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207交屋後別鬧失蹤,尚有欠款啊!一堂價值6967元的租屋課

211207交屋後別鬧失蹤,尚有欠款啊!一堂價值6967元的租屋課

若房客退租,押金已經扣到扣無可扣時,若你是負責交屋的房仲或房東,你會怎麼做?

【案例】

2021年8月1日,我租掉了某間房子,事隔4個月,

==11月25日週四==......↓

房客傳訊:不好意思,因為家中有事故的關係,12月沒辦法再繼續承租下去了,真的非常抱歉,事發相當臨時,需要返家照顧長輩。

我回:由於租期未滿,會有違約金要扣喔。

於此同時,我傳訊給房東,房東隨即也回覆:照合約走。

房客表示,知道也接受,並約定好交屋時間。

==11月29號週一==

傍晚5點交屋,屋況維持算良好,比較吸睛的是,房客把原來的中古電視換成了一台又大又新的電視。

房客瀟灑地說:剛買的,想說直接留在這裡,就不帶走了。

(這台電視機,應該很貴)

後來,房客陪同我去拍了水表、電表、瓦斯表,我告知明日跑完結清後,再向他請款。

房客表示OK,離去時,還開了一台BMW。

(不過二十幾歲就這麼闊,難怪押金被扣都不吭一聲,也好,這樣幫他代繳水、電、瓦斯費也比較放心)

==11月30號週二==

結清時發現,房客連上一期的帳單都沒繳,所以金額有點多,共6967元。

我把帳單傳line給房客,請他匯款,但,他沒有已讀。

==12月01日週三==

我又傳了一次訊息:O先生您好,再麻煩,請您,有空時,轉帳6967元給我喔,謝謝您。

(擺低姿態)

房客的line依舊沒已讀,我打line電話過去,也沒接,於是傳了簡訊提醒他。

(此時我大概有心理準備了……)

==12月02日週四==

我又傳了一次訊息:O先生您好,請您,有空時,轉帳6967元給我喔,謝謝您。

一樣沒有已讀,這次直接打手機號碼吧!……有通,但沒接。

於是,我打去房客簽約時所提供的公司名片找人,結果,公司窗口表示:他大概2個月前就離職了。

(喔,原來失業了)

==12月03 日週五==

我又傳了一次訊息:O先生您好,請您,有空時,匯款6967元哦!我已經幫您代繳清水、電、瓦斯費了,拜託您,匯款給我喔,我們仲介賺錢很辛苦,請您可憐我吧!拜託,感謝。

(持續哀兵策略,沒辦法,欠錢的總是比較大)

結果,還是沒有已讀,打手機號碼過去,竟然關機了!

還好,房客的媽媽,用google的方式就能找到,我打給房客媽媽,房客媽媽聯繫兒子,房客才終於已讀並回覆:你好,明白了,請你不要打去我沒有提供資料的地方找人!

(明明google就能找到)

房客接著傳訊表示:隔日剛打第二劑疫苗,人不適在休息中,因此沒有看訊息,抱歉,稍晚轉帳。

(就這樣,又沒已讀了,房客的稍晚,還真晚)

==12月04日週六==

我再度傳訊:O先生您好,不曉得您疫苗的副作用退散了嗎?若沒,我為您送一包滴雞精過去,好嗎?能給的不多,至少是我的心意,祝福您早日康復喔~

還是沒已讀,這幾天,心情小受影響,苦惱著該怎麼討錢?此刻爬山中的我,突然起了慈悲心,不曉得是不是因為我最近在閱讀佛教書籍的關係?

我試著同理想,如果我是租客,我的感受是:我買了一台高級電視機,用沒多久,就留/送給房東,也失去工作沒了收入,提前退租,押金還被扣光不說,竟還要繳將近7000元的水、電、瓦斯費,種種打擊,心裡自然不好受。

於是,我決定,找個適當的時機讓房東知道此事。這個時機,

也許是房客示弱或表達不滿時(房客,你為什麼不示弱?既不想付錢,又不願表達委屈,故作堅強又遲不匯款,面子和裡子,你總要留其中一個給我吧?)。

也或許是房東關心房客是否有把結清費用給我時?如果房東不願吸收,最壞的情況就是我承擔,反正,房子仍舊由我專任出租,無妨,就當學一次經驗,拿下次成交的服務費來彌補即可。

就這樣,我做好全然接受的心理準備了。

==12月05日週日==

我傳訊:早安,請問您身體好多了嗎?您是否還記得,當初,是我主動,幫您跟房東多殺1千元租金下來,減輕您的負擔。希望您能念及舊情,畢竟,水、電、瓦斯費,是我代繳,不是房東,再麻煩您抽空轉帳給我喔~拜託您了,萬分感謝喔~

房客才終於已讀回我:週一轉給您。

接著,我把過去的對話記錄轉給房東看,房東讀完秒回:請轉達一下,O先生也是不得已退租,所以水、電、瓦斯費,我來付吧,請O先生多休息。

(房東果然是大好人!而且還有足夠的社會歷練啊!)

我將房東的訊息傳給了房客,房客秒回:謝謝。(合十)

沒多久,房東轉了錢給我,還說:你學到一次經驗,外表不一定是真的,眼見不為憑,口袋真正深的人都很低調哦!

(真的!)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我過去遇到的交屋情況,都是押金還有剩,所以都是租客擔心房東亂扣或不退還,這次是首度遇到押金不夠扣就放房客走,差一點討不回錢的窘境,真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記得,下次再遇到類似案例,應該要求房客預留現金,或者先跑完結清,再交屋。

【租房,你該這樣做】

以案例來說,首先,房客不到一週才告知要退租,其實滿容易造成房東的困擾,一般來說,無論是房東要收回房子,或者是房客要退租,至少須提前1個月通知彼方。

再者,出租時,原本有附電視機,退租時,電視機也必須在,而案例中的房客,在沒有告知房東的前提下換了電視機,縱然換的是比較大台、比較新、比較好,也是不對的,很容易引起糾紛。

以我自己為例,我承租房子的電視機壞掉了,我主動告知並跟房東協商,房東願意負擔8千元,我想買1萬元的電視機,多的2千元就由我支付,退租時,產權屬於房東(都二手了,留給房東也無妨),這樣,不僅可提升我的居住品質,也可減輕購機的負擔喔。

筆者為 東龍不動產直營事業處/專任委託部(專約部)/陳泰源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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