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12好房news 仲介僧多粥少!連租屋也傳糾紛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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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記者 蔡佩蓉 的採訪,說真的,除非是專門做租賃的仲介,否則一般的中古屋市場的仲介,真的很不喜歡做租案,真的是「服務/經營客戶」的心態來做租案的。

因為買賣房子,交屋完成後,責任終了;可是租屋不一樣,房客承租多久,仲介就要擔多久的責任,無形的壓力一直存在,萬一介紹的房客自殺變凶宅,屋主肯定跟仲介沒完沒了!

像我自己也曾經發生過,介紹房客給屋主,結果因為一些事情搞得沒完沒了,最後我基於雙方的和諧,自己掏腰包買了近2萬元的櫻花牌恆溫熱水器給房客,根本就是勞命傷財。

以下是新聞報導……


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採訪報導
全台房仲店與從業人員並未受這兩年多以來奢侈稅打擊,造成「倒店潮」與「失業潮」,反而店數愈開愈多,仲介競爭也進入白熱化階段,台北市地政局公布第3季消費糾紛案例,竟出現過往少見的租件糾紛,房仲透露,業績不好拚,承作租件也成為「度小月」的方法。

台北市地政局公布第3季房屋消費糾紛案例,過往以買賣糾紛為大宗案例,但本季卻罕見出現4件租件糾紛,但房仲業者也透露,租件最高只收總租金1.5個月服務費,但房客卻會認為仲介應該要做好租後服務,因此租件服務費並不好賺。

3季的租件糾紛案例,包括房客預先向房仲繳交11000元,總共6000元的租件保留金,隔天房客告知不打算承租,要求房仲退回6000元,仲介卻轉達房東認為保留金等同定金而不願意退還。

另外,則發生了房客承租房屋並支付仲介費的5天以後,希望仲介協助解決電燈不亮、廁所異味等問題,房仲認為應該由房客自行解決,而遭到投訴。另一起則是承租方透過仲介承租攤位後,到建管處查詢時,卻發現屬於不合法的攤位,房東雖同意解除契約並退還押金,但同時,承租方也要求仲介退還服務費。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受到奢侈稅影響,出售物件這2年來下滑許多,有些屋主由售轉租,面對業績壓力,也多少會承接租件,甚至有些業務專攻租件,每月也都有3~5萬元不等的收入。

只是,陳泰源說,承作租件其實吃力不討好,服務費最高為租金的1.5個月,不如買賣物件可達數十萬元至百萬元,卻要花費心力做後續租件服務,但在房仲競爭激烈時期,租件的業績的確是不無小補。

新聞網址→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96034947381.html


部落格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127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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