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6台視 社宅陽台限不超過2.5坪 林洲民轟:錯誤想法
台視原影→https://youtu.be/vXvFRg74i3g
明倫社宅位處台北市大同區黃金地段,而因為25坪1個月要4萬元租金惹出爭議,後來又因為陽台有8坪大引發檢討聲浪。
拉開玻璃門可以看到陽台空間的確十分寬敞,北市都發局原先說是為了提高住戶生活品質,面對壓力柯P轉彎檢討公宅陽台坪數未來以2.5坪為上限,走道研擬從寬2公尺縮減到1.6至1.8公尺。
立委/高嘉瑜:「當公設越來越多,那市政府所興建的這些社會宅,到底要不要把公設算作是一個市政府本身應該提供的服務,我相信這就跟買房子要買很多公設一樣,被迫買單、被迫灌水。」
不過北市府的作法又被前都發局長林洲民砲轟,他主張當初設計時,就主張把陽台留大一點,創造更多綠化植栽戶外休憩空間及洗衣工作用途,把陽台縮小是一種完全錯誤的想法,因為社宅不是窮宅,應該要創造半戶外的生活空間,不過陽台空間的租金應該優惠計價。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有一點超出一般的比例了,最多3坪其實就已經很夠,你公設比越高,室內的使用空間就越少,可是你一坪的月租金多少錢,你仍然把公設的坪數放進來一起去計算。」
社會住宅是社會救濟還是社會福利?是便宜夠住優先還是要兼顧生活品質?社會站在不同角度各有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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