之間的分配公平性。

以我父母為例,歷經被黑心建商坑蒙拐騙,到後來燒錢打官司,備受煎熬已超過3年多;如今房子蓋好了,購買預售屋的消費者早已入住,我父母卻仍自費在外租屋,有家歸不得,長期承受無形高壓的精神折磨,嚴重影響到身心健康,看著他們加速老化,我悲憤不已!為此,我還在今年3月出書,教導善良地主如何辨識不肖建商,也呼應良心律師蔡志揚的主張,早日讓「定型化契約」問世,並頒布「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

可恨,內政部長非但沒有想過要為弱勢地主伸張正義,還講了「地主(跟建商雙方都)想多拿一點」這句話,讓我很想拿著「單單一份」就超過20個以上陷阱條文,而且是坊間非常普遍的「黑心契約」來考考林右昌和花敬群次長;如果,連他們都看不穿至少一半以上的契約陷阱,我要求林右昌,為他曾說過的那句話,公開向全國善良地主們道歉!因為事實是:#黑心建商 因專業而貪婪,地主因不懂怕被騙而只想守護財產。

以上,就是我這次參選立委最主要的3大主張,另外我還有第4至15個房市訴求:

我先承認,房地產學海無涯,在單一領域裡,比我專業的人太多了;不過,由於我已當了十多年的「租屋族」,也從事十三年多的「房仲」,還是三年的「房東」;我父母是遭受黑心建商坑殺的「受害地主」,而我目前待的公司老闆是「建商」。所以,比廣度,我絕不輸人。

以我最關心的《居住正義》,民進黨政府的諸多施政,可能是礙於看不見的壓力而不敢改革,也或許是掌權者已成為既得利益結構所以不願誠實面對問題核心;使得許多作為皆是虛應故事,甚至可以說是百廢待舉。

以《4房地產的資本面》來說,林右昌與花敬群為了讓「房市軟著陸」,拿「全民的納稅錢」在「房市」大撒幣,搞租金補貼、房貸支持、青安貸(特別是五年寬限期)。央行與內政部聯手刻意維持「低利環境」與「補貼手段」猶如飲鴆止渴,既不公平,也助長「投機歪風」,實在不應該。因此,我若當選立委,必力促央行把手放開,讓利率常態化,只有提高借錢成本,人民在開槓桿投資時,才會相對保守,物價與金融才會穩定。

以《5基泰大直損鄰案》來說,政府不該再想著如何拯救財務體質不良的小建商,而該汰弱留強。我呼應具有都更諮商師與危老推動師雙證照的里長老師胡家瑒的主張:唯有資本額「超過5億元」且同時具備「建案總銷金額的至少四分之一」的建商,才符合整合都更、與地主談合建的資格。如此一來,日後若爆發類似意外,建商既賠得起,也難脫產。只要不許建商「小孩玩大車」,人民遇到財損時,求償才能受到保障。小建商也才不會因不自量力或心存僥倖而開爆財務槓桿,最終害得地主與預售屋消費者一起陪葬。

以《6權狀登記》來說,我支持民間長期呼籲「公設不計價」的「實坪制」主張,而非林右昌呼攏百姓的「虛坪改革」。這不僅是順應世界潮流,也是「還原房產真實價格」的里程碑。我知道要求做到「權狀改制」有難度,畢竟民進黨政府已喪失改革勇氣,但我會要求內政部起碼做到,在實價登錄官方網站的「單價欄位」上,秀出的是「『房屋總價』除以『主建物』」的單價。

以《7遺產稅制》來說,現行的規定是,繼承人只能用「房屋總額」(非市價)來申報。導致繼承人在售屋時明明沒獲利甚至虧錢,卻被國稅局認定「賺很大」!?這也是為何《房地合一稅》從2016年實施之後,第1年政府稅收不到2億元,但到了2022年竟收到超過300億元、漲幅破百倍的原因之一。因此,我呼應代書們的老師 #廖家瑋 地政士的主張,盡速修《遺產稅法》,讓繼承人在申報時可用「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或「被繼承人於買賣取得之成本」二擇一。讓繼承人在未來售屋報稅時避免遭到錯殺,不再讓民進黨政府以「#超徵不義稅金」當「政績」。

以《8房東租金收入》來說,我同理為何絕大多數的台灣房東都不願意將租金收入曝光,因為投報率實在低得可憐。以雙北市為例,拿購屋總價反推並扣掉維護屋況與持有成本,實質淨投報根本僅1%左右,堪稱「世界級的低」!然後收入還得併入綜合所得,若房東還有其它收入,那麼房租收益豈不被扣光光?所以,我呼應Ours都市改革組織的主張,將房租收入與年度綜合所得切割,採「分離課稅」而且是「單一優惠稅率」,讓房東們從此以後,樂於主動報稅。

以《9房屋稅、囤房稅》來說,內政部別老是著眼於調高「稅率」這種便宜行事,而該大刀闊斧從「稅基」改革著手,我樂見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兌現他2017年高喊的「實價課稅」,也呼應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公會全國聯合會榮譽理事長李同榮的主張,將房屋稅與地價稅合一,依「實價登錄總價」乘以「不同稅率」進行課稅並採「自住輕稅」,讓稅制簡化、合理化、公平化。「稅基」一日不改,「稅率」縱然調再高,台灣的房屋持有稅仍舊敬陪末座,不僅繼續給予多屋者炒作空間,也是民進黨政府敷衍社會大眾的兩手策略。

以《10履約保證》來說,我同樣呼應時代力量的主張,將「履約保證」正式更名為「價金託管」,我會要求建經公司不得再以「保證」二字混淆視聽。事實上,銀行的「價金信託」與建經公司的「履約保證」在本質功能上根本一樣;然而,房仲公司的店東長為了賺取建經公司給的回扣,聯合誤導消費者選擇比較貴的履約保證。我必須讓消費者清楚知道,不是簽約履約保證,就能「保證」房屋買賣交易安全。

