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20東森 防房東逃稅 租賃契約不得禁止房客報稅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等於是說箝制住讓房東為了省稅,而不去報稅,雖然相對有保障,但以後租房子都是「加稅價」。
內政部地政司草擬「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為了防止房東逃稅,其中不得記載事項還包括不得約定房客「不能遷入戶籍」。
以及屋況據實以報,像是這個物件位於租屋網上,衛浴、套房、雙人床、附上雙門冰箱,還有衣櫃和陽台,照片中的物件和出租的實景,一模一樣。
過去房東 張淑晶 因為要求房客繳回租賃契約,擅自更改許多不平等條文,這也將被明文規定不得記載。其他像是交屋後,因為水電瓦斯調漲,把增加的費用轉嫁到房客身上,都不行。
但羊毛出在羊身上,房東據實繳稅就怕轉嫁到租金上,恐怕成長1成,這項規定除了規範企業經營者,也包括職業房東,目前草案送交消保處討論,最快年底上路,如果房東未限期改善又是累犯,最高恐怕被罰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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