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24好房網 黑心建商設計圈套騙地主!專家:小心「這張授權書」成賣身契

221024好房網 黑心建商設計圈套騙地主!專家:小心「這張授權書」成賣身契

台北市松山區饒河街一宗危老重建案《松蔦青語》,參與合建的地主與黑心建商《大家地產》負責人「卓家雄」爆出糾紛,地主指控,建商事前始終否認並多次表示該案不符危老資格、無法申請危老容積獎勵,並在沒有知會且無經過地主同意下,拿地主的代刻便章竟申請通過危老容積獎勵。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王棟隆指出,在《合建契約書》裡,其中有一張「代刻印章授權書」,這份文件本來用意是為了方便建商在申請作業流程中的便利,因為一個建案從無到有可說是相當冗長且繁瑣,且一塊基地通常有十幾名甚至幾十名地主,若每道手續都要一個個請地主們親簽,將造成不必要的時間浪費,所以確實有其必要。......↓

東龍不動產專任委託部經理陳泰源表示,雖然「代刻印章授權書」在重建案中有其必要性,不過就有黑心建商「設計」這份授權書、讓地主誤入圈套,其中有相當的細節及眉角,地主不可忽略,以免自身權益嚴重受損。

以松山饒河街的危老重建案糾紛來看,陳泰源指出,當時台北市都發局提供「重建計畫案切結書」、是一份申請危老容獎的必備文件,攸關地主權益,所以上面清楚載明由地主「親自簽名並蓋章」,但沒想到,該案在沒有地主親簽、被建商代蓋便章就通過了。他說,建商向市府有關單位申請的流程裡,若牽涉到跟「地主權益」直接相關,市府單位通常會要求提供地主的「印鑑章」,而非授權建商使用的代刻「便章」,藉此進一步確認地主的意思表達,只是市府承辦人員僅能依申請內容及應備資料做為審查依據,無法全盤了解地主與建商彼此間的協議,因此與其期待市府單位為地主把關,不如努力提升自身在面臨簽名定約的知識較為實際。

王棟隆提到,授權書是主契約的附件之一,也就是主契約的延伸,所以不能單獨簽署;在簽署前,地主應先了解「主契約」及「授權代刻用印的內容」是否與自身認知一致,如果主契約寫得太過含糊,授權用印的解釋就會跟著籠統,建商就會以「最寬的標準」用印無極限。

而「建商提供的」授權書的「各個項目」也是重點,王棟隆表示,假設主契約約定的是「固定坪數分回」,授權書卻提及可用印申請「危老、容積移轉、其它容積獎勵」等項目,這時「地主的地坪」所產生「多出來的建坪」就很有可能讓建商給「免費侵吞」。另外,如果地主很在意建案設計(外觀、坪型)、建築結構(鋼骨或RC)、建材配備等規劃,授權代用印的項目就不該包括「建築執照」的申請,以免被蒙在鼓裡,導致最後蓋出來的房子,跟地主想像的有落差。

此外,陳泰源也揭露無良建商利用代刻印章授權書來動手腳,地主務必當心幾個黑心手法,像是代刻印章授權書內的「關鍵字陷阱」、市府寄送的建案進度通知書「僅留建商通訊地」。代刻印章授權書內的「關鍵字陷阱」:

1.授權範圍包括XXOO…等「各項文件、一切相關、所有手續、全部跟本建案有關之申請」,如果授權書內文有這類關鍵字,等於地主賦予了建商無限上綱運用印章的權力,一定要小心;

2.「授權人承諾『不得』向台北市工務局、地政事務所、金融機構等有關機關『提出任何』有關被授權人辦理授權事項的『異議』,否則視為違反本授權書。」對地主而言,若都發現建商有異狀,可能造成權益受損,為什麼還不能提出異議?如果建商拿地主的印章去蓋了「地主認知以外的」項目時,就該有提出異議的權利,因此這一段必須刪除。

市府寄送的建案進度通知書僅留建商通訊地,陳泰源指出,正常來說,建商向市府有關單位申請各類項目的過程中,「進度通知書」理應寄達地主的居住地,黑心建商則會故意改為建商通訊處,為的就是不讓地主知道,建商到底有沒有拿地主的印章去申請契約沒提到的項目。所以,地主必須每月主動關心建案的進度,尤其當超過至少一季以上的時間,都完全沒有收到市府單位寄來的進度通知書,而建商也沒有主動提供副本給地主,甚至連最基本的簡訊通知都沒有,這時務必提高警覺去電有關單位詢問,以及時防範。

新聞連結→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7042352978.html

工商時報→https://ctee.com.tw/newhomestage/opinion/741984.html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