以《11房仲生態》來說,我主張,只要能舉證,同業若為了反開發,而去破壞「屋主」與「已取得委託之房仲」之間的信任,先罰錢,情節嚴重或累犯者,可吊銷仲介證照;同樣的,不論賣方經紀人為哪一家房仲品牌,管你直營或加盟,均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與跨品牌的買方經紀人店配,讓我用制度來改善房仲圈文化,把惡性競爭扭轉為良性合作。

以《12委託房仲買房》來說,我主張,買方也該有定型化契約,如此才可避免房仲在成本與精力各方面被無端消耗,「買方委託書」將可提高買家誠意度、過濾掉「假買家」;此外,若是曾帶看過的買家後來跳過房仲,私下與賣方成交,也將更能舉證求償。

以《13 帶看費》來說,我將分三面向進行,一是要求國稅局針對「房仲帶客戶看屋要收費」的社區進行查稅,畢竟社區只給收據,沒開發票。二是只要社區有正義住戶願意挺身而出,我將籌組義務律師團幫住戶告管委會以取消帶看收費制。三是只要業務員能提供「賣方委託書」加上買方知道房仲有付錢讓其看屋的「帶看紀錄表」上簽名,及社區開立的「看屋費收據正本」,我會向地方仲介公會懇求,撥補經費、足額補貼基層房仲的辛苦。畢竟,為客戶「提供服務」,還要「替客戶付錢」才能看屋,實在太不公平了!

以《14刊登網站》來說,我主張,內政部必須推出 #官方版租售網站,可與現有實價登錄網合併。讓所有取得屋主書面授權的房仲,皆可免費刊登。而且,同一物件,同一家店,不得重複刊登,以消弭591壟斷市場 後不斷巧立收費名目:精選、急售、定時更新、成交後不得移轉剩餘天數、住商不得交互通用還得另購、非新人買套餐得被迫一次購買6筆起跳卻規定必須在60至最多90天內用完,逾期作廢、每次登入頁面就一直跳出「購買定時更新」的瘋狂騷擾式促銷......。像591建立起的這種,把房仲當提款機、讓同業砸大錢彼此大量刊登同一物件、相互洗版的自相殘殺,這亂象,一定要遏止。

最後是《15媒體第四權 遭濫用》,我們都知道,建商是媒體的最主要金主,導致這些年來,建商把新聞當廣告用的情形愈來愈氾濫;不僅如此,一旦有民眾投訴,只要建商肯下預算或關切,那些經過記者辛苦查證、對黑心建商不利的報導,統統可以下架,這也是為何我們很難在網路上搜尋得到建商負面消息的原因;包括我們一家人也曾歷經被黑心建商找公關公司單方面寫好幾波假新聞、結合房產網紅及一堆匿名假帳號進行鋪天蓋地抹黑過。因此我主張,建商的廣告,必須清楚讓受眾知道:這是廣告,不是新聞。我若當選立委,對於內容無誤的爆料卻遭到建商施壓而下架的報導,都會複製公開,甚至考慮設置「那些年,被黑心建商下架掉的新聞們專區」永世流傳。

以上3+12共15個房市主張,就是我對「房市理想國」的想像。

然而,面對這次的選舉,我還想跟「台灣價值」的選民們對話,

我知道,部分綠營支持者可能難以認同,一個在2000年曾有過「超級扁迷」稱號,又在2010年受到游錫堃院長啟蒙而參選台北市議員民進黨內初選的我,為何在離開政治圈轉戰房仲業長達13年多之後又毅然回歸?而且還不是代表「民進黨」?

首先請放心,在國防、外交、反共、民主、自由、人權等議題上,包括守護台灣主權獨立,我絕對和你們同屬一樣的信仰;我當然無法支持殘忍掩蓋恩恩案真相的落跑市長侯友宜;至於早在9年前就不曾為柯粉的我,更不可能支持充滿歧視性又沒禮貌的傲慢人治型政客柯文哲。

只是,不可否認,民進黨政府在國之內政,光一個「居住正義」就有大幅改進的空間;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不能被「抗中保台」綁架而含淚投票;同樣的,對於「執政黨」的不當施政,完全不敢批評、反而捍衛到底的「在野黨」又到底憑什麼把票投給它?

所以,如果你不願票投親中藍,也不認同毫無中心思想的投機白,更同意「支持不願指正執政黨哪裡做錯的小綠綠」對於改善台灣政治文化根本毫無助益;那麼請你一定要支持「忠誠台灣」的 #保育類政黨─時代力量。也唯有「朝野在國家認同一致」的狀態下,才比較不會出現「為反對而反對」的惡鬥虛耗,所有批評與建議都將更具理性;當有力的本土在野黨繼續存在,執政黨才會反省,不致加速腐敗。

最後是與自己的對話。

我理解,在競選過程中的言行,一定會被有心人士曲解;因此,除了勉勵自己必須更加謹言慎行,也得做好心態調整,我會將那些惡意攻擊視為勳章。

我也知道,自己的情商不太好,面對危機時難以泰然自若,畢竟這也不是我的風格;但起碼,私淑《溫暖的魄力》一書裡,陳時中部長提及的觀念:人的評價是蓋棺論定,別糾結一時他人對自己的誤解,也別為了一時的討好而言不由衷。所以,提醒踏上從政路的自己,凡事站在「可長可久」及「公平正義」的立場來思考,依據事實,心口合一,願我的言行,經得起多年後的回頭檢驗。

以上,就是我的參選宣言,若認同,就懇請您,票投《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把我送進國會,實現你的《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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