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27東森 房客沒繳房租 疑遭「別人」斷水電





161127東森 房客沒繳房租 疑遭「別人」斷水電
自己的房客突然被斷水斷電,潘姓房東很生氣,住在裡面的房客更是無奈萬分。
記者賴正鎧、林加發採訪報導……↓
被斷水電的高姓房客:「那時候我就想,乾脆死死算了,什麼都沒有,我在這邊幹嘛。」
轉水龍頭,滴下幾滴水,整個房子黑漆漆一片,房子怎麼突然被斷水、斷電,原來是房子還有另外一個房東。
潘姓房東只擁有1/3的產權,另外2/3是何姓男子所有,而潘姓房東把自己所有的部分,以每個月5000元租給別人,但是兩間的水電費是共用的,平常房客會付水電費給何姓男子。
結果房客在7月的時候摔斷了腿,沒有工作,沒繳房租水電,潘姓房東沒有催繳,但何姓男子卻因此遭控斷水斷電。
潘姓房東:「我要來給他收房租時,他說他沒錢,我也沒給他收,我就跟他講說,趕快把身體弄好來,房客因為沒有工作,然後他就四個月沒有繳水電費一千塊給他,他就把房客斷水電了。」
我們實際聯絡了何姓男子,截稿前沒有回應,一間房子,兩個產權,房客聽了霧煞煞?錢到底該給誰?這樣的情形其實可以事先避免。
房仲業者陳泰源表示:「可以請房東出示他的權狀,那我們從權狀上就可以看得出來,所有權人到底是一個、兩個甚或是很多個,但如果房東不願意出示權狀的話,你還是有這個擔心跟疑慮,其實我們可以自己去地政機關花錢去調所謂的『二類謄本』。」
從這個範例就可以看清楚,謄本內的權利範圍可以看到,屋主只有持1/2的權利,表示擁有產權的人不只一位。
條款百百條,租屋前最好花點時間了解房子的產權歸屬,就可以避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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