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買京華城旁的老舊公寓兩次貸款總額達九成有問題嗎?


【徐巧芯買京華城旁的老舊公寓兩次貸款總額達九成有問題嗎?】

大家都知道我的政治立場,但只要牽扯到房地產,我都會提醒自己,一定要秉持專業與良心,努力客觀說;這麼做,或許得不到一時輿論的讚賞,但長遠下來,信用必定累積,共勉之~

關於立委徐巧芯購買位在京華城附近的老舊公寓,根據網路上搜尋到的相關訊息顯示,購買的總價是1788萬元,第一次貸款時是八成也就是1430萬元(80%),隔幾個月又貸款了160萬元近一成(9%),兩者相加共89%近九成貸款。這到底有沒有貓膩?我的看法如下……↓

首先,我不曉得為什麼,具備「代書資格」的前議員張耀中,與我認定的「超貸」二字的定義竟然會不同?購買1788萬元,貸款1789萬元,才叫做「超貸」;而如果購買1788萬元貸款1788萬元,那叫「全額貸」。所以,徐巧芯何來超貸?

再來,這樣貸款,到底合不合理?

答:第一次貸款至八成,其實是可能合理的,雖說屋齡已經54年,建物殘值是零,但不可否認貴在土地,尤其如果它確實有都更價值的話。加上購買人本身財力證明雄厚(應該),物件總價也未達2000萬元屬低總價,銀行可能認為借貸風險低,所以願貸足八成。但,前提是,徐巧芯必須是「首購」,如果她本身名下已有其它「貸款中」的房產,之後再買京華城旁的這間公寓又還能貸到八成,那就真的不合理了。

PS:有名嘴說,民代因為4年一任期,對銀行來說其實屬於高風險行業所以不敢貸高,這個說法,也是合理的。

另外,若把第二次貸款加起來,等於將近九成的貸款,這個部分,確實也已經超出「首購貸款上限八五成」及「新青安貸款上限八成」的天花板;可是!!!畢竟第一次貸款叫「房貸」,第二次貸款的名義是「裝修裝潢」費。

所以,徐巧芯二次總貸總額近九成,只能說,看不出哪裡違法,但又不太合理,偏「社會觀感問題」居多。

自錄完整受訪影片→https://youtu.be/qB8VVMvk_ls

關於這則新聞話題,我其實也有接受記者的訪問,但由於後來YT並沒上架,可畢竟已為此自錄了一段受訪影片,所以還是撰文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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