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125中天 頂樓加蓋受歡迎 恐面臨報拆風險
頂樓加蓋受歡迎,許多投資客專門購買重新整理後來當包租公。
記者 張若妤:根據消防與建築法規規定,公寓頂樓是做為避難平台使用,換句話說,只要頂樓加蓋就算違建。......↓
一名薛姓婦人6年前以1625萬跟陳姓婦人購買位在台北市一間四樓房屋,含頂樓增建,沒有想到交屋不久就遭住戶檢舉違建,頂樓加蓋遭拆除,讓她氣得跟前屋主討210萬賠償敗訴。
房仲業者 陳泰源:頂樓加蓋是沒有房屋權狀,就代表沒有所有權,頂多只有使用權。
頂樓加蓋以民國84年1月1號做為分水嶺,84年一月以前屬於既有違建被列為緩拆除;以後的就是新違建,一旦舉發就得拆除。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頂加只是緩拆,遲早要被拆,只是剛好輪到你,你衰你被拆而已,真的只能摸摸鼻子啦!
頂樓加蓋不是不能買,而是有人檢舉就得面臨拆除風險,想要投資頂樓加蓋一圓包租公夢之前,一定得考慮再三。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203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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