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1三立 新規睜大眼 先過戶再賣 凶宅就漂白





151001三立 新規睜大眼 先過戶再賣 凶宅就漂白
第四季即將到來,房仲業者除了要衝業績,還得適應新規定,內政部公布契約新制,凶宅認定更細之外,就連房屋有沒有裂縫都得載明,有房仲抱怨,沒有建築師執照怎麼判定裂縫是否會影響結構安全,出現糾紛了又要房仲來擔實在矛盾。
記者許慧美、徐士庭/台北報導……↓
花蓮五子命案懸宕多年,空了9年的房子終於賣出,只是未來凶宅認定又有新規定,房仲紛紛收到這一份,內政部新增的不動產說明書,在持有房子期間內非自然死亡,第一次轉手就是凶宅,但是若是再賣出去對民眾來說就不是凶宅,凶宅一旦過戶就能漂白,但專家說其實這早就行之有年。

房仲陳泰源:「如果說你發現說現任的屋主,他當初買的特別便宜,而且還標註特殊交易的話,那你可能就要注意了,有可能他當初買的就是凶宅。」

凶宅爭議多,項目修正成為熱門話題,不過還有這一項,要屋主自己認定是否為夾層屋,還要判斷其合法性,買賣雙方陷入兩難。

房仲 陳泰源  表示:牆壁是否有什麼龜裂、裂縫,是不是真的會影響到房子的結構,房仲並沒有專業到這樣的程度,這也是個糾紛。

新規定用意要建立房屋履歷,只是不管屋主還是房仲,都不是建築專業人員,只能用主觀來判斷,新制是便民還是擾民時間會證明一切。

新聞網址→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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