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民宅倒塌案 莘聖建設提4大解決方針 已購戶可全額退 專家提醒留意契約細節

250122三立 三重民宅倒塌案 莘聖建設提4大解決方針 已購戶可全額退 專家提醒留意契約細節

記者劉至柔:三重建案發生嚴重鄰損事件,造成兩棟房屋拆除,現在建商最新的理賠/協商方案也出爐了。......↓

6號的鄰損案到目前還有10戶未安置,建商莘聖建設給了處理方針,鄰房災損,陸續聯繫、溝通、修繕、和解中,房屋倒塌戶,全數安置完成,已經有住戶達成和解,至於預售屋部分,預收款全數信託並未動用,承購戶可以全額退戶、退訂,無意退訂者要等整體協商後再報告,莘聖建設保證,未來規劃會符合受災戶需求,也優先參考原設計、房型、坪數、樓層,提供選擇,保障原有權利。

莘聖建設總經理趙建勳:賠償部分我們會依照合理的賠償性,我們都不會退卻、不會退縮。

針對開出的條件,陳泰源解析建商方針,建議鄰房災損戶,動產毀損要盡量蒐集整理齊全,而房屋倒塌戶則建議賠償協商要預防落入陷阱,務必要請專家審視契約保障權益,至於預售戶也要留意這些細節。

房仲陳泰源:預售屋消費者你已經有把錢存入這個專戶裡面,你沒有辦法動用的這段期間其實也是有利息成本的嘛,你在審視這個預售屋的契約裡,要看一下這個違約條款,看看是不是有另外求償的可能。建築品質,還有就是它當初如果有承諾要給你什麼裝潢、裝修、家具電、衛浴、廚具等等這些配備,記得務必要求同等級、同價值。

建商端出誠意看後續承諾,如何兌現,還給居民安全的家,也給預售戶一個交代。

【三重民宅倒塌案 莘聖建設提4大解決方針 已購戶可全額退 專家提醒留意契約細節】

本月6日,三重六張街建案《莘聖沐光居》因施工擋土措施原因,造成鄰房地基下陷,導致左右兩側2棟公寓傾塌,現已拆除。如今,《莘聖建設》發布最新4大聲明,在此分享個人看法:

【鄰房災損】

〔建商說:就基地整體的安定補強,實施止水灌漿作業,持續修護損壞的公眾區域設施〕

以《基泰大直損鄰案》為例,當時為了搶救,同樣實施止水灌漿作業,導致整塊建案的基地都是水泥,因此若要規畫地下層停車位,將會耗費更多營建成本;所以後來(目前)改規畫「地上層停車位」,這麼做,顯然是把「省錢、省時」擺在順位第一。至於美觀與安全......誰在意?

因此,三重地主們要注意的是,如今「被迫都更」,《莘聖建設》是否可能會仿照基泰模式,改建後的新大樓,地下室只挖一層,停車位規劃地上層,或許再對媒體及網紅下預算、大外宣說這是「新加坡式建築」,實則,安全上是否有疑慮?令人擔憂。

〔建商說:各戶的鄰損部份巳陸續連繫溝通修繕和解中〕

動產的毀損,盡量蒐集整理齊全,因為賠償往往要走「鑑定」程序,而依據過往其它案例,鑑定單位通常會低估地主的財損,所以,「毀損清單」最好製作得愈詳細愈好。

另外,同樣以《基泰大直損鄰案》為例,可能是因為(仗著)地主沒有時間成本可以耗,最終僅能被迫以「齊頭式、單戶50萬元」賠償。

【房屋倒塌戶】

〔建商說:全數安置完成,並已先行支付1年租金補貼〕

重建之路遙遙數年,除了預先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後是否仍拿得到也是未知數?建請建商拿出一筆3至5年的保證金存在第三方專戶,讓地主看得見並逐年請領好安心。

〔建商說:租屋處無傢俱者公司直接添置使用〕

不曉得建商使用添「置」而非添「購」是否有玩文字陷阱?有沒有可能建商提供住戶安置期間的家具,要從日後的賠償金裡扣除?

