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703服務費給不乾脆,房東每月少收5000元租金

140703服務費給不乾脆,房東每月少收5000元租金
前陣子簽了一個租約,但房東每個月少賺5000元,
故事是這樣的......
我帶了一名客戶看房子,
多方比較之後,房客選定了一間。
接下來當然就是談價錢的部份囉~......↓
在談價錢之前,我有一個習慣,就是先確認服務費,
我問:假使房客簽2年約,您是否願意給1個月的服務費呢?
這名屋主回答得很有智慧,他說:那有什麼問題?只是簽兩年未必真的住滿兩年,我答應你,簽約當下我先付半個月服務費,等到房客「真的住滿兩年」之後,我再付另外半個月給你,這樣好嗎?
我心裡的OS是:拜託,「2年後」變數也太大了吧?我會不會繼續做仲介都不知道,而且到時候我也不好意思要錢,搞不好屋主裝傻也不一定。
於是,在無法“洗”房客承租別間,服務費又拉不高的前提下,
我決定讓屋主每月少賺5000元房租,
其實房客的預算是可以到5萬元的,偏偏我故意跟屋主說房客預算只有4.5萬,
結果,
房東賺到了2年長期的租約,也省到了半個月仲介服務費,可無形中每個月卻少賺了5000元房租。
至於房客,他覺得我幫他談到一個很便宜的租金,以後他若有朋友也要租房子or買房子,也都會介紹給我。
而我,還是跟屋主保持良好關係,將來她要賣房子仍會持續找我;房客更是感激我幫她談到一個超級便宜的價格,雖然我少賺半個月服務費,卻多賺一名客戶的「心」。
結論:
1.房仲工作猶如媒人婆,包嫁娶不包生,房客簽兩年卻沒住滿兩年,是不可以怪罪到房仲身上的喔!
2.服務費給乾脆點,才不會因小失大唷!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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