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建商御用O「二度提告」妨害名譽!原來抹黑全家、操控媒體都是O的「成功案例」?
【240823黑心建商御用O「二度提告」妨害名譽!原來抹黑全家、操控媒體都是O的「成功案例」?】
只能說,看來,O比O的業主,更恨我,否則也不會,對我的第一次提告「妨害名譽」預計9月24日宣判都等不及,就急著又要再告我第二遍。
如果O以為,
一直告我,會讓我覺得很煩,那麼,O的確得逞了;我確實覺得很煩,但也隨著跑警局、接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上法院的頻率變多,也使得愈來愈麻木無感(算是一種成長,也是一種免疫吧?);比較不爽的是,O一直浪費司法資源跟我的寶貴時間,所以,我為了讓這無謂的消耗變得有意義些,當然得撰文做個紀念才行。
但如果O以為,
我會因此感到害怕而龜縮,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我若不勇敢,沒人替我堅強」是我的座右銘,只要是我認為對的事,縱然再害怕,也會堅持到底。
至於,O又拿我過去寫O的內容來告,我就不懂了:
是誰,幫黑心建商發布假新聞來抹黑我全家?是O;
是誰,親寫、惡意植入錯誤資訊的稿子,不以黑心建商的名義發布「聲明稿」,而是發給媒體、掛不同記者的姓名,通篇無我方說法之平衡,讓閱讀大眾以為,是經過查證、較具公信力的「新聞稿」形式,來誹謗我全家?是O;
是誰,對媒體高層「溝通」,將我過去投訴過的報導給下架不見?是O;
是妳,把我家的悲劇,刊登在O的公司官網,還歸類在屬於O的「成功案例」資料夾,洋洋得意又指名道姓我陳泰源一家人,說O動用「3家電視台、30則網路新聞、還找了YT訂閱數破50萬人的網紅、搭配輿論導向(暗示一堆匿名假帳號留言帶風向)」鋪天蓋地、抹黑我全家名譽,影射我父母是貪婪地主;除了證明O操控媒體的能力有多棒棒,也替O自己,招攬其他潛在客戶宣傳用。
像這樣傷口上撒鹽的行為,我為何不能回擊罵O?我基於「捍衛我家族名譽」及「O濫用媒體第四權,屬可受公評之事」,再加上我跟媒體投訴的新聞,O都能下架使其變不見,導致我只能卑微地用比較少人看得見的個人臉書來捍衛;如今,O連我的粉專也要管,是怎樣,完全不給我發聲的管道嗎?
O躲在幕後,用筆殺人,被我揪出並依據事實來評論,O在「完全無法指出我哪裡講錯」的前提下,竟然還好意思告我?……好好的行銷能力,不拿來讓世界變得更真善美,卻拿來助紂為虐,像O這種典型的惡人先告狀,就是得遇上我這種,無懼威脅的人來替天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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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陳泰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