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難見真情,祖母是阿嬤

【240402患難見真情,祖母是阿嬤】

先談溫馨感人,再聊點搞笑的,

關於我父母與黑心建商的官司,3月22號週五上午10點10分開庭,我大約9:45抵達現場;萬沒想到,看到一名熟悉身影,竟是「板橋某都更案地主曹大哥」!

頓時激動地衝向前去說:「曹大哥,您怎麼會來!」......↓

曹大哥說:「我8:30就到了,因為第一次來法院,不清楚旁聽要登記或申請什麼手續?另外,我把我家跟建商簽的契約正本帶來了,不曉得能否幫得上忙?」(人生這輩子,竟然第一次來法院,而且只是旁聽,曹大哥果然是非常有福報的人!意外現身,真的感動到要哭了!)

認識曹大哥,是在去年10月初,主因為,某建商在他家周圍整合都更,當然也有拜訪他;由於自知已有年紀,經不起事後發生糾紛得跑法院,又在網路上看到國際超級房仲Zack針對我家案例的採訪影片,所以主動聯繫,請我協助審約,就這樣結緣認識了。

關於曹大哥手上的那份合建契約,

主要是為了想證明,在缺工缺料的此刻2024年,新北板橋住宅區容積率300% + 都更獎勵50% = 總共450%,他都跟建商六四分了;而我們這次的訴訟案裡,臺北市建築師公會推派江文宗撰寫的鑑定報告書卻認為「缺工缺料、營建成本大漲10%多、實則單坪漲幅不到2萬元」符合「情事變更」原則,竟建議法院,應把台北松山饒河夜市商三容積率560% + 危老獎勵容積28%=716.8%從地主原契約的65%分配比例降至55%,也就是建商可以分得45%......,扯不扯?黑不黑?難怪建商都不怕跟地主上法院,如同電影《少林足球》裡的某段情節,有偏頗的球證在,裁判再公正都難以主持正義。所以說,鑑定單位千萬不能找「衣食父母來自建商」的單位。

後來,我又看到了一位臉友「陳火森」先生,

他也是因為看到我於粉專解析這份惡質鑑定報告書後,同理深感不公,決定跑來關心;原來,他家位於萬華區某三角窗,使用分區為商4容積率800%,建商卻竟只願和地主「1坪換1坪」!?

唉,明明就是建商既黑心又貪婪,卻因為有錢有勢能長年掌控媒體來給地主貼上「釘子戶」標籤;偏偏,契約陷阱條文一大堆,內政部長林右昌卻公然反對推動定型化契約、頒布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只會一味提高獎勵容積,其它所有該做、能做的事都不做,放任黑心建商坑殺地主財產,導致地主為了「自保」只能無奈「不同意」,所以說,都更牛步,政府要負最大責任!

第三位,則是我的國小同班同學─胡家瑒,

他是「危老推動師&都更諮商師」雙證照的「南港區西新里里長」,由於他的表弟就是建築師,因此,我在過年期間天天加班至深夜,研究、破解這份惡質鑑定報告書,同學也幫了不少忙。

印象深刻,當我向同學表示感謝他的熱心參與時,他回:「不會啦,我也吸收經驗值!」嗯,這真是很棒、很正面、值得我們效法的態度。所以啊,想要免費學習「避免遭到黑心建商坑殺」的眉角與知識,歡迎參加下次的開庭哦!日期為:5月3號週五上午10點,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第17法庭。

對了!這次開庭,是首度,父母授權我當訴訟代理人,

因為,過去父母場場必親自到場,但是,後來決定不再出席了。主要是發現有反效果,所謂的反效果是:法官疑似因為看到當事人在現場,所以「場場勸『不可能成』的調解」。

印象深刻,二審剛開始的2次開庭,竟都不到3分鐘內就結束,因為不敢忤逆法官,被迫調解2次,接著再次因為不敢忤逆法官,又進行了沒必要的鑑定程序,總共浪費了約一年時間。(其實鑑定也不能說毫無用處,至少,為了拆解這份惡質鑑定報告書,我「辨識黑心建商思維、話術、陷阱條文」的功力又大增了!)

這次訴訟的攻防重點之一,在於店面的分配,

由於我們的契約寫明「店面要維持原舊建築物之寬度」,而到底我老家的店面寬度是多少?建商怎麼可能講?肯定竭盡所能隱瞞加誤導;於是,我在過年期間,翻找厚厚一大疊建照資料時,無意間找到「當年」的「建物測量成果圖」,上面清楚記載店面寬度,才有機會在這次上繳給法官。

法官看到「建物測量成果圖」上面的所有權人姓名為「陳王燕」,自然好奇問:陳王燕是誰?

我說:是我阿嬤。

然後,我看見螢幕上,書記官打字為「祖母」,我好奇問:祖是嬤?祖不是ㄗㄡˋ嗎?(台語發音,阿嬤的爸媽)

於是,委任律師轉頭問我:到底是祖母,還是曾祖母?(祖的台語發音不是奏?)

我說:阿嬤不是奶奶嗎?祖母不是阿ㄗㄡˋ嗎?……唉唷,總之,就是我爸爸的媽媽啦!

好啦!反正最後就是被糾正了,祖母是阿嬤,阿嬤就是奶奶,曾祖母才是阿ㄗㄡˋ,大家學會了嗎?(哈哈哈哈哈我真糗)

下次,再來聊聊比較嚴肅的,因為開庭過程,建商的委任律師在庭上講了一些顛覆三觀的言論,不禁令人讚嘆「原來契約條文可以這樣解釋的耶!」實在值得廣為宣傳。

未完待續......#黑心建商、#合建、#松蔦青語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