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404中天 今年10月起 賣屋需列鄰近嫌惡設施





150404中天 今年10月起 賣屋需列鄰近嫌惡設施

謝謝記者 邱子玲、王宗翰 的採訪,說到強制載明嫌惡設施這項規定,確實有助於房市交易機制更建全發展,是好事,畢竟以前都不強制揭露,導致許多買屋後發現「原來樓下有賣臭豆腐」、「原來隔壁是電塔」、「原來對面是廟宇」相關事後後悔的購屋糾紛。

不過,有些設施,在附近是加分,但如果太靠近甚至是第一排,反而成為嫌惡設施,例如:學校、大賣場、醫院、夜市。

以下是新聞報導……


位在淡水,歐式大樓,藝人 周杰倫 媽媽 葉惠美 多年前曾買下一戶,之後卻發現外頭空地原本是亂葬崗,雖然現在已經夷為平地,但還是讓 葉惠美 憤而向建商求償。

為了讓資訊透明化,今年起不動產說明書都要擴大嫌惡設施解釋範圍,包括學校、超市、警局,會變成揭露項目。

記者 邱子玲:學校在平常日的時候,會有上課鐘響甚至是嬉鬧聲,像緊鄰一旁的建物,裡頭的住戶就會感到相當困擾。

雖然生活機能方便,但就在學校正前方,吵鬧聲還是很難避免,還有社區裡超市,讓附近住戶很便利,難免會出現消費者停車亂象,或者卸貨噪音,以後都要揭露在不動產說明書裡。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有一些嫌惡設施,它可能有正有負,就是說,我希望離它近一點,但是不要靠得太近,所以就是應列入的設施,你都要寫明。

未來不動產說明書會把嫌惡設施歸類為三類型,包括生活機能型,例如超市、學校、警局、醫院,雖然便利但也可能帶來噪音,有利也有弊;另外宗教墳墓被歸類宗教殯葬型;可能會影響健康的包括變電所、電塔、加油站,這些全都要一一列出來,讓房屋資訊更透明,民眾買房才能多方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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