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22房東拜託,押金可不可以只付一個月?

220122房東拜託,押金可不可以只付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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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18號下午2點,我帶一名租客看房,客戶看完後有考慮,說回去想想再跟我回覆,

傍晚5點多,租客傳訊:想跟你請教,如果問問看房東,押金能不能一個月,是有可能的嗎?

請問:如果你是房東,會答應嗎?如果你是房仲,會轉達給房東嗎?......↓

【租房,你該這樣做】

親愛的租客:

我建議你,這個請求,連提,都不要提。因為,這除了會讓房東擔心,你的付租能力有疑慮,也會讓房東覺得,你沒有公平地為彼此的權益著想。

當然,願意接受的房東,不是沒有,就我所知,比較偏向月租金不到1萬元、有室友、隔間雅套房的那種包租公房型,比較有機會。

給房東忠告:

通常,會提出這類請求的房客,除了付租能力可能有問題,還有一種情況是,壓根沒打算住滿一年。

一般來說,租屋市場都是「一年約」起跳,有的租客可能只能/想租半年,卻又找不到只給半年約的房東,就會提出這類的請求。這樣一來,當房客準備要閃人時,故意不繳租金,退租時,若屋況有人為破壞須房客負責修繕,便能擺爛走人(因為使用法律手段要房客吐錢並不划算),所以,一定要小心!

但如果你真的很想趕快出租掉,建議在租約裡加一條:雙方同意,房客積欠一個月押金時,房東即可進行催告。

《法律小知識》

押金與租金是兩回事。民法規定,只要房客積欠兩個月「租金」,房東才能進行催繳,無論押金尚餘多少;換句話說,縱使房東仍握有兩個月「押金」可扣,仍可進行催告程序喔~

【菜鳥房仲必學訣竅】

如果是你是炒短線的房仲:

你可以轉達房客的請求,並說服房東答應,然後快速成交,反正日後有糾紛,也不關你的事。

如果你是長線經營的房仲:

你連轉達都不要,更該反過來建議租客不要提,因為,幫房東過濾好房客,是你的「道德」責任,待租約期滿重新招租時,房東才會想繼續委託你招租。

從業的態度正確了,長久下來,依賴你的房東會越來越多,然後,縱使你一整年都沒有成交售案,你也餓不死了,因為,光是頻繁成交租案,你就足以養活自己。這也是房仲老鳥說的「租案獎金當生活費,售案獎金當買房金」的道理所在。

筆者為 東龍不動產/直營事業處/專任委託部/陳泰源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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