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宗建築師太離譜鑑定7:松山饒河地主分配條件不利建商所以倒閉?揭穿!房地價較低的南港與板橋分配條件竟還比較優

【松山饒河地主分配條件不利建商所以倒閉?揭穿!房地價較低的南港與板橋分配條件竟還比較優】

做人,可以有立場,但唯有心存公平、力求客觀,言行才經得起長久的檢驗;反之,必定破綻百出。

就拿這次要探討江文宗建築師寫的鑑定報告書裡的該段落,只要是心存正義之人,讀完肯定跟我有一樣的感受,那就是:這種貨色當鑑定人,只會徒增更多不公不義,應逐出業界、讓其喪失鑑定人資格,才能導正風氣。......↓

【房價相對低的南港與板橋,地主分配比例竟與房價貴上許多的松山饒河差不多】

江文宗說:目前台北市房地產業界協議合建案例,在蛋黃區建商「分配比例」較低、在蛋白區建商「分配比例」較高。地主分配比例約為50%~70%。

前半段,他說的沒錯,畢竟,營建成本,到哪兒都大致不變,而房價高,地價自然也相對高,改建後賣房的獲利空間大,地主能分配的比例當然較高,反之亦然。但是,後半段,就很有問題,尤其他以「台北市」來說。

事實上,

依我過去一年多來幫助北市地主們審約的經驗,縱使在營建成本上漲的如今,我還沒看過地主分配的比例低於60%過,實務上都是主契約定60%,然後補充協議再往上調整。

而且,江文宗只「模糊」提及北市地主分配比例,卻不提「房價、土地容積率、獎勵容積對土地的加值」對於「分配比例」之間的「連動性」,實在不專業。

以房價相對便宜的南港區來說,近一年成交價為75.08萬元,玉成段土地使用分區為工業3容積率300%,加上都更獎勵50%等於共450%,建商給地主分配62%。

再以房價相對便宜的新北市板橋區舉例,近一年成交價為54.59萬元,仁愛段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容積率300%,加上都更獎勵50%等於共450%,建商給地分配60%。

反觀,房價相對貴的松山區饒河夜市,近一年成交價為92.01萬元,使用分區商3容積率560%,加上危老獎勵28%等於共716.8%;結果,地主竟然在「補充協議」比例分的選項只有65%。足證,本案《松蔦青語》地主當初其實已經算是因資訊不對稱而被騙低了。

如今,江文宗竟然背棄專業,作出如此離譜鑑定報告,結果反倒讓黑心建商稱心如意,居心何在?

【前手原建商倒閉跟本案地主分配條件毫無關連】

江文宗說,本案合建契約書立契約書人《寶吉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困窘並考量合建契約之分配方式對建商較為不利,寶吉第公司估計合建案前景不樂觀,因此商請上訴人(大家地產)接手。

如同上面分析的,分配方式對建商而言,根本極為有利,誰跟你前景不樂觀?

而且「寶吉第公司…考量合建契約之分配方式對建商較為不利…,因此商請上訴人(大家地產)接手。」這段話的依據何在?法院有說這段文字的敘述是雙方不爭執的事實,可以讓江文宗作為專業鑑定的基礎根據?你僅憑建商片面陳述說明,就直接引用作為鑑定的基礎事實,敢說沒有偏頗?

事實是,寶吉第之所以經營不善,是因為在基隆預售案《寶吉第景》搞一屋二賣後來東窗事發,為了躲避承購戶求償才宣布倒閉斷尾求生。而且,寶吉第在倒閉之前,承接的《大家地產》「卓家雄」本來就是本案原共同起造人之一。(相關新聞報導連結在留言區)

【丟不丟臉啊?之鑑定報告書原文】

目前台北市房地產業界協議合建案例,在蛋黃區建商「分配比例」較低、在蛋白區建商「分配比例」較高,地主分配比例約為50%~70%。據上訴人陳述說明略以:本案合建契約書立契約書人寶吉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因財務困窘並考量合建契約之分配方式對乙方較為不利,寶吉第公司估計合建案前景不樂觀,因此商請上訴人接手;上訴人於危老條例上路,並評估相關法令後,遂接手本合建案,並於107年3月(首次掛號申請建造執照後)簽署補充協議。

繳了上百萬預購款 建商卻人間蒸發→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210120201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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