〔建商說:與受災戶雙方暫就賠償、買賣、改建選項進行協商(其中災損補償金依財損各戶協商理賠中、買賣依實價登錄參考訂出合理價錢、提供未來改建後預估分配坪數及家電配備)〕

1.記得,不是「賠償」、「買賣」、「改建」三選一,而是「賠償+買賣」或「賠償+改建」二選一,不要被呼攏。

2.不要被看似優渥的分配條件所蒙蔽,契約陷阱真的很多不要懷疑,務必請都更專家審視契約才有保障,避免遭到二度坑騙。

〔建商說:三次大型協調會和私下溝通協商方式併行,已有住戶達和解階段,有住戶表明因農曆年待年後續協商〕

我不是針對《莘聖建設》,而是指業界其它黑心建商的通常做法,只要存心坑蒙拐騙,往往不愛文字往來、就算是LINE也盡量以通話解釋或極簡文字說明,就是因為不希望謊言被留底;所以記得,與建商之間的協商,不論是大型協調會還是私下溝通,務必要求建商白紙黑字並畫押。

【預售屋承購戶】

〔建商說:公司預收款全數信託並未動用〕

好家在。但這也表示,目前花的,是提供建商蓋房的信託銀行,所以,信託銀行也是債主之一。

〔建商說:承購戶可全額退戶退訂〕

由於預售屋的買賣契約有約定最晚交屋期限,如今看來,原建照勢必撤照、完工之日也肯定延宕,更何況,預售承購戶匯進專戶的價金無法動用的這段期間,也是有利息成本的。

因此建議,審視預售契約裡的違約條款,看看是否能主張「建商違約」及「另外求償」的可能。可別被「全額退戶退訂」給打發掉了。

〔建商說:若無意退訂者未來待整體協商後會再擇期與預購戶報告〕

同上則,不同意退訂「不等於同意」建商延長當初承諾的最晚完工與交屋日。

〔建商說:保證未來在設計規劃上除符合受災戶需求外,公司會優先參考其原設計房型坪數、樓層供選擇以保障原有權利〕

除了房型、坪數、樓層等保證之外,在「建築品質」及當初如有承諾附贈的裝修裝潢、家具電、衛浴、廚具等配備,記得確認「等級、規格、價值」是否相同。

【信託】

〔建商說:公司土地資產信託〕

信託給銀行,代表銀行有「優先償債權」。換言之,假設和解、賠償、合建之路走不下去,土地遭到拍賣,其所得,優先還給「融資給建商蓋房」的銀行,「若」還有剩,其次才輪得到被損鄰的地主,所以,根本沒保障。

〔建商說:協助受災住戶與產物保險公司洽談理賠第三責任險部份壹仟萬元〕

a.是地主的房子本身投保的產險嗎?通常房子有貸款才會被銀行強迫投保地震、火災等保險,這個1000萬元的第三責任險,應該指的不是這個a.而是b.。

b.施工時,為預防鄰損發生,建商買的保險。若是這樣,當初基泰建設沒有買類似的第三責任險嗎?這應該是規定、是SOP,基泰發生損鄰,應該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並轉賠給受災戶才是?......若真的有這筆理賠金,那是不是也表示,基泰並沒有想像中的虧?

〔建商說:已與營造廠協商參與信託〕

講得不清不楚的,營造廠參與信託對受災戶與預售承購戶的保障/好處是什麼?完全沒解釋,把老百姓都當成建商嗎?

【如果我是住戶,現在該怎麼做】

1.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

2.協商之路,避免被挑撥,預防地主戶裡存在「都更蟑螂」與建商裡應外合,個個擊破。

3.「賠償」與「買賣和合建」是兩件獨立的事情,不容混淆,一定要分清楚;不要以為自己看得懂契約,一定要找專家或律師把關哦~

三立YT→https://youtu.be/9LQjla5dh-M

記者-劉至柔、鍾昀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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